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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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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十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正常经营需要,2022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整方案的议案

为主动应对当前深刻变化的外部环境,公司将在坚持市场化导向和业绩挂钩导向的基础上,调整优化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关于收购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信托受益权60亿份额的议案

同意收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信托受益权60亿份额,交易价款60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收购相关事宜。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1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情况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贷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和商誉等进行减值测试,并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和信用损失。2021年度共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28.03亿元,资产减值损失52.44亿元。主要情况如下:

1、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8.03亿元,主要为坏账损失28.27亿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7.26亿元;应收账款按单项评估计提坏账准备3.29亿元,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4.51亿元;其他应收款按新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三阶段模型计提减值准备3.14亿元。

2、计提资产减值损失52.44亿元,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42.70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5.21亿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75亿元。计提的存货跌价损失中,部分海外项目因销售周期和开发周期拉长,导致成本增加及折现时间加长,共计提跌价减值损失约8.42亿元;境内项目因政府调控限价及回笼资金降价销售等原因计提跌价减值损失约31.92亿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主要为对参股企业重庆协信远创实业有限公司计提的减值损失。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影响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减少80.47亿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2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262人,其中合伙人156人,注册会计师1042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年度业务收入18.32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5.6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84亿元。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18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249.51亿元,收费总额2.3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年12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5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2人受到行政处罚、27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人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美玉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颖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由董事会根据具体工作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1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4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60万元,与2020年度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 担保金额: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增不超过1400亿元的担保额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5,00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14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包括:

1、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1300亿元的担保额度;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0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子公司间、参股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子公司互相之间提供担保,以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预计新发生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详见附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3、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4、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若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公司将要求被担保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同等担保,或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根据公司目前担保情况及未来经营计划制定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企业,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张军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481.5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64.67%,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余额为1323.8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47.14%。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华源集团”)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绿地集团”)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集团按期还款,华源集团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长城资管”)接手。2015年6月,华源集团宣告破产。长城资管向华源集团申报了相关债权,同时通过法院向绿地集团主张相关权利。2017年1月,一审法院判决绿地集团应于华源集团破产程序终结后十日内偿付长城资管在华源集团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相关债权。目前,华源集团破产程序尚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预计新增担保事项及被担保人情况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7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计提2021年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计提各类信用减值损失28.03亿元,资产减值损失52.44亿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本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每股转增比例:每股转增0.1股

●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简要原因说明: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在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发展承压,市场总体流动性依然较为紧张。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实际,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在资金方面留有一定余地,保障流动资金相对充裕,支持公司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9,032,653.90元;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4,924,650,702.70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465,070.27元,加上以前年度结余未分配利润5,398,858,783.45元,减去2020年度利润分配3,650,446,315.25元,母公司2021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6,180,598,100.63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2、2021年度,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776,562,104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1,277,656,21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4,054,218,314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作为综合经营的企业集团,房地产、基建是公司的核心主导产业。2021年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均遭遇了严峻的挑战。特别是,房地产行业调控持续从严从紧,市场流动性快速、大幅收缩,产业链上下游均承受了较大压力。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近年来,公司顺应中国经济结构性变革的大趋势,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实施转型升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经过持续、主动的调整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以房地产、基建为主业,金融、消费等综合产业协同发展的综合经营格局。当前,公司正立足新的时代条件,紧紧围绕“聚焦、转型、再造、强体”的战略主线,坚定不移推进转型升级,向更高发展质量和更好发展水平迈进。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面对极其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坚决把防风险、稳发展放在重要位置,有力有效应对各种挑战,企业经营保持了总体稳定,共实现营业收入5443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亿元。

2021年,行业调控持续从严从紧,市场流动性快速、大幅收缩。与此同时,公司按照央行监管要求,持续推进降负债工作。全年共压降有息负债812亿元,自“三条红线”监管政策出台以来累计压降有息负债1476亿元。在上述背景下,公司拟在资金方面留有一定余地,以保障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四)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当前,外部环境仍然严峻复杂,在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下,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房地产及基建行业发展承压,市场总体流动性依然较为紧张。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状况及企业自身实际,公司拟通过留存未分配利润的方式,在资金方面留有一定余地,保障流动资金相对充裕,以支持公司当前转型升级,促进企业长远健康发展。

(五)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将用于抢抓发展机遇,支持公司进一步转型升级,确保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2021年,“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政策继续贯彻落实,房地产调控不断加码,金融政策持续收紧,行业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当前的经济形势、行业现状、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对资金的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财务资助概述

房地产开发多采用项目公司模式。项目开发前期,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金通常不能满足项目日常经营所需,需要项目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短期股东借款;项目开发后期,现金流归正后,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会按出资比例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上述向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及项目公司股东临时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构成财务资助事项。

2022年度,公司预计向参股项目公司及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新增提供不超过100亿元的财务资助额度,其中对单个被资助对象的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即45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财务资助事宜。

二、财务资助主要内容

1、本公告所指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有偿或者无偿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被资助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以及公司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关联方)。

2、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被资助对象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可以超过70%;(2)公司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即被资助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需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3、为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其他股东提供财务资助,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应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2)公司控股项目公司的所有股东按出资比例获得同等财务资助。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被资助对象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是为了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项目的正常开发建设,同时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财务资助,总体风险可控,同意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管一民、乔依德、王开国、张军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公司向参股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正常资金需求;公司控股项目公司在充分保障项目后续开发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向股东提供富余资金,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财务资助均按同比例提供或调用,整体风险可控。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22-026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优先级信托受益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信托受益权60亿份额,交易价款60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本次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绿地地产”)拟收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持有的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级信托受益权60亿份额(“标的信托受益权”),交易价款60亿元人民币。

2、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7年4月20日

主营业务:商业银行及相关金融服务业务。

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中信银行成立于1987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中最早成立的新兴商业银行之一,是中国最早参与国内外金融市场融资的商业银行。2007年4月,中信银行实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A+H股同步上市。

截至2021年末,中信银行在国内153个大中城市设有1,415家营业网点,在境内外下设中信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信银(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信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尔金银行和浙江临安中信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家附属机构。

截至2021年末,中信银行总资产为80,429亿元,总负债为74,003亿元,净资产为6,426亿元。2021年度,中信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046亿元,实现净利润564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信托受益权情况

2017年10月,中信银行与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信托”)签署编号为【AXXT(2016)JHXT49-G001】的《安信安赢 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优先信托受益权资金信托合同》,约定中信银行向安信信托认购安信安赢42号·上海董家渡金融城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认购资金总计人民币60亿元,对应的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份额为60亿份。

2017 年 11 月 2 日,安信信托以153亿元(其中120亿元为优先级信托受益权,中信银行持有其中60亿元;33亿元为劣后级信托受益权)收购了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民外滩”)45%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中民外滩主要从事董家渡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

2、中民外滩基本情况

名称:中民外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100号七层04单元

法定代表人:段然

注册资本:100亿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8日

3、董家渡项目简介

董家渡项目位于黄浦区小东门街道616、735街坊,东至中山南路,南至东江阴街,西至外仓桥街、南仓街,北至王家码头路。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住办,占地面积12.67万平方米(190亩),容积率5.54,总建筑面积119.96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6.21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43.75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中,计容建筑面积约70.19万平方米(其中商办57.5262万平方米,住宅12.6342万平方米、配套用房0.0296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中,含地下室商业经营性建筑面积11.11万平方米(为地下商业),地下车库约为31.13万平方米(含5301个停车位)。

目前,董家渡项目已售办公面积25.05万平方米,已售住宅面积10.78万平方米,已售车位1273个,销售总金额385亿元;按现有价格估算,项目总货值约为883亿元。按此测算,项目公司最终净资产金额预计约为268.4亿元,标的信托受益权折算持股比例22.5%可享有总权益约60.39亿元。

4、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民外滩总资产为476亿元,总负债为368亿元,净资产为108亿元。2020年度,中民外滩实现营业收入78.15亿元,实现净利润5.09亿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中民外滩总资产为447亿元,总负债为334亿元,净资产为113亿元。2021年度,中民外滩实现营业收入81.47亿元,实现净利润5.39亿元。

5、股权结构

中民外滩股权结构如下: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亿元,持有50%的股权,为中民外滩第一大股东;安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5亿元,持有45%的股权;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持有5%的股权。

四、本次交易其他主要约定事项

1、付款期限

标的信托受益权交易价款付款期限为3年。因付款期限较长,绿地地产将以未支付标的信托受益权交易价款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4.0%的标准向中信银行支付利息。

2、信托受益权变更登记

标的信托受益权自协议签署后转让给绿地地产,信托受益权变更登记将在绿地地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后办理。

3、担保增信安排

绿地地产对标的信托受益权交易价款、利息等的全部支付义务由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提供价值不低于60亿元的抵(质)押物作为抵(质)押担保。

上述担保增信安排,属于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新增不超过760亿元的担保额度范围之内。本次担保增信对应主债权本金金额为60亿元(即标的信托受益权交易价款),将对应计入2022年上半年度公司预计为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预计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700亿元的担保额度项下。

五、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中民外滩为公司参股企业,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民外滩5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中民外滩开发建设的董家渡项目位于上海市黄浦区核心区域,地理位置优越,综合条件好。本次收购有利于保障董家渡项目顺利开发运营,同时也有助于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收购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上接48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