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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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冉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冉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贵奇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军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2-020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和视频方式在中航重机会议室(贵州省贵阳市双龙航空经济港区机场路9号太升国际A3栋5层)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冉兴主持,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行使董秘职权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即董事长冉兴同志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中航重机关于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的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605055 证券简称:迎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1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更正公告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7 证券简称:春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2-055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之一股票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迎丰股份”)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由于会议召开地点和路演平台变更,现作出更正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更正前: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http://sns.sseinfo.com)网 络平台之“上证e访谈”栏目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13日(星期五)17:00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公司将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更正后: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傅双利先生

董事会秘书:倪慧芳女士

财务总监:周永华先生

独立董事:鲍航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9日(星期一)至05月13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YF_yinran@126.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5-89966200

电子邮箱:YF_yinran@126.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春光科技”)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925.2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8%,其中直接持有630万股,间接持有295.26万股;陈凯先生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公司股份48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51.88%,占公司总股本的3.57%。本次补充质押15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 16.21%。截至本公告日,陈凯先生累计质押股份的数量为630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68.09%,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直接及间接共计持有本公司股份8695.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0%。本次质押后,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630万股,占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5%,占公司总股本的4.6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关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万股

(二)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的情况。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正明先生、张春霞女士、陈凯先生、陈弘旋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二、其他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陈凯先生本次股票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是对2021年12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上述补充质押交易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未涉及股份冻结情况,未涉及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的情形。如若出现平仓风险,陈凯先生将采取部分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等方式应对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质押情况及风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