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张晓强先生、首席执行官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莉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女士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汇率
■
注:汇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今年第一季度,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的外部环境对酒店行业带来的挑战,在全球经济多种变量博弈的背景下,公司继续按照“市场化改革、国际化发展、系统化治理、数字化转型、人本化管理、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方向,坚持稳中求进,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推进变革整合,强化创新引领,做强做优主业,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积极把握全球酒店产业发展趋势,坚定推进数字化转型、精细化管理、信息化赋能,聚焦提质增效,聚力改革创新,持续改善运营质量,稳步提升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全面释放发展活力,实现防疫抗疫和经济常序运行的新平衡,确保实现有质量有效益有规模的持续发展。
于2022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4,754,476万元,比上年末下降1.49%;负债总额为3,029,954万元,比上年末下降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49,426万元,比上年末下降0.71%。
于今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97%;实现营业利润-14,12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4,536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00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6,26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7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5,66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5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现金净流入58,673万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同比发生变动及其主要因素如下:
公司合并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公司旗下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运营情况较上年同期逐步改善和恢复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主要是根据本期就上海市四川中路630号租赁物业签署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约定,取得补偿款等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入比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公司旗下境内有限服务酒店由于疫情影响暂缓支付经营款项,以及业务转型等原因,导致经营性现金流支出减少所致。
1、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
1.1全球酒店业务发展概况
于2022年1至3月份,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226,35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其中中国大陆境内实现营业收入169,1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3%;中国大陆境外实现营业收入57,21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12%。中国大陆境内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74.73%,中国大陆境外营业收入占全部酒店业务的比重为25.27%。
于2022年1至3月份,新开业酒店232家,开业退出酒店88家,净增开业酒店144家,其中直营酒店减少4家,加盟酒店增加148家。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经开业的酒店合计达到10,757家,已经开业的酒店客房总数达到1,032,730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经开业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情况: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已经签约的酒店规模合计达到15,627家,已经签约的酒店客房规模合计达到1,508,258间。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旗下签约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分布于中国境内31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335个地级市及省直属管辖县市,以及中国大陆境外61个国家或地区。
1.2按地区分的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运营情况
中国大陆境内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2年1至3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内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69,143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23%;合并营业收入中的前期服务费收入10,80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9.13%;持续加盟及劳务派遣服务收入68,65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9%。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
注: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境内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4.65%,中国境内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65.46%,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72.62%。
中国大陆境外业务运营情况
于2022年1至3月份,公司于中国大陆境外有限服务型连锁酒店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085万欧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22%。
下表列示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中国境外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的RevPAR情况:
■
注:2022年第一季度境外中端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82.37%,境外经济型酒店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79.22%,境外整体平均RevPAR为2019年同期的79.77%。
2、食品及餐饮业务
于2022年1至3月份,食品及餐饮业务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8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82%,主要是公司旗下食品及餐饮业务经营情况受第一季度境内疫情的影响。
(二)公司部分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2022年1至3月份)
单位:万元 币种(除特别注明外):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晓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境内、境外开业的中端酒店和经济型酒店分品牌客房运营表(第一季度)
■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内有限服务型酒店客房运营表(第一季度)
■
■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内可比酒店RevPAR与2021年同期比较
■
注:截至2022年3月底境内征用酒店数量1,829家,以上同店比较数据未剔除征用酒店。
■
有限服务型酒店业务分部汇总客房运营报表 - 续
境外有限服务型酒店客房运营表(第一季度)
■
■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11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0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0名。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此项议案系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的本公司5名董事回避表决。
此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12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锦江酒店”)于2022年4月29日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资本”)将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 关联人回避事宜:锦江资本持有锦江财务公司90.50%的股权,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受锦江资本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签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于2020年3月27日签订了关于《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补充协议》。根据该等协议,锦江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期限将于2022年6月30日期满。本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与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受锦江资本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国际集团”)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的贷款余额为303,767万元、存款余额为232,469万元。
二、交易方介绍
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是经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锦江财务公司于1997年10月正式成立,现有注册资金10亿元人民币。财务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13234784X2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6H231000001
法定代表人:马名驹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00号301室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锦江资本直接持有85.50%股权;锦江国际集团持有9.50%股权;上海锦江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江饭店”)持有5%股权。锦江饭店系锦江资本的控股子公司,锦江资本直接持有锦江饭店99%的股权。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锦江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1,262,596.85万元,所有者权益160,412.43万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1,094,912.39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539.33万元,利润总额9,674.21万元,净利润7,288.88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标的:锦江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二)金融服务业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交易款项的收付;
2.办理公司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3.提供存款服务;
4.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业务;
5.办理公司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6.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服务;
7.提供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8.提供担保服务;
9.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服务;
10.承销公司的企业债券。
(三)锦江财务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的同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取得融资,锦江财务公司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且若境内商业银行就公司贷款利率给予公司大客户或其他优惠待遇,则锦江财务公司应同等待之。锦江财务公司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
2.因公司向第三方申请授信融资需要锦江财务公司提供担保的,锦江财务公司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对外担保所收取的担保费用标准。
3.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资金管理、委托代理、开立资金证明、贷款承诺、保函等其他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所收取的同类费用标准。
4.锦江财务公司免予收取锦江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一般性策划咨询服务费用,但专项财务顾问项目除外。
5.锦江财务公司充分利用金融资源优势和金融专业优势,为公司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发行中期票据专项融资提供财务顾问及组织承销专项服务,锦江财务公司就此类专项财务顾问服务收取的费用标准不高于同期境内金融机构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6.若同等条件下,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给予公司其他优惠,则锦江财务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时候,其为公司提供之服务的定价都不劣于该等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7.若存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果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任何特定金融服务,则有关服务将使用政府定价确定;如果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则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如下:
1.交易标的及协议签署方
本次交易为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订约方为公司及锦江财务公司。
2.交易金额
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
存款每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45亿元。
3.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期限至2025年6月30日,自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签署,并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除非任一方于本协议期限届满之前三个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而终止,本协议自动续期三年并于每次期满后按照前述方式自动延长。但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内容提出意见或要求,或为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任何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取得并审阅锦江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协议明确了立即启动风险应急处置程序的情形并规定了具体保障措施。公司制定了《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九届六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及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本公司可从中受益。
五、交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出席会议的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联董事张晓强先生、陈礼明先生、马名驹先生、周维女士、朱虔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
本公司独立董事谢荣兴先生、张伏波先生、孙持平先生、张晖明先生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公司关联方锦江财务公司拟签订新版《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审核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与关联方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拟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该关联交易所涉及的议案内容遵循了“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关联董事对上述事宜回避表决。此项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54、900934 证券简称:锦江酒店、锦江B股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