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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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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2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股份”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917号文《关于核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4,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54元,共募集资金842,1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138,021.5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90,001,978.42元,资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上述资金已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9]G16044670870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本表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2,000.00元与上文中募集资金净额790,001,978.42的差异21.58元系转账过程中的尾差所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1,978,641.91元,加上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收入净额52,144,953.02元,减除现金管理专户余额5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剩余170,168,311.11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储存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1年9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金额为170,168,311.11元。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报告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二)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旨在全国范围内打造“一个营销总部、六大区域营销中心、十八个营销分部网点”多层级营销服务体系,进一步增强营销渠道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公司化妆品的市场占有率,即以广州为营销中心,拓展华中、西南、西北、华北、华东、东北等全国六大区域业务,设立公司办事处及下辖的营销中心、培训中心、营销分部,实现公司线下营销网络的拓展和有效下沉,项目主要投入为各区域办公场所及用品费用、柜台及陈列费用、品牌推广费用、培训费用等。

公司原“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拟以广州为总控制中心,依托现有的渠道资源及优势,通过运用人脸识别、智能检索等现代先进技术,对全国1,600家重要终端门店进行智能化改造,感知、分析、预测消费者行为及习惯,从而为消费者提供精准且多样化的产品及服务。项目主要投入为线下终端门店数字化硬件、软件、数据库、分析系统费用及日常运维费用等。

公司非常注重构建自身的营销体系,经过多年发展,建立了由公司带领各地经销商共同建设的销售和品牌网络,在重点区域派驻了服务营销团队。通过强化营销建设体系,构建辐射全国区域的管理平台和完整销售服务链,公司能够有效解决经销商营销网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拓宽公司的营销网络。通过终端智能化改造,能够更精准了解并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传递品牌价值。故公司在A股上市前制定了原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项目是基于当时的公司自身情况、市场和行业环境考虑,通过全国分区域管理加强线下实体运营和通过线下门店的智能终端设备提高消费者良好感观体验和品牌影响力,实现公司线下营销网络的进一步拓展和有效下沉,进而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力。

随着媒体环境和营销渠道加速变革以及全球新冠疫情的进一步影响,消费场景和消费行为及方式较大的向线上倾斜,2020年公司线上收入占比为54%,首次超过线下,线上电商已成为公司第一大销售渠道,未来还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长引擎,此时再投资大量资金继续实施上述原募投类的线下实体项目所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大大提升。

1、新冠疫情对线下渠道拓展产生较大冲击

公司原募投项目拟在全国设立六大区域业务中心,但由于2020年突发新冠疫情,线下实体行业普遍承压,公司线下营销渠道拓展计划也受到影响。随着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原募投项目实施难度和风险均加大,为避免和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影响,公司拟变更原募投项目实施方式,采用加码布局线上营销渠道的方式,进一步强化营销网络的广度和深度,打造多层次、线上线下融合的营销服务体系。

2、互联网技术和新冠疫情催化消费者行为习惯改变

公司原募投项目拟通过改造线下营销网点,增加智能设备,形成智能零售终端,为消费者提供精准化、多元化营销服务。但受互联网普及率的加速提升和新冠疫情影响,催化了以短视频、直播为代表的新型线上内容营销渠道的迅速发展,进一步拉近了品牌与消费者之间的距离,我国消费者行为习惯正在发生改变,特别是年轻新生代用户,线上消费已逐渐成为主流趋势。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拟通过变更原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进一步加强线上营销渠道的拓展与进阶,紧跟消费者行为变化趋势,保障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3、营销渠道变革为公司运营模式和战略重构提供新的发展思路

公司原募投项目拟通过布局线下营销渠道和零售终端,推广公司的化妆品品牌,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但当前化妆品行业渠道正在发生深刻变革,传统的线下化妆品专营店、百货专柜、商超等模式开始逐渐向线上电商和以短视频、直播为代表的新型内容营销渠道方向转变,而线上线下双通道运营模式逐渐成为行业内主流发展趋势。在此背景下,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对营销渠道拓展战略进行重新规划与调整,通过加码线上营销渠道、采用新型营销方式、增强线上线下融合的品牌推广战略,实现线上营销常态化、线下营销特色化的双通道运营模式的发展战略。公司通过本次战略重构,进一步增强统筹规划和融合发展线上线下营销渠道的能力,可持续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综上,为了更好的顺应市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结合现阶段及未来产业发展趋势,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决定对原募投项目进行优化调整,变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一方面能够规避更大的不确定性风险,另一方面转而通过统筹集约资源的方式实施公司营销和品牌战略,实质仍是继续推进公司营销创新和品牌建设,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公司综合竞争实力。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变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新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广州禾美实业有限公司。

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AH040135地块。

资金安排:本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9,868.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6,268.86万元,包括建筑工程、设备购置与安装费用等;铺底流动资金3,600.00万元。

资金来源: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全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和“智慧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变更为:“营销升级及运营总部建设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获得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公告内容遵循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用于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期末余额为5.80亿元,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指定专户中。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 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孙怀庆、孙云起回避表决,7位非关联董事全部投票同意,上述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该议案。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租入房产,是基于公司业务的实际需要,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经营服务,遵循公平互利的交易原则,该事项审议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附注1、重庆庄胜是公司重庆地区的线下经销商,受疫情影响,线下业绩未达预期。

附注2、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安排原因未实际向上海蔚恒租赁房屋。2021年12月,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禾星(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恒签署租赁合同,拟租用上海蔚恒在上海的自有物业用于新品牌运营办公等用途,租赁期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三年租金总额为515.61万元。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来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附注3、2022年3月,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蔚恒签署租赁合同,拟租用上海蔚恒在上海的自有物业用于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用途,租赁期两年9个月,自2022年4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2022年4月免租,租金从2022年5月开始起算,租金总额为337万元。2022年度,禾星(广州)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丸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蔚恒租赁房屋预计租金合计约2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孙怀庆、王晓蒲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孙怀庆,男,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晓蒲,女,中国国籍,住所广州,现任公司采购部部长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孙怀庆先生和王晓蒲系夫妻关系,孙怀庆为公司控股股东,孙怀庆与王晓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履约,未发生关联方违约情形。上述关联自然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二)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本文简称“重庆庄胜”)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3709391774W

成立日期:2001年06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青年路7号22-6#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预包装食品 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设计、制作、发布招牌、字牌、灯箱广告;销售化妆品、服装、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橡胶制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用品、计算机及软硬件、家用电器。

主要股东:孙怀彬持股99.5%

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在重庆地区从事化妆品销售业务超过十年,在化妆品市场运营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拥有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是公司重庆区域的经销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重庆庄胜贸易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858.21万元,净资产1,012.2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4,713.33万元,净利润97.9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之胞弟孙怀彬实际控制的企业。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约定执行,未发生违约情形,具备履约能力。

(三)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本文简称“上海蔚恒”)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2LG65X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301号

法定代表人:孙怀彬

注册资本:10,000万

主营业务:信息、网络、智能、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多媒体设计,物业管理,餐饮企业管理(不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孙怀庆持股99%

长三角是国家化妆品业务重要基地,聚集着大量品牌、研发、平台等产业资源和高端人才。公司计划在上海设立创新中心,通过建立新的战略据点,吸引高端人才,拓展创新、研发、新品牌孵化等业务。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拥有自有物业,物业设计和装修能够满足公司办公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在上海设立创新中心的形象展示。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蔚恒信息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23,428.74万元;期末净资产4,690.35万元;营业收入5.19万元;净利润-33.5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孙怀庆实际控制的企业,且其胞弟孙怀彬在其中担任执行董事。

3、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关联法人前期未发生交易,上述关联法人依法存续经营,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进行的销售产品、租赁房屋关联交易的定价和履约条款按照自愿、公平、公允的商业原则确定。产品销售按公司经销商统一定价确定,房屋租赁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实际业务需求发生,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经营服务,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定价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议案、决议等相关材料。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同意丸美股份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五)保荐机构关于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1日起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9日,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取得证券期货从业资格、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公司审计业务由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以下简称“广东分所”)具体承办。广东分所于2019年成立,负责人为陈昭。广东分所注册地址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2108房。广东分所成立以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59名、注册会计师304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52人。

3、业务规模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1,455.9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9,070.2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1,593.37万元。2021年度为7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8,495.43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远帅、注册会计师陈柳明、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25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25万元(含税)系按照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无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记录。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远帅、陈柳明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我们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报告的资格、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控审计工作需要,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真实、客观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我们同意支付其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同时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连续和稳定,我们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等服务期间,严格坚持独立审计准则,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发表的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客观、公正,能够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能够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支付其2021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125万元(含税),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

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数量:37.482万股

● 回购价格:32.18元/股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0年12月4日,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月30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的登记工作,登记数量为81.96万股。

6、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回购资金来源

1、回购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8.42万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2)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1.6亿,2021年净利润不低于5.4亿。” 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7.87亿,不考虑股份支付费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8亿。公司未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草案)》,除离职激励对象,50名激励对象所对应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9.062万股,应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共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共计37.482万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价格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回购价格由32.53元/股调整为32.1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为1,206.17 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目前的401,819,600股减至 401,444,78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影响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实施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调整回购价格等事项的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事项所涉及的50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共计37.482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32.53元/股调整为32.18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定价依据均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所引致的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股份注销登记履行相关的法定程序。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四)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理由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具体回购注销情况如下:

根据《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共13名,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42万股;因涉及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的激励对象共50名,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9.062万股。

综上,本次共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共计37.482万股限制性股票,占公司目前总股份数的0.0933%。

注销事项办理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1,819,600股变更为401,444,7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为401,444,78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次注销公司股票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逾期未提出权利要求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接待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区珠江新城冼村路11保利威座大厦南塔6楼

2、申报期间:2022年4月30日起45天内(8:30-12:0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程迪、丁玎

4、电话:020-66378685

5、传真:020-66378600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 年第一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眼部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上年同期眼部套盒及眼膜销售量大,拉低了平均单价所致。

洁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新品售价较高且销售占比大,上年同期旧品促销拉低了平均售价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爆品销售占比较大且售价较高所致。

(二)2022 年第一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2年第一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13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透明质酸钠等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22年第一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3.27元/公斤,涨幅8%,主要是甘油、丙二醇等价格上涨。

3、 液体油脂

2022年第一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14.33元/公斤,涨幅19%,主要是植物油、硅油及衍生物去年四季度价格上涨。

4、 乳化剂

2022年第一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0.50元/公斤,涨幅11%,主要是棕榈油价格上涨,对应的衍生物价格上涨。

5、表面活性剂

2022年第一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2.68元/公斤,涨幅10%,主要是棕榈油价格上涨,对应的椰油酰、月桂酰类表活价格上涨。

6、包装物

2022年第一季度,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4%,主要是瓶子类包装物下降8%,纸盒类包装物下降8%,盖子类包装物下降3%。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0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 年度

暨2022年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至05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marubi.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文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分别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7日下午 13:00-14:3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说明会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7日下午 13:00-14:30

(二)说明会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说明会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首席执行官 孙怀庆先生

董事、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 王开慧先生

董事、首席营销官 曾令椿先生

董事、基础中心研发总监 郭朝万先生

独立董事 姬恒领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3:00-14: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至05月16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securities@marubi.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本次说明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迪、丁玎

联系电话:020-66378685

电子邮箱:securities@marubi.cn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实际召开方式有可能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相应微调,敬请投资者理解。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毕亚林、姬恒领、秦昕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于股东大会批准且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择机实施,以公司完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总股本401,444,780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6,274,508.20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7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2]22000220030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离任人员薪酬统计至离任时止,新任人员薪酬自其任职时起算。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以上董事薪酬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孙怀庆、孙云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董事申毅、董事郭朝万系本次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激励对象林霓系董事王开慧之妻。因此,董事王开慧、董事曾令椿、董事申毅、董事郭朝万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聘任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和股东利益,符合公司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并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能够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良好的执行了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对监事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确认薪酬发放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具有商业合理性,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拟对上述事项所涉及的50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共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共计37.482万股限制性股票。

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派已实施,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回购价格由32.53元/股调整为32.18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9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1 年第四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二)2021 年第四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1年第四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5.61元/公斤,降幅2%,主要是透明质酸钠等价格下降。

2、 水溶保湿剂

2021年第四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5.26元/公斤,涨幅15%,主要是甘油、丙二醇等价格上涨。

(下转368版)

(上接36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