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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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7,111.74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1-11号),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2月完成了募集资金置换工作。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3月2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2,000万元(含)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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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资金余额为50,000,000.00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纵横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纵横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纵横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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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2022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纵横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关联董事任斌、周华林回避了本次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对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理,且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2022年度,公司及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不超过1,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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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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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武汉讯图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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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广东纵横大鹏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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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2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航测数据处理软件与服务,以及向关联人销售无人机产品及服务。相关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交易具有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400万元。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主要由交易双方参考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对关联交易价格作出相应调整。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与关联人签署具体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做出,均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为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纵横股份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 被担保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鹏无人机”)、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智能设备”)、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纵横鹏飞”),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在前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鹏飞不超过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5,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形。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向各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内容包括人民币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期限根据使用需求与银行进行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公司将在前述额度内根据需要对全资子公司大鹏无人机、纵横智能设备、纵横鹏飞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其中大鹏无人机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智能设备不超过5,000万元,纵横鹏飞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担保金额根据授信需求进行确定,被担保人无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措施。由于上述担保额度是基于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之日止,针对所属全部全资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分别在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调剂使用。
同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相关金融机构的签字规定)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签署与综合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银行法律文件。提请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协助公司董事长具体落实上述综合授信担保相关的手续。授权期限不超过综合授信期限和担保期限。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授权的议案》,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成都纵横大鹏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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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都大鹏纵横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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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都纵横鹏飞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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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对特定时期不同的融资方式进行对比,动态进行优化调整,按照财务风险控制要求、成本高低等条件来确定具体使用的授信金额及用途。
此外,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尚需银行或相关金融机构审核同意,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对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便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付款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相对可控,不需要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及担保计划。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申请的授信额度是充分考虑到公司资金状况和未来经营情况,是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并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公司根据授信需要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担保风险可控。公司2022年对外借款和担保授权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相关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5.78%、7.1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70 证券简称:纵横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因该事项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因此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将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经营管理 层办理公司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 员;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 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 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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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本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主要通过公司未来整体的经营效益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该项目通过完善研发中心设备配置,加强对核心工艺技术研究力度,强化公司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根据公司2022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受全球新冠疫情反复影响,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等各方面都受到了制约,特别是进口设备,导致整个项目推进计划有所延后。根据的战略规划,结合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更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在项目投资内容、用途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调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延期,由2022年3月调整至2022年12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嵘泰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嵘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嵘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嵘泰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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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不含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4,901.72万元。
[注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增汽车动力总成壳体39万件、新能源电机壳体38万件汽车精密压铸加工件扩建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汽车转向系统关键零件生产建设项目厂房已建设完成,部分设备正在安装中,项目尚未达产。
[注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墨西哥汽车轻量化铝合金零件扩产项目处于建设期,项目尚未达产。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3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3日
至2022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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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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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如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上述材料需股东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9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伟
联系电话:0514-85335333-8003
传真电话:0514-853368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8号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5202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出示能够表明其身份的相关证明文件,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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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夏诚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尚需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结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或等值外汇)的综合授信。授信期限均为1年,自公司与银行签订协议之日起计算。上述授权自2021年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授信开证、保函、贸易融资等业务。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运营资金需求来合理确定。该等授权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具体文件及办理贷款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1年5月23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二届第七次董事会、第二届第七次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5、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晨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5133 证券简称:嵘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公司考虑了目前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目前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审计,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为65,193,901.34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519,390.13元后,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8,674,511.21元,加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434,621,026.85元,扣除2020年度利润分配40,000,000元,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53,295,538.06元。
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16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4,000,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23.8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股东净利润100,617,412.61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3,295,538.06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24,000,000.0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中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汽车产销量双双超过2600万辆,结束了自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下降的局面。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计,2022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达到2750万辆,同比增长5.4%。其中,乘用车总销量为2300万辆,商用车总销量为450万辆,而新能源汽车总销量将达到500万辆。
虽然2022年整体市场预期处于微增长态势,但众多车企已经公布了2022年销量目标,而且从销量目标来看,基本都设定在两位数增幅区间,看来车企们对自身实力和市场环境都充满了信心。如果真的能按照预期完成销量目标,中国汽车市场的格局也会有新的变化。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精密压铸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汽车转向系统、传动系统、制动系统等适应汽车轻量化、节能环保需求的铝合金精密压铸件。公司从研发设计、工艺改进、技术创新、精细管理各项环节保证产品质量,目前公司产品得到客户的充分认可,主要客户包括全球知名的大型跨国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及知名汽车整车企业,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众多知名汽车整车制造企业。
公司在转向系统零部件、特别是电动助力转向器(EPS)壳体这一细分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加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领域开拓力度,客户和产品结构不断完善,获得了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零部件(新能源电控、电机箱体壳体等)定点项目,已与国内知名大型新能源汽车整车厂长城、比亚迪客户建立多个重点项目产品合作,拓展了国内知名新能源造车新势力品牌整车客户。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公司最近三年的盈利情况:
单位:元
■
公司目前发展阶段属成长期,同时为加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持续加大产能布局,能更好满足公司日常所需流动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流动资金需求大随着营收规模的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应对原材料价格上涨、设备不断投入等,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增长,且公司须投入大量自有运营资金支持公司发展,因此,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经营模式等资金需求,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在股东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之间做好平衡,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等制定了上述利润分配预案。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对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充分发挥公司的工艺、质量、客户等优势,秉承“以人为本,铸造一流产品,精益求精,让客户更满意”的质量方针及专业化、标准化和诚信的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依靠技术进步,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公司将不断改善治理结构,通过各项经营战略的实施,在研发能力、产品质量与客户群体等方面构建独特的核心竞争力,力争成为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在国内保持领先地位的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企业,以更优异的经营业绩来回报广大投资者。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等均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嵘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