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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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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

2021年,国内外稻米价格低位震荡,其中国内市场供给充足,年底农户急于变现可能加快售粮节奏,价格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弹多地学校提前放假导致集团性消费减少,终端需求有限,预计稻谷价格将围绕最低收购价波动,大米价格以稳为主。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在高端大米生产能力以及产业组织方式来看,现在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大幅超过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级。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与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物流运输的方便快捷,人们对于食品种类的选择方向扩大,相对青睐于更加精细化、健康化、营养化的食品。大米人均消耗量将有所减少,我国大米行业未来发展将趋向品牌化、餐饮化、功能化和食品化。

近些年我国有机产品生产面积及生产产量总体上均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随着我国农业生态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的转型也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与方向,我国的有机农业与有机产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未来十年,中国有机农业生产面积以及产品生产年均增长20%-30%,在农产品生产面积中占有1%-1.5%的份额,达到1800-2300万亩;有机食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比重将达到或超过5%(以上数据来自中研网)。公司凭借稻花香核心生产基地的土地及种植优势,并于2021年初完成园区的生产设备升级改造,目前正在逐步提升产能,提高大米市场占有率。

2、豆制品加工

2021年,随着消费者对新鲜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促进短保生鲜豆制品消费的持续增长。受疫情局部散发的原因影响,大多数居民选择在家就餐,也促进生鲜豆制品的消费增长。虽然大豆价格一定幅度上涨,但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前期部分囤积大豆缓解成本上涨压力。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更加重视市场消费渠道、销售结构的变化研究,并针对不同的渠道研发创新适销对路的产品。总体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全年销量有所增长。

银祥豆制品将继续精耕生鲜豆制品市场,组建福州及泉州分配中心,开发闽西北市场,实现生鲜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继续引领福建生鲜豆制品市场。依托技术研发团队的创新能力,推出炸腐竹等新品,研发预制菜品类;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供应商。

3、油脂加工

2021年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主要原料大豆、菜籽受通货膨胀和气候因素影响,价格上涨比例均超过100%,而产成品受到消费降级和政策影响,价格上涨比例不超过50%,进口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挂结构。由于上半年进口利润较好,行业集中采购了较多原料,供应体量基本和往年持平,而高价抑制原因和疫情对餐饮的影响,导致消费则开始出现明显下降,至2021年底,油脂消费平均下降20%以上,油脂加工行业开始出现倒挂周期。

油脂加工行业是传统行业中的粮食行业,属于民生领域,行业的发展必然是可持续的,随着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油脂和蛋白的摄入量仍将不断增加向发达国家靠拢。国内油脂和蛋白供应缺口十分巨大,虽然会周期性的出现消费下降等因素导致的进口利润下降,但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消费市场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支撑进口油脂加工行业的利润,整体行业发展趋势依然乐观。东方银祥油脂作为以油菜籽加工为主的生产企业,连续数年加工量排名全国前列,生产技术和国内外采销渠道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配合油脂深加工一一浓香油和菜籽脱皮技术一一高蛋白菜粕的独到工艺补充,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具备更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更好的效益产出。

4、农产品购销

2021年中国玉米市场呈现供应宽松的局面,玉米价格在涨至历史高位之后震荡下行,市场参与主体收购热情由年初的积极储备变为年底的谨慎操作。近年中国玉米总消费量呈现震荡下行的趋势,其中饲料玉米的需求先减后增,深加工需求先增后降。进口量增加也加大了玉米的总供应量。2020年开始中国玉米的进口数量大幅增加,2021年进口总量为2835万吨左右。进口玉米相对于国产玉米一直有一定价格优势,但受进口配额限制,进口依存度极低,仅作为部分企业的备用或过渡货源(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玉米网)。

2021年传统的北粮南运粮食流通量缩减,南方进口替代较为明显,市场供需和流通格局发生变化,产地深加工企业和饲料企业需求增加,公司也相应的调整了收储销布局,扩大产地库点收储网点和收储量,增加产地销售能力。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加强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的文件,鼓励完善产业链补齐短板发展,金融服务逐步向供应链倾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国家层面上得到高度的认可和扶持。2022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切实加大“三农”领域金融支持,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公司也一直将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作为促进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加速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为缓解公司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提供多种融资手段。

6、高水分植物蛋白肉

在美国、欧洲等地区,植物基食品已然成为饮食流行风潮。根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食品饮料行业的同比年增长率为2.9%,而植物肉行业为15%,预计年复合增长率将逐步攀升。人造肉行业在中国尚处于初步发展培育阶段,国际多家知名食品企业纷纷入主中国市场,开始销售植物肉产品;国内多家传统食品企业孵化了旗下植物肉品牌,且出现了数十家植物肉品牌创业公司。公司旗下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经营主体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成功实现了植物基蛋白品质和口感的飞跃式提升,目前已形成一系列的具有国际级先进水准的植物基蛋白产品。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将产品SKU从年初的200多个优化至年底的71个核心单品,其中高端及中高端产品销量提升87%,占比从14.8%提升至24%。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将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10大产品系列,166支单品,品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上海、北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20余个省市。

4、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拍卖和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绥化、佳木斯、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要以锦州港为核心,构建双向流动的物流通道,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铁-海-铁、路海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农产品销往南方饲料养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政策性拍卖和轮换业务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通过与上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公司发力供应链金融,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转型。2021年,公司加大对于供应链转型推进力度,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平台的调研,与厦门建发集团、黑龙江省供销集团、京东数科、中信梧桐港等供应链金融平台及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全面合作,充分利用其流量优势和平台技术优势,搭建产品交易结构和风控模型,同时积极利用已有牌照撬动金融同业机构资金匹配资产。凭借合作伙伴成熟的供应链金融场景和历史良好资产表现,积极建立金融渠道资源优势,同时打造循环授信账户系统、风控系统、流量运营等核心能力,成为专业的优质供应链金融资产和资金连接器。通过合作,将上述金融资源和核心能力在合作机构落地,完成资金投放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6、农业科技研发

公司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的高附加值领域,推进农业及健康食品科技研发合作。其中,高水分植物肉项目目前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以与餐饮企业合作为主,与多家餐饮机构及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储备产品有30多个品类,其中6款产品(植物蛋白牛肉饼、植物蛋白小酥肉、植物蛋白猪肉馅、植物蛋白鸡肉棒、植物蛋白炸鸡块)已经推向市场;2022年计划全面拓展新零售渠道,开启C端渠道规划布局。公司基于“全脂稳定米糠”技术研发米糠粉产品,目前主要用于烘焙产品的添加,计划陆续推出包括米糠面包预拌粉、米糠蛋糕预拌粉等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产业化,加速推进首期20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并开展相关智能化工厂建设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业绩季度波动的原因:

公司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前三季度波动较大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对部分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书》对净利润的影响、以及报告期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影响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2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443.01亿元,同比减少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194.14亿元,同比减少8.09%。2021年1-12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1.83亿元,同比减少1.80%;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9亿元,同比下降814.81%。经营情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1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1,735,053.61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45,069,552.03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52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75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75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24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1)。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2]006442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1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0.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8.04万元,完成率为101.44%,银祥豆制品2021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2-043)。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与上年相同。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2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11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方灏先生、董事刘怡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和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

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副总裁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9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财务总监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会秘书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70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如存在兼任情形,以基本年薪孰高确定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不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在公司子公司领取岗位薪酬,不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预计2022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向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0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信用担保或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级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2022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2022年度新增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5)。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6)。

(1)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保理业务

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张惠泉先生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7)。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8)。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关于聘任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财务总监党荣毅先生、董事会秘书康文杰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相同。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9)。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0)。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党荣毅先生、康文杰先生简历

(下转41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1年6月29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2021年6月30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

2021年7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92%股权。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21年7月14日开市起复牌。

2021年7月26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7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

2021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年10月6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3)。

2022年1月12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2022-001)。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11日、2021年11月13日、2021年12月13日、2022年2月12日、2022年3月12日、2022年4月12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标的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及时协调控股股东方及中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如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0月26日期间,公司、国开东方、以及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1)京02民初370号)。原告山东天商要求解除《A类三地块合作协议书》,并由被告一国开东方返还原告支付的价款人民币10亿元,及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年利率12%计算的利息,暂计算至提起诉讼之日(2021年8月4日)为人民币303,123,284.64元,被告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民事起诉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6)。

2022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302-2号),我公司所持民生银行和锦州港全部无限售流通股、以及我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我公司全部无限售流通股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7)。

2022年3月10日,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2019年1月签订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10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国开东方支付山东天商本息及相关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1,433,053,158.97元,利息起算日为2019年1月25日,综合利率成本11.92%。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国开东方正积极推进相关资产解除司法冻结事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