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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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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78版)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1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监事6名。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海军先生主持。参会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暨2022年度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1年年度报告》和《中油工程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2021年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

1.2022年第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2年第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信息披露等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5)。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合并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对净利润的影响为-32,140.83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转回、核销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转回、核销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及核销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临2022-012)。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2021年度红利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379,355.54元的30.38%,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3)和《中油工程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4)。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 经审核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和资质情况,该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变更会计事务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731万元。

2.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确定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128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确认公司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8)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系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签订,对双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起到约束和指导作用,能够保障公司协议相关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中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约定为公司提供贷款服务的年度总额度不高于15亿元人民币,提供存款服务的存款余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并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严格按银监会规定经营,建立了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同意“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订的“关于在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风险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公司风险应急处置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风险报告制度,制订了应急处理方案,后续事项处理考虑周全,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1年度担保实际发生及2022年度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0)。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规范公司担保行为,公司2021年发生的担保事项属于公司及分、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预计的2022年担保的目的是保证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拟发行金额合计不超过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债券、公司债券、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及其他监管机构许可发行的人民币或外币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油工程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2)。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监事杨大新、潘成刚回避表决。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根据2022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535,532,690.14元,按10%计提法定公积金53,553,269.01元,加上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1,022,953,640.17元,扣除2021年7月已实施的利润分配256,824,783.67元,本年度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48,108,277.63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以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583,147,471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含税)现金股息,共派发现金红利139,578,686.78元,拟分配的现金股息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379,355.54元的30.3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不进行送股。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含税)现金股息”的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能力、现金流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投资者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2021年度红利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59,379,355.54元的30.38%,有利于保障公司分红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也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

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续聘立信所为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128万元。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的内控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立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 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3.业务规模

2020年度立信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无,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立信所最近三年未受到其他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对应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 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续聘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4月18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公司支付给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金额。同意将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往年度均能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本次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续聘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续聘立信所为为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业务费用128万元。

(四)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中油工程 股票代码:600339 公告编号:临2022-016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部分属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定价标准,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1. 2021年度中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如下:

(1)存款余额69.58亿元,收取利息366.83万元;

(2)贷款支付利息670.12万元;

(3)其它金融业务支付手续费25.65万元。

2. 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劳务取得收入345.00亿元,实际取得收入376.23亿元,超出预计金额31.23亿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以赴保生产,项目实际进度好于预期水平,项目收入增加。

3. 2021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人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出40.00亿元,实际支出53.83亿元,超出预计金额13.83亿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进度好于预期水平,项目成本相应增加。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管理的大型中央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6号,法定代表人戴厚良,注册资本48,690,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组织经营陆上石油、天然气和油气共生或钻遇矿藏的勘探、开发、生产建设、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石油专用机械的制造;组织上述产品、副产品的储运;按国家规定自销公司系统的产品;组织油气生产建设物资、设备、器材的供应和销售;石油勘探、开发、生产建设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研究和技术推广;国内外石油、天然气方面的合作勘探开发、经济技术合作以及对外承包石油建设工程、国外技术和设备进口、本系统自产设备和技术出口、引进和利用外资项目方面的对外谈判、签约。

中国石油集团 2020年度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40,887亿元,所有者权益23,192亿元,营业收入20,871亿元,净利润503亿元。截至本公告日,中国石油集团持有公司约54.29%股权,中国石油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公司约72.20%股权。中国石油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故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发生的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中国石油集团及下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履行交易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以下简称“双方”)签订的《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确认双方及下属公司、单位之间存在如下相关交易事项:

1. 公司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

工程服务类:油气田地面工程服务、储运工程服务、炼化工程服务、环境工程服务、项目管理服务、其他工程服务(含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物资供应类:代理采购、质检、储运、运送、各类物资供应、其他(含物资采购招标代理)。

生产服务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其他服务类:受托经营管理、劳务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2. 中国石油集团向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包括:

油气供应类:炼油产品(汽油、柴油等)、天然气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其他物资供应类:代理采购、质检、存储、运送、各类物资供应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生产服务类: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消防、图书资料、部分档案保管、道路维护、保安、房产(含土地)租赁、其他资产租赁、环境卫生、机械维修、机械加工、运输、办公服务及其他相关或类似产品或服务。

生活服务类:物业管理、供水、供电、供气、供暖、培训中心、招待所、职工食堂、浴池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社会服务类:社区保安系统、文化宣传(包括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幼儿园、托儿所、公共交通、市政设施(包括公路、城市、矿区的绿化)、综合服务、离退休管理、再就业服务中心及其他相关或类似服务。

金融服务类:中国石油集团通过其下属金融机构按有关规定从事的人民币及外汇存贷款业务、担保、各类保险及其他金融服务。

知识产权类:商标、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授权许可使用。

双方对各自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服务项目,保证质量优良、价格公平合理,并按照有序竞争、比质比价、同等优先的原则进行交易。

双方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按照:凡政府有定价的,参照政府定价制定;凡没有政府定价,但已有市场价格的,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没有政府定价及市场价格的,采用成本价或协议价格。

四、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由于公司业务的特点和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议案事前进行了审核:公司2021年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生产经营行为,超出预计部分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以赴保生产,项目实际进度好于预期水平所致,关联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它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3.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同意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并对超出预计部分进行确认,关联董事白雪峰、刘雅伟在表决该议案时予以回避。

4.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额度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全力以赴保生产,项目实际进度好于预期水平所致。该等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白雪峰、刘雅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形成的,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确认公司2021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监事杨大新和潘成刚回避表决。

6.该议案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事项回避表决。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石油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专业性强、技术难度大,相关工程资质要求高,上下游市场参与者相对固定,主要为石油石化行业内客户。公司各所属企业在数十年的行业发展过程中,一直向中国石油集团提供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炼化工程建设、管道及储罐工程建设和海洋工程建设等服务,与中国石油集团形成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保持与中国石油集团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提供了长期稳定的石油工程建设服务市场,有助于实现公司的快速发展。除工程服务类关联交易以外,公司与中国石油集团在生产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社会服务等方面存在关联交易,该等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

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公平交易、 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5、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22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

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

● 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根据2022年财务收支预算及融资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卖方信贷、项目贷款等业务。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选择申请融资的金融机构,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可以调整金融机构间的额度,并全权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022年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就授权和融资事项形成董事会决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及授权办理有关事宜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对公司业务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次融资申请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白雪峰、刘雅伟按规定进行了回避。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2022-024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9 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3、14、16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11、12、15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及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 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创新基地B2座3层311。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一5月26日9:00--17: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102200

联 系 人:唐涛

电 话:010-80163999

传 真:010-80163118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费用。

2.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 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投票表决。请现场参会人员遵守新冠肺炎相关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中油工程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

确定其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变更财务审计机构的简要原因及前任审计机构的异议情况: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为立信所,连续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为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综合考虑,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与立信所就不再续聘及相关事宜进行了事先沟通,立信所就本次变更及相关事宜进行确认并表示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的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所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邵立新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詹军先生,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敏玲女士,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财务报告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公司拟就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信永中和支付财务报告审计费用731万元。

二、拟更换财务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建立最早和最有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总部设在上海,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等。

自2016年以来,公司一直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上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所已连续6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我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客观性,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认真综合考虑,提议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工作团队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并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下转38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