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86版)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6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建琪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2,544,519.35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9,994,338.41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837,345.31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31,903,556.47元,加2021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1,929,690.00元,扣除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24,935,180.00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291,055,059.5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拟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本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本外币)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计划购买理财产品单笔金额或任意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内保外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票据贴现、信托融资、融资租赁等。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控股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并以各类银行及其他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分别与各相关银行及其他机构签署融资相关授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并授权资金部门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有关银行及其他机构办理贷款融资等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5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7.85元,扣减公司2018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19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20年度分红每股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因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

需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做出修订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0日在公司十三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商钢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21年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222,544,519.35元,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9,994,338.41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27,837,345.31元,加母公司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131,903,556.47元,加2021年度因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回购注销而计入未分配利润的人民币1,929,690.00元,扣除2021年对2020年度进行现金分红人民币124,935,180.00元,母公司2021年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人民币 1,291,055,059.57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同意本次审计机构续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05元(由原始出资成本即每股7.85元,扣减公司2018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19年度分红每股0.25元、2020年度分红每股0.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减少至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415,113,800元减少至410,745,80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十)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08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91,055,059.5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7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15,113,800股,扣减因股权激励事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9,826,786.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遵循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的长期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1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36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9月29日至2018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0月1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0月1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5、2018年10月19日,公司披露了《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8年11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18年12月13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40,001万股变更为41,935万股。

8、2019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178,9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178,900股。

9、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0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55,100股。

10、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0年、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2020年、2021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12、2021年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61,500股。公司已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720,5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720,500股。

13、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336,800股,公司股本总额相应减少1,336,800股。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手续,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9,200股。

14、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1、股份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二)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决定对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5%。

2、股份回购价格

根据《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十四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公司按本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计划另有约定外,其余情形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中授予价格应当依据本计划进行调整。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7.85元-每股的派息额0.80元+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经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为每股7.05元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3、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为30,794,40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对回购事项的规定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经核查,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香飘飘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回购已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股份回购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履行减资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备查文件

1、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2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0年10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鉴于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其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该部分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45,000股;同时,由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锁期对应的公司业绩未达到考核标准,公司拟对其余4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3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回购价格为7.05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总价款为30,794,400元加上相应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的《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15,113,800股变更为410,745,80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415,113,800元变更为410,745,800元。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杭州新天地商务中心4幢西楼13楼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6月14日8:30-17:00

3、联系人:邹勇坚、李菁颖

4、联系电话:0571-28801027

5、传真号码:0571-28801057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7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调查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涉及调查的情况说明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以往年度部分进口材料适用税则问题受到相关部门调查。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涉及调查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028)。

二、涉及调查的进展情况

上述事项调查期间,公司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截至目前,该事项已解决完毕,公司已根据最新情况对前期计提的部分成本费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与相关部门确认,公司不存在因上述事项而导致的违法违规记录,亦不存在进行中的被立案调查事项,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11 证券简称:香飘飘 公告编号:2022-014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按程序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第四届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如下(简历附后):

1、提名蒋建琪先生、蒋建斌先生、陆家华女士、邹勇坚先生、蒋晓莹女士、杨静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提名杨轶清先生、应振芳先生、缪兰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与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1、股东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商钢明先生、沈国华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和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二: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一: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建琪,男,1964年12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上海铁路局,1999年12月创立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999年12月至2008年12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07年3月创立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8月创立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执行董事兼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政协第七届湖州市委员会委员。

蒋建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5,946,520股,是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与陆家华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蒋建斌为兄弟关系;蒋建琪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蒋建斌,男,1965年2月生,中专学历。1999年12月至2005年8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副经理;2007年3月至2009年6月任湖州永辉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5年8月至2013年1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蒋建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建琪为兄弟关系;蒋建斌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陆家华,女,1963年6月生,中专学历。曾任职于湖州南浔供销社,2000年12月至2010年5月任职于浙江华圣医药有限公司;2009年3月至2011年1月任湖州蜜谷甜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湖州老顽童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0年12月至今任湖州嘉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2月至2013年6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6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陆家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8,8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夫妻关系,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家华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邹勇坚,男,1975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审计主管、农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华北区财务经理、顾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副总监。2012年9月至2018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总监,2018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5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邹勇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邹勇坚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蒋晓莹,女,1993年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杭州全都来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兼副董事长。2016年5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互联网创新中心总经理,2019年5月担任公司互联网事业部总经理,2022年3月担任公司品牌创新中心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蒋晓莹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蒋建琪先生为父女关系;蒋晓莹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静,女,1984年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太湖雷迪森集团培训经理、总经理助理;2011年9月至2018年3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总经办主任,2018年3月至今担任人资行政中心总监,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杨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95,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静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杨轶清,男,1970年3月生,硕士研究生。提出浙商概念第一人,资深浙商研究专家,浙江工商大学教授。曾任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子报部门负责人、宋城集团董事长助理兼战略发展总监、华立集团执行董事。现任浙商博物馆馆长、浙江省浙商研究会执行会长、浙江工商大学浙商研究院副院长、世界浙商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成员等。2019年11月起担任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5月至今担任宋城演艺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轶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杨轶清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应振芳,男,1975年3月生,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2007年11月起至今,先后担任浙江君安世纪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起至2019年担任浙江省茶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应振芳先生同时担任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浙江省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2021年6月至今担任杭州朗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应振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应振芳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缪兰娟,女,1965年11月生,上海财经大学学士学位,1989年7月至1996年10月任杭州之江饭店财务部主办会计;1996年10月至1999年10月任浙华会计师事务所部主任;1999年10月至2004年11月任浙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4年11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6年9月至今任浙江新中天信用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浙江久立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望布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缪兰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担任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缪兰娟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附件二:

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商钢明,男,1982年12月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浙江新方圆投资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浙江太古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风险管理主任。2015年9月起任职于香飘飘食品,担任法务经理。2019年7月至今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商钢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商钢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沈国华,男,1979年4月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三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培训主管、浙江世友木业全国培训经理。2015年6月担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培训经理,2018年8月至2020年12月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香飘飘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任行政管理副总监。

沈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沈国华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