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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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小毓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真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佘江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小毓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

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二号一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特此公告。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1928 证券简称:凤凰传媒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ST凯乐 编号:临2022-048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的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大唐电信 公告编号:2022-03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5月5日停牌1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0年5月6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为“*ST凯乐”,股票代码600260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由“ST凯乐”变更为“*ST凯乐”;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260;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6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停牌1天,于2020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正在积极主动采取相关措施,争取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主要措施如下:

1、针对公司面临退市的风险,公司管理层积极努力,齐心协力,在当地政府和法院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司法重整工作,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2、推进司法重整工作,积极引入实力雄厚的战略投资者,早日解封银行冻结账户。通过司法重整程序化解债务,实现“轻装上阵”,解决债务危机和经营困难,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撤销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严格防范重大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行,努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者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的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事项,目前有关事项正在推进中,截至目前,该重整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若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虎泉街108号凯乐桂园V座201室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430079)。

联系电话:027-87250890

电子邮箱:hanping@cnkaile.com

联系人:韩平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

●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涉诉案件金额为人民币227,911,344.32元;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涉诉案件金额为27,673,408.21元;合计255,584,752.53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目前对公司损益无影响,未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需要视案件最终具体判决及实际执行情况而定。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告: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

2、案件数量:16个

3、案件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下称“神州泰岳”)就与大唐半导体设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大唐半导体”)间的16份销售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唐半导体支付合同货款131,113,765.00元、违约金96,317,579.32元及律师费480,000.00元,合计227,911,344.32元。

4、案件进展

海淀法院定于2022年5月16日开庭。

(二)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诉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告: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2、案件数量:2个

3、案件基本情况

神州泰岳就与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微电子”)间的2份销售合同纠纷,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大唐微电子支付合同货款15,435,108.00元、违约金12,178,300.21元及律师费60,000.00元,合计27,673,408.21元。

4、案件进展

海淀法院定于2022年5月16日开庭。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大唐半导体与神州泰岳之间的销售合同纠纷,除本次公告的16个案件外,已公告7个案件,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大唐半导体及大唐微电子与神州泰岳之间的销售合同纠纷涉及的其他案件,公司将继续向海淀法院逐一核实,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目前对公司损益无影响,未来对公司损益的影响需要视案件最终具体判决及实际执行情况而定。同时,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并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