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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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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9版)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4号、准则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2)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生效时间

①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14号规定的业务,根据准则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

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1年12月3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

(1)调整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

(2)调整本公司集装箱折旧年限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1)调整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的主要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有关规定,每个会计年度终了,企业应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与原先会计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进行相应调整。船舶、 集装箱预计净残值按预计废钢价确定,根据国内主要拆船市场上一年度的平均废钢价对船舶、集装箱做相应的调整,2021年国内主要拆船市场平均废钢价为3,176.92元/吨,为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对本公司船舶及集装箱预计净残值作相应调整,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集装箱折旧年限变更主要原因

①公司部分增量货源以散改集货源为主,除正常的运输工具功能外,还需额外承担散货包装容器功能,极易造成鼓箱刮划等情况,加速箱体损坏;

②内贸集装箱每年周转次数远高于外贸集装箱,进一步加速了箱体老化损坏进度;

为了能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合公司的用箱经验及行业内主要公司集装箱折旧期限,拟对公司集装箱折旧年限作相应调整。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生效日期: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2022年1月1日前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2年船舶及集装箱折旧费预计将增加811.53万元,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预计将因此减少811.53万元(具体的影响数据应以经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监事会认为: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公司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预计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30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547.5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决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2年度,公司拟对下属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物流”)、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船务”)和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通华北”)提供的担保总额度拟核定为300,000万元人民币(美元担保金额暂依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其中为安通物流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90,000万元;为安盛船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为安通华北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含抵押、质押)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二、前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融资的担保发生额为36,740.68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114,140.68万元。

三、2022年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为公司提供授信及融资额度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1、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30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B区

法定代表人:楼建强

注册资本:135,000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汽车旧车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住房租赁;数据处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4月12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A区

法定代表人:袁济忠

注册资本:145,000万元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机务、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营运及资产管理,其他船舶管理服务;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普通货船运输;国际船舶普通货物运输;国际船舶管理业务;货物代理、集装箱仓储(化学危险品除外);销售:船用材料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涉及前置许可、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7日

注册地点: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贺兰道以北、欧洲路以东恒盛广场4号楼-201-2

法定代表人:刘慧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仓储;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国内货运代理;船舶代理;国内水路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装卸搬倒;集装箱拆拼箱服务;集装箱、船舶租赁;销售汽车、建筑材料、针纺织品、船舶配件、汽车配件、钢材、机电设备、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润滑油、矿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1、安通物流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安盛船务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安通华北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2022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担保协议由担保人、被担保人与银行等机构协商确定,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六、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各方面运作正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7,547.50万元 (不含本次担保金额),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2.87%;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9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17点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清凉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着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理财产品。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阅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的条件已经达成。公司本次对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业绩基金的计提和分配可发挥积极的激励作用,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业绩激励基金的提取和分配方案。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丁明曦先生和陈文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1),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并同意将选举丁明曦为公司监事和选举陈文质为公司监事分别提交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2)公司编制《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 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在本计划实施前,公司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相关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十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丁明曦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动产事业部副总经理。

丁明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文质先生,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革党泉州市直二支部,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经济师职称,通过中国司法考试及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本运营部高级投资经理、产业基金投资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职于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陈文质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报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或“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3,800.00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日常经营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关于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对本次2022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以往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是建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非关联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日常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内容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年初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辽宁新丝路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被营口港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其公司主体资格已注销,2022年不再作为公司关联方。

(二)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2021年8月6日,原董事长郑少平先生辞去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高管职务后的12个月内(即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6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选举了王维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同时王维先生在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为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

注3: 2021年8月12日,原董事长郑少平先生辞去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即2021年8月13日至2022年8月12日)仍认定为关联方,因此2022年预计金额仅为1-8月份的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90年7月19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工业三路一号招商局港口大厦23-25楼

法定代表人:王秀峰

注册资本:192,236.5124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CHINA MERCHANTS INVESTMENT DEVELOPMENT COMPANY LIMITED、招商局港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进出口各类货物保税仓储业务;港口配套园区的开发、建设和运营;国际、国内货物的装卸、中转、仓储、运输,货物加工处理;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货运代理;租车租船业务;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船舶拖带(不得使用外国籍船舶经营);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港口物流及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现代物流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物流方案设计;工程项目管理;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1,759.84亿元,净资产1,110.35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52.84亿元,净利润76.55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6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高管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高管职务后的12个月内,招商局港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2、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0月31日

注册地点:汕头市濠江区广澳街道广达大道36号港口大楼

法定代表人:李建辉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按《港口经营许可证》证号粤汕港经字第00001号核定范围经营。拖驳船服务、船客运代理及服务、港湾航道疏竣、修理船舶制造(由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60%股份的股东为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招商局港口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王维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3、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1988年10月21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同汇路1号综合大楼A区4楼

法定代表人:顾金山

注册资本:2,317,367.465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经营范围:国内外货物(含集装箱)装卸(含过驳)、储存、中转和水陆运输;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和租赁;国际航运、仓储、保管、加工、配送及物流信息管理;为国际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设施和服务;船舶引水、拖带,船务代理,货运代理;为船舶提供燃物料、生活品供应等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设施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港口码头建设、管理和经营;港口起重设备、搬运机械、机电设备及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1,707.87亿元,净资产1,078.06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342.89亿元,净利润154.81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12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成立日期:2008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第1-4层(除2-2)、第40-46层

法定代表人:毛剑宏

注册资本:1,580,741.737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等

经营范围:码头开发经营、管理: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仓储、包装、灌装;集装箱拆拼箱、清洗、修理、制造、租赁;在港区内从事货物驳运,国际货运代理;铁路货物运输代理,铁路工程承建,铁路设备维修;港口拖轮经营;自有场地、船舶、设备、设施及自有房屋租赁;港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环境监测;口岸物流信息服务;港口起重、运输、装卸机械的制造、安装、维修;水电、管道的安装、维修;船舶港口服务业务经营;蒸汽供应;危险化学品储存(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批准证书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批准品种);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限分支机构持证经营);生活饮用水制水、供水(在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内经营);非生活饮用水供应;港区供水、供电;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国内陆路货运代理、小件行李寄存;货物车船联托运、装卸搬运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劳务服务;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工程招标及代理;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技术咨询;工程预算审计;港务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咨询服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规模为949.62亿元,净资产588.73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231.28亿元,净利润47.80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郑少平先生曾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2021年8月11日,公司关联董事郑少平先生辞去了该公司董事职务,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郑少平先生辞去该公司董事职务后的12个月内,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5、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9月4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7号

法定代表人:台金刚

注册资本:4,923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97.3593%股份的股东为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公开资料亦未披露大连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大连集发环渤海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6、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5年8月25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站前区太白路17甲-2

法定代表人:司政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沈阳欧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船舶运输,成品油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报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贸易代理,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肥料销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船舶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75%股份的股东为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6月30日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为1,150.97亿元,净资产654.05亿元,2021年1-6月份营业收入为75.99亿元,净利润-1.07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招商港融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7、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1996年10月15日

注册地点:营口市鲅鱼圈区新港大路1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宇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集装箱船舶的装卸作业、国际集装箱中转、堆放、拆装箱、修洗箱、揽货、杂货船的装卸业务及其它相关业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持有该公司50%股份的股东分别为中远海运港口(营口)有限公司和辽港控股(营口)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营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任董事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8、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7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厢黄旗村(滨城路北,高速东-路东,房权证熊字第0150900658号)

法定代表人:李丰岩

注册资本:23,5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船舶代理,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货物进出口,初级农产品收购,粮食收购,煤炭及制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肥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金属矿石销售,耐火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辽宁红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三)”对关联法人的认定,辽宁沈哈红运物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赵明阳先生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9、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一)关联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997,846.7899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自有设备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实业投资,医疗器械经营,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公开资料未披露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规模为4,569.31亿元,净资产699.32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105.59亿元,净利润61.17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关联自然人姚江涛先生任董事、高管的企业,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依法设立、合法存续,企业经营正常,具备持续经营和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 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系正常的经营需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效益最大化,经营效率最优化为基础进行的市场化选择,充分体现了专业协作、优势互补的合作原则。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价格和条件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方在日常的经营中存在着必要的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双方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因此,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如下:

根据公司未来12个月的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的安排,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美元授信金额暂依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汇率中间价100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提供授信的金融机构主要为银行、租赁、信托等金融机构。授信期限及金融机构审批的授信额度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授信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自该议案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在授权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同时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1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职工代表监事卢金勇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的原因,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职工代表监事卢金勇先生分别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及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辞职后,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将不再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郭清凉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林国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300股。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辞职后,公司监事会人数将低于法定人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卢金勇先生辞职报告将自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新任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郭清凉先生、林国新先生以及卢金勇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帆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1)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丁明曦先生和陈文质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见附件1)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自第七届监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监事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丁明曦先生,男,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4月至2013年1月任职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3月至今任职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不动产事业部副总经理。

丁明曦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文质先生,男,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民革党泉州市直二支部,工商管理硕士, 中级经济师职称,通过中国司法考试及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认证。2016年8月至2020年6月任职于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资本运营部高级投资经理、产业基金投资总监;2020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职于泉州交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部副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职于泉州交发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

陈文质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帆先生,男,1965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职称。2014年3月-2021年1月任职于泉州安盛船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1年2月至今任职于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部总经理。

张帆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25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下转5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