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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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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3.2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内各品牌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报告期内直营店和加盟店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报告期内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报告期内各地区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翁荣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宗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明亮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37 证券简称:浪莎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867 证券简称:新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更正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2日

3.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更正补充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原公告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8、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议案23、议案24、议案25、议案2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卫明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现更正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5、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2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6、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7

7、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8、议案19、议案20、议案21、议案22、议案23、议案24、议案25、议案26

8、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王卫明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除了上述更正补充事项外,于 2022年4月2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更正补充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2日 9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研发楼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2日

至2022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特此公告。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新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