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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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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65版)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中央路389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2022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4月23日、4月30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5-83566299)。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389号凤凰国际大厦六楼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25-83566283、025-83566255

传真:025-83566299

邮政编码:210037

联系人:白帮武、佘双艳、潘璠

(四)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为半天,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2-015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由董事长林海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为更合理利用结余资金,公司董事会决定撤销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2-019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

审批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外捐赠的议案》。为更好地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年修订)等最新修订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在本议案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外捐赠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单次金额低于10万元且连续12个月内对外捐赠累计低于50万元的对外捐赠。董事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在其权限内对该授权进行调整。

二、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单次金额低于50万元且连续12个月内对外捐赠累计低于150万元的对外捐赠。

三、公司单次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12个月内对外捐赠累计达到150万元及以上的对外捐赠,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对外捐赠包括现金和实物资产捐赠,其中:实物资产按捐赠时的账面净值等比例折算为金额计算,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

五、对外捐赠涉及国有控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需上级国资监管部门备案/审批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议案所涉对外捐赠,仅限于公益性捐赠和救济性捐赠。

本议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编号:临2022-016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与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6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益民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与会监事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更合理利用节余资金,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撤消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外捐赠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16 证券简称:凤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8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及利息收益)26,139.6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面临的客观实际情况,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撤销,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就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10号)核准,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股份”或“公司”)于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初实施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195,459,956股,发行价格为7.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512,860,059.44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31,770,061.25元,并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095,459.9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9,994,538.2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510002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结余原因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项目(以下简称“合肥项目”)由合肥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包括位于徽州大道以东、规划黟县路以南的住宅和商办楼的投资和后续开发。截止2022年3月31日,合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3,554.58万元,其中未使用募集资金18,532.87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益5,021.71万元。合肥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经过核算,除尚待支付的工程款项约2,002.79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是项目实际工程支出较预算减少,以及项目建造和销售过程中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均有所节省。

镇江凤凰文化广场项目(以下简称“镇江项目”)由镇江凤凰文化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包括位于镇江市东吴路以南,梦溪路以西的商住综合体投资和后续开发。截止2022年3月31日,镇江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584.18万元,其中未使用募集资金1,798.77万元,募集资金理财及利息收益785.41万元。镇江项目已基本投入完毕,经过核算,除尚待支付的工程款项约500.75万元,募集资金结余的原因是项目实际工程支出较预算减少。

盐城凤凰地产项目(以下简称“盐城项目”)由盐城凤凰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包括位于盐城市世纪大道南、解放南路西侧住宅、商办楼和商业用房开发。该项目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均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置换金额21,999.45万元。截止2022年3月31日,盐城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0.88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的安排

截至2022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26,139.64万元。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拟将项目结余募集资金26,139.64万元全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实际余额为准),并在资金转出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项目尾款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决定,符合实际情况,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现存状况做出的合理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公司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经营客观环境变化做出的符合实际情况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良影响。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或“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凤凰股份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实际,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凤凰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凤凰股份的《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对凤凰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置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上接266版)

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将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12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改为以自筹资金建设,并相应调整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对方案其余部分不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9,432.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二、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调减“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12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改为以自筹资金建设,募集资金总额相应由“不超过399,432.10万元”调减为“不超过326,131.10万元”,调整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 2022-05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nyoco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2月28日和2022年4月30日分别发布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 14:00-15:00举行2021年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年度、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 14:00-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高震先生

总经理:尤明杨先生

董事会秘书:范晓波先生

财务负责人:宋璐璐女士

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nyoco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电话:010-50950528

邮箱:ir@nyoco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和股东,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投资者联系电子邮箱进行了调整,变更后的邮箱为:ir@nyocor.com,上述变更后的电子邮箱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公司网址、投资者热线和传真等联系方式保持不变。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上述变更事项,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8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

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3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2022年3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便于投资者理解和查阅,现将本次预案(修订稿)修订的主要情况说明如下: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无重大变化。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2-04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4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027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天津津诚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发行189,078,638股购买其持有的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金开有限”)经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股权,向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普罗中欧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日节能环保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金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长堤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天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青岳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菁英科创(天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杭州青域践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发行491,270,683股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金开有限剩余64.60%的股权,上述股份的发行价格为3.57元/股,发行股份总额为680,349,321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总额2,428,847,075.97元。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60,000万元。

本公司于2020年9月8日开始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4,880,46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9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89,531,430.64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金额463,968,779.21元已于2020年9月17日存入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的12001560006943230000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9月17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22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360号”文《关于核准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开始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858,49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4.2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已于2021年6月3日存入发行人在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的9010801018010000002518银行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3日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21]第3-00025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0年10月16日,本公司及金开有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3月31日,相关配套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2.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要求,2021年6月11日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金开有限、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及抚州市东乡区北楼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丽中心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分别指定以下账户为募集资金专户,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3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的金开有限股权已于2020年8月11日办理过户登记。

配套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531,430.64元,扣除承销费用25,562,651.43元后的金额为463,968,779.21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支付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费、评估费、律师费、税筹费用等4,407,234.97元,补充流动资金459,277,261.82元,支付登记费518,034.93元,支付手续费1,674.74元,收到存款利息236,560.57元,补充余额1,000元并支付资信证明费300元。

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以及1-2。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自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后,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支出738,741,279.33元,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支出194,435,446.70元,补充流动资金376,115,989.70元。

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3。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75,634.6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1]京会兴核字第12000007号《关于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人民币75,634.6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前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2。

六、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20年8月,公司通过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金开有限100%股权。

1.金开有限权属变更情况

2020年8月11日金开有限完成工商变更,本公司取得其100%股权,金开有限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同时,根据《置出资产交割确认书》,置出资产交割日为2020年8月5日,协议约定自交割日起,置出资产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置出资产承接主体享有和承担。

2.金开有限账面价值变化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于2022年1月1日,本公司首次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于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追溯调整。

3.金开有限生产经营以及效益贡献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于2022年1月1日,本公司首次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于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即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了追溯调整。2021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及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进行追溯调整。

4.置入资产业绩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业绩承诺方与本公司签署《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资产金开有限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22.02万元,标的资产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的合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60,811.58万元,标的资产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人民币90,348.28万元。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1]第3-00054号审核报告,2020年度金开有限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34,852.61万元,已达到并完成了业绩承诺目标,承诺完成率116.09%。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0087号审核报告,2020年度和2021年度金开有限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为70,836.09万元,已达到并完成了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业绩承诺目标,承诺完成率116.48%。

公司将聘请审计机构出具2022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之专项审核报告,如发生需要补偿义务主体进行补偿的情形,将敦促业绩承诺方履行承诺,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公司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或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也不存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已公开披露信息对照情况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2: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1: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2-2:配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2-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附件1-1: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2:

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23.31万元,系银行利息及手续费净额影响所致。

注2:2022年1月至3月使用主要是本公司为支付手续费由其他账户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000.00元。

附件1-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4,999,997.6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金额1,310,974,997.64元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等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扣除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264,858.00(含增值税进项税)后,实际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309,710,139.64元。

注2: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的承诺投资额为73,865.13万元,实际投资额为73,874.13万元,项目实际投资额高于承诺投资额9.00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支出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所致。

注3:补充流动资金比承诺投资总额差异105.72万元,系证券登记费、银行利息及手续费净额影响所致。

附件2-1: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包含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金开有限经审计的收益法评估部分的合计净利润。具体业绩承诺范围同中联评估以2019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中联评报字[2019]第2229号《置入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评估部分。

附件2-2:

配套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3: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天津劝业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仅披露相关募投项目的全运营周期的内部收益率,与最近三年实际效益不具可比性,承诺效益披露口径为参考相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净利润。由于全年发电数据受季节性影响导致发电不均衡,未披露2022年1月至3月的承诺效益。

注2: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为2021年度以及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宁夏卫钢新能源有限公司沙坡头区200MW光伏复合项目累计实现净利润291.86万元,东乡区詹圩镇50MWp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累计净利润107.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