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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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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2版)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公司2020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1)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母公司财务报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说明;

(四)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说明;

(五)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有关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本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该解释“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会计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

1、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

适用于同时符合该解释所述“双特征”和“双控制”的PPP项目合同,对于2020年12月31日前开始实施且至施行日尚未完成的有关PPP项目合同应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累计影响数调整施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2、基准利率改革:

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1、明确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1)企业试运行销售,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

(2)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

(3)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4)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财务报表列报》等规定,判断试运行销售是否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并在财务报表中分别日常活动和非日常活动列示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属于日常活动的,在“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属于非日常活动的,在“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列示。同时,企业应当在附注中单独披露试运行销售的相关收入和成本金额、具体列报项目以及确定试运行销售相关成本时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等相关信息。

(5)根据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本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2、明确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对于成员单位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或者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其他应收款”项目之上增设“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项目单独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从集团母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母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对于成员单位未归集至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存入财务公司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项目中列示,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成员单位还可以在“货币资金”项目之下增设“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项目单独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吸收存款” 项目中列示。对于成员单位未从集团母公司账户而直接从财务公司拆借的资金,成员单位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项目中列示;财务公司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中列示。

3、明确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在判断合同是否构成亏损合同时,应当采用全口径成本而非增量成本,即企业履行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备查文件

(一)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五)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24 证券简称:复旦复华 公告编号:临2022-018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23,835,992.92元。明细如下:

二、计提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1)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复华中日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日医疗”)已进入破产清算阶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披露的临2021-60《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2021年对上海复华中日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64,960,808.48元、应收股利信用减值损失8,638,614.78元。

(2)公司参股公司上海复旦复华商业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华商业资产”)控股股东上海复华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华商业集团”)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经查询,申请人严彭丰以被申请人复华商业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对复华商业集团进行破产清算,且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严彭丰对复华商业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公司判断以上情况可能对复华商业资产基本面产生实质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并依据沪财瑞业字(2022)第5027号咨询报告等相关资料,2021年对上海复旦复华商业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45,032,987.89元。

(3)由于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处于长期不经营状态,经对该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其存在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对上海高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2,701,619.78元。

本次计提的减值损失已在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列报并影响公司2021年度损益。

2、在建工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在建工程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尚未投产,2019年依据银信财报字[2020]第262号评估报告对其在建工程生产设备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4,288,361.97元;2020年依据银信评报字[2021]沪第0397号评估报告对其在建工程生产设备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60,100.01元;2021年依据沪财瑞评报字[2022]沪第2016号评估报告对其在建工程生产设备增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657,000.00元。

3、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充分评估项目产品的可变现净值,按照可变现净值与存货成本的差额对以上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4,048.96元。

4、合同资产、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应收账款计提为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正常计提,不存在特别事项。2021年,结合年末的应收款项性质、账龄和风险程度等信息,在进行评估后,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6,804.15元、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32,909.32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123,835,992.92元。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子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子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陈建山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会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子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2-02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建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ST华仪 编号:临2022-02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监事1人,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监事2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ST华仪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