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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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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庞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会(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庞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庞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庞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治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2022-024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

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62,218,7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18%;累计质押股数(本次解质及再质押后)209,578,000股,占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9.92%,占公司总股本14.53%。

2022年4月29日,公司接到黄河集团关于其持有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相关情况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情况

2022年4月28日,黄河集团将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的28,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8,000,000股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解除手续。情况如下:

本次解质的股份用于后续质押,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

二、上市公司股份再质押情况

2022年4月28日,黄河集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手续,将其持有的30,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和6,000,000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黄河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0股;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30,4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9.7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9.04%,对应融资余额354,160,000元。

控股股东黄河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黄河集团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黄河集团的经营收入、经营利润等综合收入;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或平仓线,黄河集团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2、黄河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956 证券简称:威派格 公告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13608 债券简称:威派转债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平潭王狮盈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平潭盈科盛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达”)、平潭盈科盛隆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隆”)、平潭盈科盛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盈科盛通”)持有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派格”)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421,761股,占威派格总股本的4.213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盈科盛达、盈科盛隆、盈科盛通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计划在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0,168,600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计划在公司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1,253,161股,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或“减持计划”)。具体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1:上述一致行动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盈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2: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注: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一、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即2022年5月10日-2022年11月9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威派格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威派格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2)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威派格股份的价格(威派格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3)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威派格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4)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威派格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锁定期满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不超过届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盈科盛达、盈科盛隆、盈科盛通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王狮盈科及其一致行动人盈科盛达、盈科盛隆、盈科盛通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上海威派格智慧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管材采购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44,469,702.30元

● 合同生效条件: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的签订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山东鸿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管材采购合同》,公司履行了签订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该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未达到强制性披露的标准,属于公司自愿性对外披露,签订该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TPEP防腐钢管。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名称:山东鸿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新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新城街道办事处黑峪水库驻地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河道采砂;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利相关咨询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防洪除涝设施管理;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线、电缆经营;水资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水污染治理;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设施管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公路管理与养护;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交通设施维修;砼结构构件制造;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金属结构制造;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股东:山东国金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山东鸿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业务往来。由于该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一年财务数据属于商业秘密范畴,暂时无法对外公示。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需方):山东鸿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价格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44,469,702.30元(大写:壹亿肆仟肆佰肆拾陆万玖仟柒佰零贰圆叁角整)。

3、交货

交货时间:根据甲方订单数量,乙方自收到甲方订单之日起起15日内送抵甲方指定地点,到货后乙方应及时提供出厂合格证和货物检验报告,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

施工地点:施工现场(供货位置峄城区工程现场)。

4、运输要求

运输方式:乙方自行解决

运输至甲方指定现场,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验收

管材到达交货地点,甲方和乙方在7 日内共同检验货物的规格、质量和数量等状况,应按照合同要求验收。

6、违约条款

合同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项下规定,则构成违约。违约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双方的违约情形、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

7、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的有管辖权地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后自动解除。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约定,若该合同顺利履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2、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条款中已对合同金额、生效条件、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各方也均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管材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