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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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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高申保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 原 会计机构负责人:汪 伟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23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有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高申保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高申保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高申保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变动情况,并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审计及战略委员会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具体如下:

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及战略委员委员会委员

三、备查文件

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24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已依法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发出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董事、总经理何勇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选举高申保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变动情况,经董事会提名,高申保先生分别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强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3)。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报告编制期间,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申保、蒋宗明、何勇、张胜、王强、张兆忠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决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25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监事7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 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附件《第六号 定期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常兆春、朱燕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2-026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聘请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出具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业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3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24,956,320.00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款76,398,657.81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方圆机电”)、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前次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2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2018年12月14日的全部自筹资金共23,793.9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6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2019年7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方圆机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 亿元。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方圆机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021年5月20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方圆机电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2022年1-3月期间,公司及子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前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前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承诺的“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引信及子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3号),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432.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1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实施完毕,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6,193.30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支付部分到期项目尾款并转出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部分铺底流动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火工区实施地点由蚌埠市涂山南测变更为滁州市凤阳县境内,机加区实施地点变更为蚌埠市中粮大道1155号及蚌埠市中粮大道819号,此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1年12月31日。此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安排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变化。

“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实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五、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备查文件

1.长城军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长城军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深化和延伸,主要内容是技术改造及产能提升,设备等陆续投入后就能开始生产,进而提升产能,上表中“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项目整体验收日期。

附表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3月31日止)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18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该项目于2018年下半年才完成验收、开始投产;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接到军方订货;2022年1-3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注2: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20年、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接到军方订货及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2022年1-3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产品结构调整,部分产品收入未达预期所致。

注3:引信及子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2019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2019年度未接到军方订货及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2022年1-3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注4: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2018年、2019年及2021年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圆钢和线材的价格较立项时上涨而销售单价未能同比例向下游客户传达,导致毛利率下降所致;2022年1-3月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是由于部分产品未达收入确认条件所致。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