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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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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37版)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1)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生产业务

香料、香精方面,对于需求规模较大的常用原材料,计划部根据历史数据估算年需求量,由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和市场行情,分批次采购;对于新研发产品和生产规模较小产品所需的原材料,销售部门订单到达计划部后,计划部核查库存材料,如发现无相应库存材料,则向采购部门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收到计划后,与相应的研发、生产工程师联系,了解采购原料的特殊要求,取得其对原材料样品的确认后(香精生产对原材料有较为苛刻的品质、产地要求),发出订单购买。

工业巧克力和果酱方面,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可可粉、可可脂、奶粉、白砂糖、冷冻水果、油脂类原材料等。公司设有专门的采购部门,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工作,目前已拥有一批稳定的供应商,供应渠道稳定。

(2)食品配料贸易

在食品配料采购方面,公司经销的食品配料以进口货物为主,需要根据对上下游厂商的调查及对市场的判断,提前3一6个月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并锁定采购价格;而国内采购的少量配料则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即时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香料、香精生产采用“以销定产”模式、严格按订单实施生产。销售部门对客户合同或订单审核后,结合库存情况制订销售计划,并发至计划部。计划部结合库存成品、原辅料库存情况和车间生产能力,编制生产计划至相关部门和车间组织生产。生产部门按照相应生产计划准备所需物料、工具等,并开始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在生产完成后,品管部在规定时间内按公司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对于不合格之产品,及时与生产、技术等部门取得联系,分析原因,妥善处理。产品经验收合格后,车间按产品类别分类办理入库手续,仓库依据入库单和合格之检验报告进行验收,并办理入库。

公司工业巧克力和果酱的生产主要以“以销定产”和部分备货相结合的模式来制定日常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合理的生产调度、管理和控制。在生产流程把控方面,公司严格执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每个生产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在确保提供高品质巧克力和果酱产品的前提下适当节约生产成本以求扩大利润空间。

3、销售模式

公司对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贸易部分)的销售均采取“经销+直销”的横向与纵向相结合模式:即在全国重要省市设立销售子公司,一方面对重要的客户采取专人直销服务(直销),另一方面对当地或周边地区的小规模客户通过经销商进行销售,即公司采取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其对外销售(经销)。在横向上,“经销”可以增加公司产品的辐射度和所服务的客户数量,能够不断扩大产品占有率;在纵向上,“直销”可以针对重要客户进行产品开发和业务渗透,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通过导入产品组合、食品用香精和食品配料的一体化服务,提升客户对公司产品和服务的全方位认知,建立战略伙伴关系。通过“横向与纵向结合”的销售模式,公司有效拓展并稳定提升了相关产品在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市场的占有率。通常情况下,公司与主要客户、经销商签订年度《供货合同》或《购销合同》等,约定产品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客户按需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并约定具体包装规格、数量、交货日期等。

公司工业巧克力和果酱主要面向食品加工制造企业,销售基本以直销为主。公司根据客户订单情况,结合市场形势组织采购和生产。生产部门提供销售部门的订单,按照客户对产品等级、规格、包装、到货时间等要求,统筹安排生产计划,调度车间生产,生产加工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并运至客户指定地点。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未发生变更。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领域的发展,依托自身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种类和结构、营销网络和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取得客户的充分信任,实现经营业绩的长期、持续稳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45亿元,同比增长2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同比增长10.83%。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等详细内容请查阅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9时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通讯出席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作出了专项说明。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公司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意见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公司章程》条款修订的相关手续及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订和修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

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

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2年5月25日下午13时30分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

会。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4月29日上午10时30分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采鹰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通讯出席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有关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3)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我们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鉴于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损失及信用减值损失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财务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

相关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情况概述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对2022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单笔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的综合授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2、公司以自有资产为银行融资进行抵押担保及对子公司融资进行抵押担保或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合同。

以上内容尚须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公司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拟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融资及担保授权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公司对子公司的偿债能力有充分的了解,担保风险可控。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64%,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魏中浩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上述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与关联交易有关的议案。

(二)2021年度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海爱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投实业”)

法定代表人:魏丽达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室内外装潢工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五金交电、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12号101室J1008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爱投实业系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及其亲属投资并控制的企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爱投实业租赁办公场地的定价政策为市场价,与周边办公房产租金价格相当。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开展上述业务活动。若在实际执行中交易金额超过上述预计金额,公司将根据超过金额大小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重新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效益。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0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086242261L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清滨、巢序、杨滢、耿磊、张健、张晓荣、沈佳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执业资质:(1)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3)首批获准从事金融相关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批准文号:银发(2000)358号;(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5)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等相关资质。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2021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2021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5人。

3、业务规模

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2,000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6,300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5,50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1家;主要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4,500万元;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76.64万元

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

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信息:

张晓荣,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职称,长期从事证券审计业务。主要审计服务客户包括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兰生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园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等。

张晓荣主要兼职情况包括上海行动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百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傅韵时,2019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 从事审计专业服务逾10年,先后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等专业服务。

(3)质量控制复核人信息:

汪思薇,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审计报告包括:上海新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铭智能终端设备股份公司、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3、独立性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25万元。比上一年度增加7%。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具体审计费用将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经营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量,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亦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人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请继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清晰的认识,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始终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我们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任上会会计师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次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继续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资金收益。

2、资金来源

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4、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的风险,现金管理评估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产品品种

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3、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4、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由财务部负责实施。

5、信息披露

在执行时,实际购买金额或理财收益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三、 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规范运行以及资金安全。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根据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者选择相适应的理财产品种类和期限等,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2)公司财务部需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决策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额度上限为人民币9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上限为人民币3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投资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20 证券简称:爱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现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爱普股份”)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5年2月27日以证监许可[2015] 304号文《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已于2015年3月2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1,8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7,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15)第074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99 号)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237,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86元,募集资金总额749,999,999.64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6,999,999.9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已收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转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32,999,999.65元,扣除其他发行相关费用人民币1,944,375.23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31,055,624.42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上会师报字(2021)第1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本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以及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明细如下:

针对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募集资金,本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川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闸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闸北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于2019年度,由于募投项目变更事项,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西爱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转33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