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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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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13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经营范围调整情况

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范围规范表述要求,并根据公司新能源新材料发展战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做下列调整:一是对现有的经营范围表述进行规范化调整,调整后的规范表述不会对公司已取得的相关行政许可产生影响。二是新增热、电、氢、碳减排、低碳技术等新能源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合成材料、生物基材料、石墨烯材料、电子专用材料等新材料业务经营范围并做出规范表述。

修订后的新能源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地热资源开采、供暖服务、供冷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电池制造、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新兴能源技术研发。

修订后的新材料业务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公司的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公司经营范围的调整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2-01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

及聘任总地质师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谨此宣布,刘跃珍先生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孙龙德先生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副总裁、总地质师职务。李鹭光先生因年龄原因,已向公司提交辞呈,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前述辞任即日生效。刘跃珍先生将同时卸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刘跃珍先生辞任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人数由3名减少至2名,低于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至少3名委员之最低要求。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补选。

刘跃珍先生、孙龙德先生及李鹭光先生确认其与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须提请公司股东注意的其他事项。

刘跃珍先生、孙龙德先生及李鹭光先生自任职以来,勤勉敬业、恪尽职守,对公司业务发展、价值提升、股东回报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公司以书面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焦方正先生担任公司总地质师(焦方正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焦方正先生由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该聘任于2022年4月29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焦方正先生简历

焦方正,59岁,现任公司董事、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焦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博士,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1999年1月任中原石油勘探局总地质师;2000年2月任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化)中原油田分公司副经理兼总地质师;2000年7月任中国石化石油勘探开发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2001年3月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副主任;2004年6月任中国石化集团西北石油局局长、党委副书记、中国石化西北分公司经理;2006年10月任中国石化副总裁;2010年7月兼任中国石化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主任;2014年7月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4年9月兼任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5月兼任中国石化董事、高级副总裁;2018年6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19年6月任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2-0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有提案权股东提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蔡安辉、谢海兵、赵颖、蔡勇(前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蔡安辉先生,52岁,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工程师,博士研究生。2004年4月任中铝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06年9月兼任中铝国际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3月任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2012年12月任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5年8月任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6月任中国铝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12月任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2022年3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谢海兵先生,51岁,正高级经济师,博士研究生。2009年6月任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信息总监;2010年9月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总监;2013年11月任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2016年5月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2018年10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共享服务中心筹备组副组长;2020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共享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8月任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经理助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石油集团昆仑资本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颖女士,54岁,正高级经济师,大学文化。2009年4月任中国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总法律顾问;2009年11月任中国石油海外勘探开发分公司(勘探开发公司)总法律顾问;2015年12月任中国石油哈萨克斯坦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7月任中国石油中亚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0月任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月任中国石油国际勘探开发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0月任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法律事务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公司法律和企改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法律和企改部总经理;2022年3月任中国石油集团总法律顾问。

蔡勇先生,47岁,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2016年3月任中国石油中东公司总会计师;2018年4月任公司财税价格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财税价格部总经理;2018年10月任公司资金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资金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中国石油集团财务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2-009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2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4月29日形成有效决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20-F年报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推荐谢军先生(谢军先生简历请见附件)为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考核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工作安排,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段良伟先生加入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调整后,该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委员:梁爱诗女士

委 员:段良伟先生、德地立人先生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焦方正先生担任公司总地质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及聘任总地质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2)。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谢军先生简历

谢军,54岁,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谢先生是正高级工程师,大学文化,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2013年8月任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7月任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9年11月任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8月任公司规划计划部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规划计划部总经理;2021年4月任公司发展计划部(对外合作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发展办公室)总经理(主任),同时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发展计划部(对外合作办公室、新能源新材料发展办公室)总经理(主任);2022年1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副总经理;2022年3月兼任中国石油集团咨询中心主任。

(上接314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杭州市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7楼会议室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毕铃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逐项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简报》。(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四项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董事会决议及监管事项跟踪督办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因原任董事长陈燕霆、董事徐轶名辞职,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暂缺2人。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徐青华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当选后的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终止日,即2023年5月25日。

被提名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

由于工作调整,董事会同意免去毕铃的总经理职务、俞勇的常务副总经理职务、陈晓红的副总经理职务。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毕铃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聘任俞勇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即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增补俞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毕铃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增补委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自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5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政策意见》精神,根据《杭州市国资委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杭国资发〔2022〕17号)、《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国有企业减免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等事宜的通知》(杭商旅运〔2022〕43号)工作要求,切实体现国有控股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担当,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产权归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房产免收2022年3月、4月、5月房租,减半收取2022年6月、7月、8月房租。租赁合同已包含免租期的,按2022年减免期间扣除租赁合同约定的免租期后的剩余减免期间执行,具体以协商为准。承租方已享受或将享受的公司相关优惠政策等同于或优于本减免方案的,不再重复享受。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具体组织实施本次租金减免的相关工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集团本部及分公司由总经理审批;合并报表内子公司由各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青华,女,47岁,曾任鹰潭市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机关支部副书记,杭州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团工委副书记,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部副部长、党群工作部部长、团工委书记等职务。2017年12月至今任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22-019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的规定,以及杭州市国资委和控股股东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对国有控股公司章程修改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拟对《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公司章程》(拟修订稿)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som.cn,最终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公司章程》修改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上接316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600822 编号:临2022-005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项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所属企业在生产经营和业务活动中存在与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百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办公、经营场地租赁、仓储物流场地等业务。该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保持经营稳定。关联交易价格均系依据以前年度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秦青林、李劲彪、魏卿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薛士勇、金小野、王怀芳对该交易已进行事先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关联交易事项依据市场化原则订立,租赁价格依据以前年度租赁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除上述百联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外,关联方还包括百联集团下属商业网点,如: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上海友谊南方商场有限公司、上海百联川沙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百联杨浦滨江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奥特莱斯品牌直销广场有限公司、上海百联西郊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上海百联金山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等。公司租赁上述购物商场的商铺用于开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百联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48.10%的股份;上海百联配送实业有限公司、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和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及上海百联中环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等购物商场均为百联集团所控制的企业,上述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10.1.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百联集团租赁办公场地

(二)本公司及从事汽车贸易的子公司向百联集团下属购物商场承租商铺。

根据2022年经营计划,公司依托控股股东百联集团丰富的商业网点资源优势,将继续拓展新能源汽车销售业务,适时在百联集团下属各大购物商场内租赁商铺增设新能源汽车商场店和快闪店。租赁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预计2022年该类交易金额约为1000万元人民币。

(三)本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办公场地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生产资料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向上海好美家装潢建材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地

2、本公司控股资子公司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迎宾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办公场地

(四)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乾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使用上海乾通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仓储设施设备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租赁关联方的房产及土地用于办公及开展日常销

售、仓储物流等经营活动,关联交易价格均系依据以前年度费用并适当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具有确实必要性,有利于本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开展和保持经营稳定,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2022-003

900927 物贸B股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朱育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王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江强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基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在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过程中的充分沟通,并审阅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后,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认为立信在为本公司提供的各项审计服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本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士薛士勇、金小野、王怀芳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证券代码:A股 600822 编号:临 2022-006

物贸B股 B股 900927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审议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2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额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2021年度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工资薪金”等议案。

会议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经营管理特点和实际需要,不断梳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动态跟踪和执行检查,并以业绩考核为导向突出对管控指标的考核,公司总体内部控制和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虽在内控体系运行中还存在若干一般缺陷,但企业已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了积极整改。希望公司紧紧围绕战略发展规划、2022年经营目标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快企业经营模式和盈利方式的创新转型,进一步完善制度和优化流程,强化风险管控和业绩考核,采取积极有力的举措做好相关缺陷的整改工作,努力促进公司业绩和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关联交易议案表决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开合理,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情形,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

会议以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