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杨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畅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凯燕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588 证券简称:北辰实业 公告编号:临2022-018
债券代码:151419 债券简称:19北辰 F1
债券代码:162972 债券简称:20北辰 01
债券代码:188461 债券简称:21北辰 G1
债券代码:185114 债券简称:21北辰 G2
债券代码:185738 债券简称:22北辰 G1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99号文注册,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公司债券。
根据《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北辰G1;债券代码:185738,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8.25亿元(含人民币8.25亿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00元/张,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22年4月28日结束,根据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2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3.50%。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2-028号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代表人的函》。川财证券作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委派王蕾女士、李树尧先生为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因王蕾女士工作内容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现指派王俊尧先生接替其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变更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王俊尧先生和李树尧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本次变更不影响川财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王蕾女士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26 900937 证券简称:*ST华源 *ST华电B 公告编号:临2022-025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A股购买其持有的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5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已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5日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10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披露的《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临2022-013)。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交易事项的相关工作,相关各方正在就本次交易方案进行沟通、协商和论证等工作。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文件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本次交易正在积极推进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