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总资产为360.92亿元,货币资金为21.7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27亿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9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背景
乌海是一座资源型城市,近年来依托煤炭、石灰石等矿产资源发展煤焦化、氯碱化工、金属冶炼等产业,为区域产业发展基础的快速形成奠定了基础,但也存在产业层次偏低、产业链短、产业耦合程度不够、集约化程度不足、资源综合利用不充分、能耗效率差等突出问题。乌海地区煤焦化企业生产规模一般在100-300万吨/年,主要依靠焦炭盈利,化工产品基本维持在较低级的初加工水平,焦炉煤气未得到充分的利用,经济效益不高。
基于此,《乌海及周边地区十四五规划》(初稿)提出对于发展焦化行业指导意见:“加快焦化、氯碱产业整合提升,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推进焦化副产品和聚氯乙烯加工链纵深延伸,鼓励焦化与冶炼、氯碱横向耦合,全面提升焦化和氯碱产业集中度、发展质量和效益水平,建设国家级绿色煤焦化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和氯碱化工产业基地;依托区域煤焦化和氯碱化工规模优势,大力延伸发展高端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着力培育一批资源循环利用、链式交叉的多化融合产业链,建设全国重要的精细化工产业和新材料产业基地。”
在此背景下,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300万吨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00万吨/年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43亿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项目建设周期: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采用国际一流炼焦工艺技术,建设炭化室高度6.78米4×60孔300万吨/年捣固焦炉,配套建设3×230/h干熄焦(全干熄焦);焦炉的出焦烟尘及机侧烟尘治理采用干式除尘地面站方式;装煤烟尘治理采用密闭装煤式装煤车及焦炉炭化室压力调节(CPS)技术实现无烟装煤。本项目同步建设余热回收利用系统、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焦炉加热优化控制系统。焦炉烟气脱硫脱硝系统采用成熟可靠、可实现超低排放的“干法脱硫+低温SCR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除尘一体化”工艺,支撑1.4-丁二醇(BDO)及可降解塑料(PBAT/PBS/PBT/PTMEG)等下游绿色环保循环产业链条发展。
6、经济效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79.32亿元,预计在项目20年的生产经营期内,平均年实现利润总额约7.86亿元。(前述金额为公司可研初步预计,实际运行效益可能会存在差异)。
7、项目许可事项:目前本项目已取得乌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告知书》。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本项目作为焦化整合升级项目,属于《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项目》中第70大项、第1小项“焦化产能清洁生产改造”,符合国家及地区产业政策。
(2)公司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拟建设年产100万吨PBAT/PBS/PBT/PTMEG联产装置、年产60万吨BDO装置、碳基材料制氢装置、年产80万吨甲醛合成(55%wt)等装置。上述拟建设装置需要大量氢气、苯作为原料,同时也需要大量蒸汽作为动力,经公司研究论证,采用本项目副产的焦炉煤气制取氢气、副产的苯作为原料、干熄焦工艺副产蒸汽作为动力的焦化联产方案,可实现资源、能源的最大化利用,实现“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目标,实现焦化产业和可降解塑料产业的绿色耦合升级,有助于保证项目的长期竞争力,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3)人员、技术及管理:本项目产品所涉及的生产工艺较为成熟,公司在氯碱化工行业长期积累的技术、管理和人才优势可以为本项目的实施创造良好的条件。
(4)土地、公用工程配套: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现有的成熟工业园区内,能够符合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需求,土地面积充足,水、电、蒸汽等外围配套公用介质保障充分。
(三)项目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论证、行政审批或备案、商务谈判、施工组织及项目验收等。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君正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出口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君正化工资产总额为1,110,983.35万元,净资产为965,450.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238.40万元,负债总额为145,532.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2,476.38万元,投资收益296,847.73万元,净利润439,928.01万元。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将为公司年产2×60万吨BDO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提供所需的高、中、低压蒸汽,焦炉煤气。本项目遵循“以焦为基、以化为主、以化领焦”的整体思路,通过焦化联产方案实现资源、能源的最大化利用及焦化产业和可降解塑料产业的绿色耦合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实力。
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拟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吨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通过焦化联产方案实现资源、能源的最大化利用及焦化产业和可降解塑料产业的绿色耦合升级,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竞争实力,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吨焦化整合升级配套项目事项。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进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3、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总资产为360.92亿元,货币资金为21.7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27亿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9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2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
拟投资建设年产72万吨
原料碳化钙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
● 项目实施主体: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23.8亿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 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特别风险提示: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是公司年产2×60万吨BDO装置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配套原料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会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
3、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总资产为360.92亿元,货币资金为21.7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27亿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9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一、项目投资概述
(一)项目投资背景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为投资主体,在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工业园区建设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本项目是君正化工年产2×60万吨BDO装置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配套原料项目,项目依托公司自有矿山的石灰石原料,采用国内开发的成熟可靠的密闭式电石炉先进技术,配套DCS控制系统、电石炉气及余热回收系统、粉料综合利用系统、气烧石灰窑、电石自动化出炉系统等,能够为公司建设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配套优质原料,符合市场发展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
3、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预计总投资23.8亿元(该金额为初步测算金额,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等。
4、项目建设周期: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5、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72万吨/年碳化钙(电石)
6、经济效益:项目全部达产后,预计年均可实现营业收入约27.58亿元,预计年均实现利润总额2.76亿元。(前述金额为公司可研初步预计,实际运行效益可能会存在差异)。
7、项目许可事项:本项目尚需履行项目备案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审批手续。
8、项目可行性分析:
(1)根据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公司年产2×60万吨BDO装置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是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属于鼓励类石化化工第10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是为其配套的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是公司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链一期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为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链一期项目提供较好的原料保障。
(2)本项目所产产品碳化钙主要用于公司年产2×60万吨BDO装置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随着国家禁塑、限塑政策的逐步推行,可降解塑料的需求将明显增加,以BDO生产为核心的可降解塑料产业在内蒙古乌海市具有明显优势。本项目作为BDO的主要原料来源,将充分整合公司在乌海生产基地乌达工业园区内的产品资源,形成产业链循环经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3)人员、技术及管理:公司拥有训练有素、熟悉电石生产的职工队伍与技术骨干力量,在施工安装和生产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特别是在对大型电石炉(81MVA)的施工安装和生产管理方面更是经验丰富,可以使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尽早见效。
(4)土地、公用工程配套:本项目建设选址位于现有的成熟工业园区内,能够符合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需求,土地面积充足,水、电、蒸汽等外围配套公用介质保障充分。
(三)项目投资审议情况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开展本次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可行性论证、行政审批或备案、商务谈判、融资、施工组织及项目验收等。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君正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项目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
(四)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项目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主体名称: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王哲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与公司关系:君正化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进出口;水泥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进出口代理;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铁合金冶炼;石灰和石膏制造;石灰和石膏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
财务状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君正化工资产总额为1,110,983.35万元,净资产为965,450.83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4,238.40万元,负债总额为145,532.5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3.10%;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22,476.38万元,投资收益296,847.73万元,净利润439,928.01万元。
三、项目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可降解塑料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依托现有循环经济产业链积累的管理、技术和人才优势,立足于可降解材料领域,一方面可以进一步巩固和扩大现有产业链条的综合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可以逐步建立公司在精细化工领域的产业规模和综合竞争力。本项目依托乌海当地的资源优势、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优势,采用国内开发的成熟可靠的密闭式电石炉先进技术,配套DCS控制系统、电石炉气及余热回收系统、粉料综合利用系统、气烧石灰窑、电石自动化出炉系统等,能够为公司建设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配套优质原料,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项目现正处于建设规划中,对报告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拟投资建设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项目能够为公司建设的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配套优质原料,符合市场发展和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助于公司战略目标的实施。本次项目投资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2万吨原料碳化钙项目事项。
五、项目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项目可能会因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出现总投资、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及内容发生变更等情形,公司将积极关注政策变化,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本项目是公司年产2×60万吨BDO装置及2×100万吨PBAT/PBS/PBT/PTMEG绿色环保可降解塑料循环产业一期项目的配套原料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市场需求存在不确定性,若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产品价格回落,可能会导致本项目无法按计划实现预计效益。
3、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5.86%,总资产为360.92亿元,货币资金为21.71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为52.27亿元,2021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39亿元。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较大,可能会对公司资金流动性造成一定影响,短期内财务费用和偿债风险可能会有所增加,公司将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有序、稳步进行资金筹划,合理确定融资方式及期限结构,按期完成项目建设。
4、本项目尚需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存在未能通过审批或审批内容与该项目计划不一致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216 证券简称:君正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24号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9:00
召开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209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中,议案1、3、4、5、6、7、8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4、5、6、7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 9:3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采用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4)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崔静
联系电话:0473-6921035
联系邮箱:junzheng@junzhenggroup.com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海市滨河新区海达君正街君正长河华府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281版)
证券代码:601155 证券简称:新城控股 公告编号:2022-040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以下简称“合联营公司”)。
● 担保金额: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69.16亿元,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基础上,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对控股子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600亿元,对合联营公司净增加担保额度300亿元,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在上述担保事项授权范围内,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对各类被担保人的担保净增加额、担保余额情况如下,被担保人明细及其相关信息请见附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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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769.16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674.98亿元,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19%、69.50%,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截至2022年3月31日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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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28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