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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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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邹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戴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262,其中A股股东28065,B股股东7197。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事项

2020年8月21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三联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印染公司”)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北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蔡资管公司”)以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三联印染公司返还位于浦东新区高科西路3019地块(房产登记簿记载地址:北蔡镇北川公路2590号)内约6.076亩土地,并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

2022年2月14日,公司收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三联印染公司返还北蔡资管公司涉案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同时,北蔡资管公司向三联印染公司支付房屋补偿款1346万元等。

公司不服判决,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立案受理的通知。

(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2022年2月15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关于终止清算注销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并挂牌转让所持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终止清算注销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盾公司”)并公开挂牌转让所持该公司100%股权。挂牌期届满本项目共征集到2家意向受让方,经网络竞价,上海桐楷防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楷公司”)最终被确认为本项目的受让方,最终报价为人民币700.214768万元。2022年2月,公司与桐楷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完成产权交割并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截至2022年3月8日,银盾公司股权已登记至桐楷公司名下,公司不再持有上海银盾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至此,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毕。

(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2021年11月11日、2022年1月18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2月18日及2022年3月8月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3、关于向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实施增资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定向上海三进进出口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700万元,有助于降低该公司资产负债率,助其开展AEO重新认证的相关工作。AEO重新认证尚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审批。

截至报告日,AEO重新认证的工作尚在进展中,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4、关于合作设立基金事项进展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11月通过下属子公司上海嘉懿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合作设立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麟毅创新壹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新壹号基金”)用于专项投资沪江教育。

2019年10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函告,知悉基金提出的股份回购等相关仲裁申请获得了上海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裁决(﹝2019﹞沪贸仲裁字第0991号)的支持,且有效冻结上海互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互捷”)持有的沪江教育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江公司”)股权等资产。此后,基金根据司法进程持续推进上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2020年度报告编制期间,鉴于仲裁裁决存在执行异议诉讼等客观事实,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依据事实情况及可获取的证明文件,对所持创新壹号基金份额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

2022年1月,公司收到创新壹号基金发来的《基金投资项目重大事项报告(2022年1月)》,截至报告出具之日,前述仲裁裁决的执行工作仍在进行中。此外,为推动执行进程,基金采取了一系列诉讼措施以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截至报告日,创新壹号基金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尚未取得进展,公司将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2016年1月9日、2016年6月4日、2020年1月22日、2020年4月23日、2020年6月23日、2020年12月30日及2022年1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邹宁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志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戴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三毛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689 900922 证券简称:上海三毛 三毛B股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2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LNG运输船项目(二期)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68 证券简称:海油发展 公告编号:2022-027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LNG运输船项目(二期)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霍达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3人,出席13人;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吴慧峰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中,议案4为累积投票议案,有两项子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文博、周晓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重大风险及不确定性: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油发展”)全资子公司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 LTD.(中文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与合作方签署了LNG运输船项目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框架协议”)。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LNG运输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未获通过,公司将放弃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同时将无条件完全免除和解除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或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签约主体的基本情况

英文名称:CETS INVESTMENT MANAGEMENT (HK) CO.,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能源发展投资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中国香港

董事长:张凤久

注册资本:1.27亿美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和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海油发展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海油发展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9,485.36万元,净资产156,006.53万元;2021年度,实现收入0万元,净利润19,456.12万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 CNOOC GAS AND POWER SINGAPORE TRADING & MARKETING PTE. LTD.

中文名称:中海油气电集团新加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新加坡

董事长:朱岩岩

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

主营业务:液化天然气贸易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气电集团”),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油”)的全资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65亿美元,净资产0.10亿美元;2020年度,收入4.85亿美元,净利润0.17亿美元。

2. NIPPON YUSEN KABUSHIKI KAISHA

中文名称:日本邮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NYK”)

公司性质:外国企业

注册地:日本东京

会长:HITOSHI NAGASAWA

注册资本:1,443亿日元

主营业务:海上运输;陆地运输;航空运输;海运、陆运及航空运输代理;货物利用运输;仓储、报关及物流;港口运输;海上、陆上、航空综合业务代理;海洋开发及开发设备建设;船舶买卖;船舶、海上油气生产设施、物流设施的建造、改造及物流相关的咨询;运输信息处理;其他业务的贷款、担保和投资;不动产的买卖、租赁、开发、事业企划及咨询;海洋娱乐设施的所有、租赁、管理及经营;旅行业及货币兑换;石油天然气及其他燃料、机械器具及其他物品的买卖、制造、租赁及进出口;劳务派遣与劳务承包;金融业及保险业;与上述内容有关的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THE MASTER TRUST BANK OF JAPAN, LTD.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MITSUBISHI HEAVY INDUSTRIES, LTD.

MEIJI YASUDA LIFE INSURANCE CO.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7)

TOKIO MARINE & NICHIDO FIRE INSURANCE CO., LTD.

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140044

STATE STREET BANK WEST CLIENT - TREATY 505234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5)

Custody Bank of Japan, Ltd. (Trust account 6)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NYK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3月31日,总资产21,255亿日元,净资产11,743亿日元;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总收入16,084亿日元,净利润1,392亿日元。

3. CMES LNG CARRIER INVESTMENT INC.

中文名称:招商轮船LNG运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MES”)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利比里亚共和国

主营业务:航运投资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CMES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0.48亿元人民币,净资产8.26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实现总收入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6.08亿元人民币。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2年4月28日,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和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NYK、CMES(以下简称“各方”或“四方”)共同举办了本项目协议的签约仪式,通过线上签署的方式于北京、天津、深圳、上海、东京五地完成了协议签署。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签署前已按规定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审议、披露义务。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的背景与目标、主要内容、合作模式、合作规模或金额

为满足中国海油中长期液化天然气FOB资源运输需求,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启动了配套大型LNG运输船项目(二期),项目合作方将新造6艘17.4万方LNG运输船为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提供期租服务。

经过谈判,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选择NYK和CMES作为项目合作方。本项目的6艘LNG运输船,均为船厂结合承租人与船东需求设计的第五代17.4万方新船型,拥有船级社认证的“绿色船舶”证书。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规定,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有权在本项目中持有45%的股份,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有权在本项目中持有5%的股份。在本项目获得中国政府管理部门以及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后,预计公司在本项目的投资额将超过5亿欧元,具体金额以最终批准的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金额为准。

框架协议对本项目的开展模式、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参与模式及安全退出机制进行了约定。

(二)交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在本项目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后,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气电集团新加坡贸易公司、NYK和CMES将成立六家单船公司,每家单船公司持有一艘LNG运输船,为承租人提供LNG运输服务。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持有每家单船公司45%股份,被投资的单船公司不纳入海油发展合并报表范围。

若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在自本项目宣布中标人或行使选择权之日起12个月内或各方同意的时间内未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放弃本项目参与权,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交易各方的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如果发生违约事项,此违约行为应及时补救。如无法补救,各方必须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如各方无法达成一致,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

(四)协议实际履行的前置条件

在本项目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后,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才会参与本项目。若本项目未获批准,海油发展香港投资公司将放弃本项目参与权,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签署对公司当期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无重大影响。如本项目最终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公司将履行相关审议和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参与本项目有利于进一步联合国际一流的LNG船运企业,共同打造一支安全、灵活、绿色、低成本的LNG精品船队,扩大公司船队规模,推动公司LNG船运产业发展,提升公司LNG产业价值。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协议的签署保留了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但本项目尚需获得公司投资决策机构的批准以及中国政府管理部门的核准(备案),前述程序的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如在规定期限内审批未获通过,公司将放弃本协议规定的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权利,同时将无条件完全免除和解除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和所有责任或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