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号有限公司
(上接410版)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1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1,735,053.61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45,069,552.03元。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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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项金额较大的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14,458,875.35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353,192,317.32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对应收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恒兴”)的合作开发款计提坏账准备315,766,278.86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滨湖恒兴合作开发款2,756,236,454.16元,由于该项目周边竞品较多,根据克而瑞相关数据,青龙头项目周边可比在售楼盘中,中海金樾和著洋房类产品2021年初均价32,051元/㎡、2021年末均价26,014元/㎡;金地大湖风华洋房类产品2021年初均价35,231元/㎡、2021年末均价34,141元/㎡;中骏云景台洋房类产品2021年初均价27,200元/㎡、2021年末均价26,610元/㎡,周边竞品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导致项目销售不及预期,因此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6,720,579.46元,主要为公司2017年投资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了该项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差额补偿等承诺以及约定了超额收益的条件。该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征以收取本金加固定收益的方式为主(本金+利息)。因此,该项金融资产构成一项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持有的该项其他债权投资的未来的投资收回方式包括:(1)二级市场变现;(2)差额补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其他债权投资执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是以相关投资对应的股权在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相关其他债权投资对应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4、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余额8,599,991,804.03元,主要为房地产板块的开发成本6,172,300,146.26元和开发产品1,008,578,722.37元。
截止2021年末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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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57,759,116.37元,计提原因由于国开东方C北地块流拍,棚改项目位于其周边地块,土地整理及供地时间受此影响预计将会延长。根据棚改相关政策,延长开发周期将影响利润率。重新测算的利润率预计无法覆盖开发成本,因此对棚改项目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3,883,939.22元,开发产品计提跌价准备134,245,329.53元,计提原因包括:1、去化困难,万科中央城、长阳天地、首开熙悦湾的办公类产品2021年度成交量均不超过10套(数据来源:克而瑞);2、土地可使用年限进一步缩短,影响土地估值。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56,687,843.93元,计提原因包括:1、2019年1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由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方式受让A01、A03、A04剩余地块,目前因诉讼和解导致《合作协议书》终止;2、土地可使用年限进一步缩短,影响土地估值。3、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南地块紧邻C北地块,于2019年2月成交,成交楼面价23,354元/平米,溢价率为6.17%。2021年下半年C北地块两次流拍,起拍楼面价21,692元/平米,较C南块下降1,662元/平米,下降率7.1%。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乐高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179,417,300.00元,计提原因包括:1、乐高乐园项目由房山区青龙湖镇拟迁址房山区长阳镇,受此影响,国开东方预计项目未来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前期工作,疫情持续反复影响与品牌方的谈判周期,乐园正式开园时间拖后,投资回收周期延长; 2、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将导致项目预计建设及运营成本增加。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431,735,053.61元和资产减值损失545,069,552.03元,共计976,804,605.64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976,804,605.64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具备合理性。相关减值时点及减值金额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资产现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测试过程和确认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稳健、谨慎的会计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公司当期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等产生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解释14号明确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问题,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解释14号规定的业务,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解释第15号明确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以及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问题。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文件。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解释14号中“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内容,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执行会计准则。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3、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文件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7.52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0.75亿元和盈余公积金0.75亿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6.24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的主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9.98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资金需求。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上述回购预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受房地产业务影响,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
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度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77%股权,鉴于前述股权收购事项存在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银祥豆制品2021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收购情况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银祥豆制品77%股权,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
相关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8年10月25日办理完毕。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业绩已达到业绩承诺金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37)、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19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和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2020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三、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22]006442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21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50.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68.04万元,完成率为101.44%,银祥豆制品2021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综上,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2021年度业绩均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8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金额和期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预计2022年度公司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 公司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2022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资金管理要求,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条款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产生投资风险,公司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金融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等合格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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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2年3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47.55亿元,公司本次预计委托理财日动态最高余额20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42.06%。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基于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公司购买的理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因此,本公司将购买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收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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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5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在2022年度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衍生品交易概述
1、衍生品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
为减少农产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公司开展菜油、菜粕、豆油、豆粕、玉米、大豆、水稻、普通圆粒大米等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述交易主要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如需境外市场操作通过有经纪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进行。
2、业务规模及资金来源
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目的和必要性
东方粮仓为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主体,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等,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其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必须与其所经营的商品或采购原材料品种相符。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存在因价格波动,期货与现货的价格严重背离,从而无法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风险,且由此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者亏损。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交易合约缺乏流动性,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平仓的风险。
3、资金风险:存在因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导致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迫平仓的风险。
4、操作风险:相关期货业务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的风险。
四、风险应对策略
公司制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修订)》,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
1、公司设立期货企业领导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的整体决策,成员包括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业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子公司董事长/总裁,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控制。
2、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应对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和资金风险。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当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货业务领导小组。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4、审慎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聘期货业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期货专业人士、风险管理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公司相关部门有权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五、独立董事关于预计衍生品交易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正常生产经营基础上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利用衍生工具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已建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并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限额、品种、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规定,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避免风险,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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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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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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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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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1,731.98万元,同比增长7.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4.66万元,同比增长51.32%。营业收入按销售渠道划分如下:
1、自主品牌分销收入9.8亿元,同比增长51%(其中自主品牌零售滑板车销量17.4万台,收入3.6亿元,同比增长30%;电动两轮车销量9.1万台,收入2.6亿元,同比增长27%;全地形车销量3474台,收入2亿元,同比增长8倍);
2、ToB产品直营收入6.5亿元,同比增长81%;
3、小米定制产品分销收入2.9亿元,同比下降6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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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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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九号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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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高禄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凡孝金 会计机构负责人:凡孝金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九号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9009 证券简称:九号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