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章宏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琼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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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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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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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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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分支机构撤销
2022年3月,为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率,优化分支机构网点布局,公司决定撤销祁门中心路证券营业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妥善处理客户资产,结清证券业务并终止营业活动,办理工商注销等相关手续,并向证券营业部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2日披露的《关于撤销祁门中心路证券营业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
2022年3月,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杨爱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爱民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及相关议事决策机构职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辞职事项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杨爱民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会议同意在公司总经理空缺期间,由董事长章宏韬先生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代为履职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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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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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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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章宏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龚胜昔 会计机构负责人:许琼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5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及文件。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董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6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数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华安证券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909 证券简称:华安证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