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253版)
1.人员信息
(1)拟任2022年度审计服务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
姓名:张婕。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 200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中国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深会员,从事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无。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2)拟任2022年度审计服务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沈佳云。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从事证券服务业多年,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服务以及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兼职情况:现担任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3)拟任2022年度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
姓名:张怡。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人才,主要从事上市公司以及零售行业的审计服务工作,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任项目合伙人张婕、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沈佳云、拟任签字会计师张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该项费用系基于上会提供审计服务所投入的专业服务,综合考虑项目团队专业能力和经验以及实际投入项目的工作时间协商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5万元(含税),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05万元(含税)。2021年度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包括为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的具体工作和结论。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上会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丰富的执业经验,对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尽职尽责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审计报告整体质量合规。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容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报酬事项的议案》,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良好专业水准,同意续聘上会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其2022年度审计报酬事项。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一一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2年第一季度,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各经营模式数据
■
2、自营销售分商品类别数据
■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2-009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近日收到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关于产业扶持资金1,270万元。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补助的类型为: 产业扶持资金,是由区政府相关部门为了支持区域内重点产业企业的发展,根据企业区域经济贡献情况进行发放。
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一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将上述1,270万元补助确定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须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产业扶持资金的到账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2-011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四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18日(星期一)以书面、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3、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上午11: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三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监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通过:
1、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告》
以2021年末总股本646,875,3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红利0.55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审批手续合法合规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并通过《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规则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响应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相关政策及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原经营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行为,便于股东行使表决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和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2年修订)》。
1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1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程序,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2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的需要,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确保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规范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程序及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阅2022年4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28 证券简称:新世界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充分审议,一致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为响应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的相关政策及考虑到公司未来业务拓展需要,对《公司章程》原经营范围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2年1月7日起施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2022年1月5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此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254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天职国际”)。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的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基础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 值在 1.4 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企业管理咨询;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审计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6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炎伟,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海龙,2004年加入天职国际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首次担任本公司审计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10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与2021年度的审计收费保持一致。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19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质,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公正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该所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执业准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并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49 证券简称:城投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三、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一)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第八十二条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了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并且在审议该报告前,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