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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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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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经公司2022年1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2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债转股方式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即以公司持有的对飞乐投资人民币154,800万元债权转为对飞乐投资的股权投资,按同等金额增加其注册资本。此外,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和上海飞乐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无偿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
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持有的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截至目前,公司已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预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和落实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需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评估报告尚需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程序。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相关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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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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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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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达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2-033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董事长李鑫先生主持,会议出席董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的3,000万欧元银行融资及其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Malta Limited的5,000万欧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Feilo Malta Limited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Sylvania Lighting France SAS所持有的法国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董事李鑫先生、陆晓冬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2-034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文女士主持,会议出席监事人数及召开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已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的3,000万欧元银行融资及其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Malta Limited的5,000万欧元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监事会同意公司以Feilo Malta Limited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Sylvania Lighting France SAS所持有的法国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关联监事顾文女士、蔡云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5)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编号:临2022-035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
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分别于2020年1月、2019年5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飞乐投资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Inesa UK Limited的3,000万欧元银行融资、Inesa UK Limited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Malta Limited的5,000万欧元银行融资提供了担保支持。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以Feilo Malta Limited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Sylvania Lighting France SAS所持有的法国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仪电集团为喜万年所提供的8,000万欧元融资担保提供了反担保。
鉴于Inesa UK limited向银行申请的3,000万欧元和Feilo Malta Limited向银行申请的5,000万欧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分别于2022年1月初、5月初到期,根据其资金需求,Inesa UK limited于2022年1月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3,000万欧元的二年期流动资金借款,Feilo Malta Limited于2022年4月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5,000万欧元一年期流动资金借款。仪电集团已分别于2022年1月、4月为上述合计8,000万欧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了担保支持。
(二)反担保情况
公司拟以Feilo Malta Limited间接持有100%股权的Feilo Sylvania Lighting France SAS所持有的法国房产、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汽车电子系统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海圣阑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仪电智能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向仪电集团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
具体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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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Feilo Sylvania Lighting France SAS房屋建筑物及土地在当地报表账面净值为315万欧元。
折算汇率根据2022年3月3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欧元对人民币7.0847元。
(三)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鑫先生、陆晓冬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其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顾文女士、蔡云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注册资本:人民币350,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计算机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办公自动化设备、公共安全设备及器材、照明器具、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除蓄电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船用配套设备、家用电器的研发、设计、销售及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产权经纪,以及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业务。
关联关系: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关联法人。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568.50万欧元及19,500万元人民币,约合人民币共计79,077.64万元(按照2022年4月29日汇率折算),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6.41%;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3,568.50万欧元,约合人民币24,812.14万元(按照2022年4月29日汇率折算),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42%。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2021年度持续督导意见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二〇二二年四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经过审慎核查,结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系基于如下声明和承诺:
1、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上市公司及其交易相关方提供。上市公司及其交易相关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飞乐音响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有关简称与发行人在2020年8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的有关简称相同。
第一章 交易资产的交付过户情况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上市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交易方案,本次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具体交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飞乐音响以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1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90%即3.53元/股的发行价格,向仪电集团、临港科投和上海华谊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自仪院100%股权;向仪电电子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仪电汽车电子100%股权;向仪电电子集团、上海联和资产、长丰实业、富欣通信、趣游网络及洪斌等19位自然人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仪电智能电子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自仪院、仪电汽车电子及仪电智能电子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则将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仪电集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为满足上市公司运营资金需求,尽快改善上市公司流动性,飞乐音响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包括仪电集团、临港科投及上海华谊。其中临港科投和上海华谊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飞乐音响本次非公开发行,飞乐音响已经于2020年4月27日与临港科投和上海华谊分别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
飞乐音响向仪电集团以及战略投资者临港科投和上海华谊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80,000万元,其中仪电集团认购不超过50,000万元,临港科投认购不超过20,000万元,上海华谊认购不超过10,000万元,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的股份数量不超过29,556.60万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二、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1、标的资产交割情况
(1)自仪院100%股权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19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的自仪院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自仪院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自仪院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仪电汽车电子100%股权
根据上海市徐汇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18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的仪电汽车电子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仪电汽车电子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仪电汽车电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仪电智能电子100%股权
根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8月19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的仪电智能电子100%股权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之日,仪电智能电子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仪电智能电子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新增股份验资及登记情况
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众会字(2020)第6879号),经审验,截至2020年8月19日止,自仪院100%股权、仪电汽车电子100%股权和仪电智能电子100%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本次共计发行股份1,273,360,809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273,360,809.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221,602,846.77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58,580,811.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2,258,580,811.00元。
2020年8月27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飞乐音响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的1,273,360,80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15号)核准,飞乐音响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447,204 股,每股发行价格 3.22 元,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99,999,996.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392,248.38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3,607,748.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248,447,204.00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525,160,544.5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新增股份验资及登记情况
2020 年 9 月 18 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20)第 6998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0 年 9 月 4 日止,飞乐音响已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8,447,204 股,每股发行价格 3.22 元,每股面值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9,999,996.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26,392,248.38 元(不含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73,607,748.5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48,447,204.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525,160,544.50 元。
本次发行股份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2020 年 9 月 28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确认公司已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工作,新增股份数量为 248,447,204 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次配套融资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507,028,015 股。
(三)交易股份及资产交付过户、募集配套资金环节的信息披露
2020年8月21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2020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020年8月29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0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2020年9月30日,上市公司公告了《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已按监管要求,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股票及资产交付过户情况、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情况进行了及时、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日,
1、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已完成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的股份及资产的交付过户,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已完成发行,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符合飞乐音响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增股份皆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相关手续合法有效。
第二章 交易各方当事人相关协议和承诺的履行情况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一)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
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承诺:“本公司因飞乐音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自该等股份登记至公司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转让。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飞乐音响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在此期间内,飞乐音响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所持有飞乐音响该等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仪电集团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另外,针对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飞乐音响股份,仪电电子集团承诺:“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飞乐音响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临港科投、上海华谊、上海联和资产、长丰实业、富欣通信、趣游网络
临港科投、上海华谊、上海联和资产、长丰实业、富欣通信、趣游网络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本公司取得本次飞乐音响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则本公司在取得飞乐音响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本公司取得本次飞乐音响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12)个月的,则本公司在取得飞乐音响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本公司因飞乐音响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飞乐音响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临港科投、上海华谊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认购的A股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1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及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临港科投、上海华谊、上海联和资产、长丰实业、富欣通信、趣游网络承诺:“本公司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洪斌等19位自然人
洪斌等19位自然人承诺:“本次重组完成后,如果本人取得本次飞乐音响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12)个月的,则本人在取得飞乐音响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三十六(36)个月内不得转让;如果本人取得本次飞乐音响发行的股份时,对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拥有权益的时间超过十二(12)个月的,则本人在取得飞乐音响本次发行的股票之日起十二(12)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本人因飞乐音响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持有的飞乐音响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若不履行本承诺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持续督导意见签署日,临港科投、上海华谊、上海联合资产、长丰实业、富欣通信、趣游网络、洪斌等19位自然人的承诺已经履行完毕,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仪电集团、仪电电子集团的承诺正在履行,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二、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下转304版)
证券代码:600651 证券简称:飞乐音响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