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2021年发生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对2021年一季报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大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明明
(三)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证券代码:601866 公告编号:临2022-027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远海发”)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由于上海市目前仍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视频电话连线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有效表决票为3票。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二二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因公司利润分配及激励对象离职、退休、离世等原因,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情况属实,程序合规,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
为保证样本公司数量的合理性及对标结果的代表性,保持一定的样本量,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名单。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事项的原因、依据及调整情况真实、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相关业绩指标及考核结果均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情况;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得行权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符合条件的110名激励对象行权,可行权数量合计22,944,598份,行权价格为2.419元/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下转34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