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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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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422版)

(1) 公司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21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2) 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指出: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2.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5.23%。

3.根据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针对收入准则的实施问答,其变更对上期可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影响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的实际情况。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9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A股每股转增0.4股。

●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663,565.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51,38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882,057.83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4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67,577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199,375.6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49,199,375.66元。加上该等金额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146,866,952.66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及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回报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保障股东稳定回报的同时,兼顾了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分红方案设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综合考量,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稳定的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方案实施后,由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会相应摊薄。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2年4月29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32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江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663,565.1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98,451,386.6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报告期末,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金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为5,000万元,2021年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1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45,882,057.83元。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帐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32,423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667,577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累计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9,199,375.66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红利49,199,375.66元。加上该等金额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含税)金额共计146,866,952.66元,占2021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3.50%。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帐户后股本数为97,667,577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39,067,031股。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四)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 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财 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 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审计服务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九)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十一)以 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十三)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四)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38亿元银行综合授信,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文件,授信及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数额以最终签订的文件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五)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六)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江林先生、王雅琴女士在董事会审议时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七)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1年5月23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递铺街道恒林B区办公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以及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61 证券简称:恒林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江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041,333股,占公司总股本59.04%;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后,王江林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1,25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0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5%。

● 王江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林商贸”)、王雅琴女士、王凡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1,2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71.25%。截至2022年4月29日,王江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公司股份合计17,750,000股,占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的24.91%,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75%。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江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22年4月27日,王江林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1,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中国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具体情况如下:

以上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江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四、股份质押说明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业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治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3、目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所持公司股票质押率处于合理水平,且其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未出现平仓风险或被强行平仓的情形。若公司股价触及预警线或平仓线,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足额保证金、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长,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系:1、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导致生产成本增加;2、研发人员、销售人员增加导致人力成本增加;

3、研发投入加大导致研发费用增加。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徐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若邻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琛科技”)于 2022 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宇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晓宇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晓宇先生的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安徽元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张晓宇先生简历

张晓宇先生,199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就职于安徽安瑞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0年7月加入公司,2020年7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证券部。

截至本议案发布日,张晓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659 证券简称:元琛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