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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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1,092.0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74.4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3.4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1.2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4.28%。具体详见本章节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部分。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1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下午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认真、严谨和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决策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进行了必要的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请详见于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双方在参考市场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项存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公司监事领取与岗位相应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和连续性,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确认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针对2021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编制了《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及其附注进行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69,510,183.98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0元(含税)。公司现有总股本81,04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7,018,4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30.53%。
二、董事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实施该预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编制、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2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一)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津贴7万元/年(税前)。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从本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同行业薪酬水平,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由固定薪酬、绩效薪酬组成,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其进行绩效评价,确定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经营实际情况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能力及绩效,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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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并对有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各子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134.63万元,明细如下:
■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1、信用减值损失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经测试 2021 年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895.21万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依据及方法如下: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中,依据账龄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3)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资产减值损失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经测试 2021 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4.79万元。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合同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为34.63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1,134.63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且已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讨论及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能够合理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七、监事会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1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 2018年12月7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以及 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除以上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一)新收入准则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一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财政部发布《收入准则实施问答》,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将产品销售发生的相关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3、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4 、 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自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5、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与原收入准则相比,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 年度利润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表,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
(二)新租赁准则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租赁》及其相关规定。
3、变更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4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前述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20 年可比数据。因新租赁准则政策变更,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如下: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2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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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因新增条款导致的序号变动依次顺延。
本次《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3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首席合伙人:梁春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7)截至 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8)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9)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10)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11)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12)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13)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14)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谦,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民聪,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起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执业,近三年签署审计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包铁军,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15年10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现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并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确认,拟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
够按照审计计划为公司提供专业化的审计服务,坚持公正、客观的执业态度,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业务的需求,并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如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职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2-02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性的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实际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经常性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实际经营需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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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下转43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