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晓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财务总监吴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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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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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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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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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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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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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096.70 元。
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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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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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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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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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陈晓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辰 财务总监:吴春 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啸戈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 ( 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主要涉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上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报告期公司暂未发生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业务。若后续发生相关业务,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对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均不产生重大影响。具体详见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0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12。
(二)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会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情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临时公告2022-013。
(四)董事会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2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
上述第(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主要涉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上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解释第15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解释第15号”相关内容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会计政策。
对于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业务,公司按照“解释第15号”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处理。
对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也按照“解释第15号”执行,其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报告期公司暂未发生与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的业务。若后续发生相关业务,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因此对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均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和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下转255版)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