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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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累计实现收入188.44亿元,归母净利润3.94亿元,扣非后归母净利润3.15亿元。上年同期数据包含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农股份”),2021年6月23日,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售其所持有扬农股份全部股权,本公司不再将扬农股份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本年一季度主要财务指标与上年同期剔除扬农股份数据相比均有大幅增长,其中收入增幅约35%,归母净利润增幅约66%,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增幅约13%。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本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按照上述规定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2021年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完成收购中化国际新材料(河北)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同期对比数进行了重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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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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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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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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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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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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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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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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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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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红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红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晋克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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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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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目调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 编号:2022-031
债券代码:175781 债券简称:21中化G1
债券代码:188412 债券简称:中化GY01
债券代码:185229 债券简称:22中化G1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化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做出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会计处理做出了新的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开始执行上述规定。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说明
(下转234版)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500 证券简称:中化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