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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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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 “本报告期”指2022年1-3月。

●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 本报告所载的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作出四舍五入。因此,若干表格内所示的算术结果未必为列示在其之前的数字计算所得。若出现算术结果与所列数字计算所得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上表持股数量来源于公司自股份登记机构取得的在册股东情况。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其持股中包括Tencent Mobility Limited及Des Voeux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股通投资者所持公司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4.据公司合理查询所知,Des Voeux Investment Company Limited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2,844,235股H股非登记股份。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亦通过全资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757,670股A股。

5.据公司合理查询所知,Tencent Mobility Limited为腾讯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通过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6,249,059股H股非登记股份。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沈如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劲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汀

●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2-01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现场结合电话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由董事长沈如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金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债券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2-0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通过电话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高涛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债券信息披露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95 证券简称:中金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063 证券简称:禾望电气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0792 证券简称:云煤能源 公告编号:2022-045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7元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2年4月20日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1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36,789,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575,230元。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7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其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即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63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5)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07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6786-84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禾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核查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询证,除公司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2年4月27日、4月28日、4月2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进行了自查并向控股股东进行书面确认,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7日和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方可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9日、2022年4月2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相关公告)。

(三)除上述事实外,经自查,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四)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书面发函确认,除公司前期披露与控股股东相关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021年2月1日,云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宝武”)签署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以云南方持有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钢控股”)10%的股权,中国宝武持有昆钢控股90%的股权为目标开展深化合作。本次合作可能导致未来条件具备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由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1-004、005、016)。截止目前,股权划转协议尚未签订,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昆钢控股,实际控制人为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公司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

公司在建的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临时公告:2020-057)建设正常,其2号焦炉主体工程已于4月20日顺利封顶。

(三)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96,977,080股(含),即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200万吨/年焦化环保搬迁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截止目前,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控股股东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审核批准,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批准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事项

2022年4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0.9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224.35万元。一季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安置费,加之全国炼焦煤价格普涨,西南地区受贵州煤矿事故及安全检查影响,原料煤价格居高不下导致采购成本上升。

公司相关信息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相关披露文件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煤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