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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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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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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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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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一季度,受国内多地疫情形势严竣、法规切换、政策红利波动等影响,与上年同期相比,商用车产销呈现较大幅度下降。2022年1-3月,国内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98.5万辆和96.5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9.7%和31.7%。受此影响,作为国内商用车配套交流发电机的主要供应商,下游客户对公司发电机产品的需求相应下降。
2、公司于2022年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金收购控股权的议案》。公司以现金形式分别受让陈飞英、王茂强、陈仲权、钱伟、重庆优月之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欣洋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西三联贸易有限公司(以上七方以下简称“乙方”)持有的部分重庆普来恩中力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股权,受让标的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60%,交易价格为6,3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宏股份持有标的公司60%股权,乙方各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剩余之40%股权。上述交易已于2022年3月18日完成股份变更工商登记。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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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秦迅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春晖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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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秦迅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春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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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秦迅阳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蔡春晖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0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4月24日以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秦迅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1)。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启动要求收购公司
所持参股公司股份程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启动要求黄仁珠收购公司所持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阳科技”)11.25%股份的程序。
● 本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由于本次收购程序、收购办法、收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2018年10月,为实施发展战略,布局公司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的协同发展,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议案》,同意签署《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之定向增资协议书》、《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黄仁珠关于定向增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自有资金 4725 万元认购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的股票 450 万股,认购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11.25%的股份。具体详见《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股权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8-082 )。
江西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性能钕铁硼永磁材料毛坯及成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现注册资本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中端南路,法定代表人黄仁珠。
二、拟启动要求收购程序的原因
自公司参股之后,森阳科技曾积极考虑资本市场,森阳科技股票(证券代码:835504,证券简称:森阳科技)于2019年7月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但受行业市场波动、内部管理等诸多因素影响,经营业绩逐年下滑。鉴于森阳科技相关现状已经符合《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回购条款中所约定的关于森阳科技2018年、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和2018年、2019年、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计净利润两项指标的回购条件,综合森阳科技的发展现状、公司的战略选择、增信措施有效期等各方面因素,出于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考虑,公司现拟启动要求黄仁珠收购公司所持森阳科技股份的程序。
按照有关约定,黄仁珠应在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6个月内由黄仁珠或寻找第三方完成对公司股份收购并支付完毕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否则,每迟延一日,黄仁珠应向公司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黄仁珠收购公司股份的价格=公司本次投资总金额×(1+8%×公司实际缴纳出资日起至黄仁珠实际支付完毕全部转让价款之日止的实际天数÷360)-公司己经从森阳科技获得的分红及从黄仁珠获得的补偿款。如果黄仁珠按上述约定完成回购,公司权益将不受损失。
三、后续安排
后续公司将向有关方面正式发函,并将与相关回购义务人积极磋商具体收购办法、支付节奏等事宜。
由于上述收购程序、收购办法、收购方履约能力、具体执行等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及或有风险,本次事项存在不能如约完成回购、发生诉讼、形成投资损失等可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本次股份收购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30日
证券代码:603701 证券简称:德宏股份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赐材料”)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76,30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其中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60,793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15,512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2年4月29日办理完成。
3、回购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62,549,241股减少为962,372,936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19年1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年1月23日至2019年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3月12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修订发表了意见。
(四)2019年3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79.6万份调整为374.30万份,授予人数由361人调整为357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25.5万股调整为323.30万股,授予人数由94人调整为93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六)2019年3月21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357名激励对象374.30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2.40元/份;首次授予93名激励对象授予323.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1.20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七)2019年12月30日,根据《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94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3.94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股权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517.28万股、598.88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130.192万股、151.84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八)2020年3月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116名激励对象86.15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0.70元/份;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授予19.30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35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3日。
(九)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38.784万股,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278.496万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05.312万份,本次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为293.568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2020年8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标准系数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股票期权行权时事业部部门层面及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对应的考核系数进行了调整。
(十一)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4.082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8.053元/份,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首次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473.4432万股、499.0656万份;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088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12.029元/份,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预留授予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分别调整为32.81万股、146.455万份;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二)2021年5月13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2,063,664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22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164,05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77%。上述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1年5月14日。
(十三)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拟注销871,133 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346,800 股限制性股票。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8月4日完成回购注销工作。
(十四)2022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限售期可行权/解除限售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五)2022年3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批量行权流程。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197,040 份,共涉及272名激励对象,行权价格为8.053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526,924 份,涉及激励对象89名,行权价格为12.029元/股,该部分期权上市日期为2022年4月1日。
(十六)2022年4月1日,公司完成了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的解锁流程。其中,本次解锁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2,163,175 股,涉及激励对象76名;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数量为 148,538 股,涉及激励对象3名,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2年4月8日。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1、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3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7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160,793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2名,共涉及15,512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合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176,305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2%。
2、回购注销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60,793股,回购总金额为回购数量(160,793股)×回购价格(4.082元/股)×(1+同期存款利息2.75%*3),共计710,507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回购注销的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512股,回购总金额为回购数量(15,512股)×回购价格(6.088元/股)×(1+同期存款利息2.1%*2),共计98,404元。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5日出具的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110C000212号》,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次回购款已支付完毕。
截至2022年4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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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09 证券简称:天赐材料 公告编号:2022-059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4月13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考核期离职激励对象3名、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7名,根据系数比例,共涉及160,793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第二个考核期业绩考核达标但系数不足1.0的激励对象2名,共涉及15,512股限制性股票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76,305股,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750,794.08元,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东诚片康达路 8 号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卢小翠
联系电话:020-66608666
传真号码:020-66608668
邮政编码:510700
特此公告。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