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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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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41版)

单位: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寿伟光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6,600万元

主营业务:开展以非金融为主,金融为辅的投资,资本运作与资产管理,产业研究,社会经济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幸福路137号3幢1楼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00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经营,建筑和市政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工程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及施工,智能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及设计和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房屋质量检测,建筑工程咨询,工程项目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外),承包境外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及照明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立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受产权人委托),建筑、装潢材料,办公设备及用品,停车场库管理,图文设计制作,其他印刷、打印、复印,会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餐饮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4)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姜凯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6,5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经营、咨询,建筑、装潢材料及建筑设备的营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石门二路258号

(5)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钟文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3,800万元

主营业务:市政公用、公路、建筑、风景园林、环境工程、环保工程、河湖整治工程、照明工程的勘察、设计、技术咨询、建设工程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测量(按《测绘资质证书》所列项目经营);城乡规划编制;自有房屋出租;对外承包工程;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技术研究、开发、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国内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无锡市隐秀路901-2

(6)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余铁根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主营业务:资产管理和股权管理;资产运营和资本运营;投资收益的管理及再投资;招标代理及咨询服务,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国际招标业务代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及咨询服务;节能项目咨询服务;信息平台、信息技术和数据分析运用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省国资委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中大道929号吉成大厦20层

(7)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昂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酒店管理,自有房屋租赁,会务服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展览展示服务,物业服务,停车服务,机电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沪青平公路206弄8号3幢1楼1062室

(8)上海浦砾珐住宅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英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主营业务:住宅工业、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建筑装潢材料、卫生洁具、混凝土预制件、集成房屋的销售,装配式混凝土预制构件的生产。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浦东新区宣桥镇沪南公路8999弄1号

2.关联关系

(1)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股东,占总股本的11.76%(截至2022年4月21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后股权比例)。

(2)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现持有本公司12.19%的股份比例(截至2022年4月21日非公开发行登记后股权比例)。

(3)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

(4)无锡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西省咨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浦砾珐住宅有限公司系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5)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置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众合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的联营企业。

三、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相关交易定价依据为:采取随行就市的市场公允价格,交易各方均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日常关联交易各方的交易行为均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约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对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任何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各方签署的合同均有明确的交易价格规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生效条件、日期和合同有效期等主要条款。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37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十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和商誉。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15,740.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波动,部分房地产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出现经营困难;2021年,房地产企业接连爆出负面事件,公司持续关注房地产企业应收款项的回笼情况,个别客户出现了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未兑付的情况,应收款项将面临无法及时回收的风险,公司分析评估认为其应收款项减值迹象明显,应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减值准备;对于未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的应收款项,按资产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票据拟计提坏账准备 332.39万元;对应收账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1,331.18万元;对其他应收款拟计提坏账准备1,023.37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同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以上方法,本报告期公司对合同资产拟计提减值准备2,866.12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和计提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和《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的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并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域园林”)产生的商誉原值金额6,703万元。公司在对因购买景域园林51%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对景域园林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照相应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认。公司利用了上海财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商誉减值测试为目的涉及的上海景域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可回收金额评估报告》(沪财瑞评报字(2022)第2015号)的评估结论。

经测试,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认为合并景域园林形成的商誉6,703万元存在减值,减值金额为187.20万元,故本报告期公司对商誉拟计提减值准备187.2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5,740.2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15,740.26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13,111.88万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1,600.09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行,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38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得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941,078,384.88元。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募得配套资金净额人民币941,078,384.88元。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根据2022年募集资金专项支出预算安排,本着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该等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现金管理期限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期限不得长于现金管理期限,且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四) 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正常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选取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现金管理,获得投资收益,可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的十二个月内,每月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每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时,公司监事会确认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联合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联合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华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联合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39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不超过10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813,51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27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163,207.35元及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489,792.4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1,346,989.80元,其中,承销费用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直接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验资费用由本公司另行支付。

最终,本次非公开发行应募集资金人民币279,999,989.59元,扣除承销费8,599,999.79元后计人民币271,399,989.80元,由海通证券于2017年3月8日汇入公司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7990158000006806账号内。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3月9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2054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经2021年4月26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公司(含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本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整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归还,仍处于本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内。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已将实际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公司拟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承诺: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确保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以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在本次董事会批准的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该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四、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会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使用其中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并使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整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3、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华建集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华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华建集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情况,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0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方:银行类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限额: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进行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结构性存款,期限自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变更之日前有效。2021年度,公司每月对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结构性存款,累计实现现金管理收益990.35万元,年均收益率为3.42%。

基于2021年度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较高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公司整体收益,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每月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有效。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五)信息披露

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在实际进行现金管理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服务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进行的现金管理,公司将及时账载反映、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对闲置的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公司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为每月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我们认为: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1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 公司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3)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规模

上会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00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300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50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1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4,500万元;与公司同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上会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为76.64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除6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外,其余从业人员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晓荣先生,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作为签字会计师,先后为交运股份、兰生股份、思源电气、豫园股份、智莱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燕女士,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其中2004年12月至2016年10月就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后为万华化学、新宁物流、联和投资、开开实业、中铁大桥局、上海宝冶、中国银联等多家公司提供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志刚先生,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近年作为项目合伙人签署了多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重大资产改组专项审计报告等。2020年1月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主要从事质控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签字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审计费用将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和所处区域上市公司水平及公司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审计费用水平综合决定,预计财报审计和内控审计费用合计为26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以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2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上会事务所诚信状况良好,具备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继续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已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该事项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的书面意见

3、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预审意见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0,482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授予日为2019年3月20日,授予激励对象339人,授予价格为5.86元/股,实际授予数量为1,291.94万股。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二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鉴于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已离职,上述3人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0,482股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及其他说明

1、根据《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第一条“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中第一款:“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股票市场价格(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

因激励对象离职原因触发的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已离职,上述3人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30,482股按照《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5,897,693股调整为5,867,211股。

2、公司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86元/股调整为3.796元/股。

3、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表

注1:2022年3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增加了21,731,8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634,209,612股增加至655,941,412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5,897,693股增加至27,629,493股。

注2:2022年4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登记工作,增加了153,238,333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655,941,412股增加至809,179,745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由27,629,493股增加至180,867,826股。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到公司的持续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十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鉴于公司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已离职,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482股进行回购注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了相应的调整。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上述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履行了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尚需就本次事宜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八、其他

根据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合法授权,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5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激励对象凌海、郄才富、陈喆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拟对上述3名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482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809,179,745减少至809,149,263股,注册资本由809,179,745人民币减少至809,149,263元人民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如提出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34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四名,实到监事四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关于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2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关于2022年度内控建设工作计划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计划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关于内控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21-2025)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9、《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通过本议案。

表决情况: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审议程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企业会计准则审计确认,本公司2021年报表(单体)实现净利润为171,103,574.5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7,110,357.45元后,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28,300,256.06元,期末资本公积金为人民币2,099,139,481.55元。

拟以 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98,719,928.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61,835,949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 2021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人民币约98,719,928.89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2股,共计转增约161,835,949股。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及相关公告披露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也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财务状况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9 证券简称:华建集团 编号:临2022-043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4号)核准,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包括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内的21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53,238,333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947,012,897.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5,934,513.06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41,078,384.8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4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会字(2022)第03313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2022年4月28日,公司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2年4月28日,公司及本次发行联合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业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合称“各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24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