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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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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 + 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以在 2022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fuq@zjml.cc),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0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公司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视频 + 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钱雪林先生,总经理陈刚先生,董事会秘书傅钤先生,财务总监陈艾高先生,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登陆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投资者可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7:00 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电子邮箱 (fuq@zjml.cc),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冰冰

联系电话:0575一85660183

电子邮箱:fuq@zjml.cc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公司结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及经营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或调整, 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绍兴市柯北工业园区梅中路576号”变更为“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齐陶路888号”。除注册地址变更外,公司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不发生变化。

变更注册地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审议通过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商变更登记,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下午 14 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谈金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2021年度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重大事项上符合全面、真实、准确的要求,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 2022 年第一季度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06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0 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09,620.7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28,009,060.35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800,906.04元,扣除年内已实施2020年度现金分红15,350,000.00元和2021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350,000.00元后,当年母公司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91,845.69元,加上期初留存的未分配利润212,169,970.64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6,678,124.95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700万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0,700,000元(含税)。本次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92%。2021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1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4.87%。2021年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中分红的相关规定,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该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期稳健的经营能力,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广大股东的即期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内外部因素、公司经营现状、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董事的意见和股东的期望。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07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2年4月29日,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蔡畅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叶冠成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俞伟英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60万元、内控审计费10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有着清晰认识,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以及其他相关审计工作。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恪守客观、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履行审计职责。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 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认真、扎实地开展审计工作,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履行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必要程序,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暨确认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60万元,内控审计10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08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8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长钱雪林先生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1、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及品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内资金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本次投资理财的风险分析及控制

1、投资风险

(1)本次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期限较短,计提坏账的可能性较低,但不排除到期未能收回投资的风险;

(2)理财产品受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的实际收益尚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明确上述额度内资金的投资品种及期限:

上述授权投资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短期(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且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在公司内审部核查的基础上,对理财资金情况进行核查。

(5)公司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定期发布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正常周转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2022年4月2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授权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关于授权董事长决定投资理财事项的议案》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在不违背公司有关制度并保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决定自有资金最高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投资、交易的决策效率,以及充分利用公司闲置资金,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对公司董事长的有关授权。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证券代码:603321 证券简称:梅轮电梯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陈刚为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郭晓军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刚为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刚先生(陈刚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同时,选举陈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候选人陈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陈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人选,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陈刚先生简历

陈刚:男,1975年出生,浙江杭州人,香港理工大学工程商业管理理学硕士,工程师。1996年8月-2008年6月历任西子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分公司经理、区域经理、营销中心主任、副总裁;2008 年7月-2014年5月任西子电梯集团执行总经理;2014年6月-2020年4月任浙江九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5月-2022年2月任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董助兼绿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2022年3月至今任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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