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11版)
4、召开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提前3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书面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1)、(2)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5、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充分讨论后,主持人应当适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主持人也可决定在会议全部提案讨论完毕后一并提请与会持有人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书面表决;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按其持有的份额享有表决权;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持有人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现场表决统计结果。每项议案如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50%以上(不含50%)份额同意后则视为表决通过(员工持股计划约定需2/3以上份额同意的除外),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记录、表决票、会议材料、会议决议等应妥善保存;
(7)为充分体现便利以及效率,持有人会议也可以通讯、书面表决等方式进行。以通讯、书面等方式审议并表决的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应当保障持有人的充分知情权等权利。
6、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7、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临时会议。
二、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代表持有人统一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当管理委员会委员出现不再适合继续担任委员职务情形时,由持有人会议罢免原委员和选举新委员。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4、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
①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等事宜;
②锁定期届满后抛售股票进行变现;
③根据持有人代表会议的决定办理持股计划收益和现金资产的分配;
④办理持有人持股转让的变更登记事宜。
(3)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5)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7)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它职责;
(8)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8、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通讯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所有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9、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10、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11、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2)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情况;
(3)会议议程;
(4)管理委员会委员发言要点;
(5)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和结果(表决结果应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
三、持有人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抛售股票期间的股利和/或股息(如有);
(3)依法参加持有人大会并享有《持股计划》规定的各项权利;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负有长期服务安通控股及其子公司的义务;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转让其持有本计划的份额;
(3)按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4)按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5)按名下的本计划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持股计划》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五、风险防范及隔离措施
1、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侵占、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与公司固有资产混同。
2、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以及相应的员工持股计划对管理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约定,风险防范和隔离措施充分。
管理委员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安全,避免产生公司其他股东与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潜在的利益冲突。
3、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可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员工持股计划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第八章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若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且依照本计划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即可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或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按照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清算,并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由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第九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及持有人权益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即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存续期届满前,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出售时,经持有人会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前,经持有人会议批准、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延长期届满后本计划自行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
4、公司股票对应的权益: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受让取得的公司已完成回购的社会公众股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5、现金存款和应计利息。
6、资金管理取得的收益等其他资产。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的固有财产,公司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或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外,持有人所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擅自退出、转让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或作其他类似处置。
2、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3、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期与相对应股票相同。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决定是否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对应的收益进行分配,如决定分配,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本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本持股计划权益可按以下任一方式处置:
(1)在存续期内继续持有标的股票;
(2)在存续期内出售本持股计划所购买的标的股票;
(3)将标的股票归属划转至本期持股计划持有人个人账户;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许可的处置方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5、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交易出售取得现金或有取得其他可分配的收益时,员工持股计划每个会计年度均可进行分配,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及计划应付款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6、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计入员工持股计划货币性资产,暂不作另行分配,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由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进行分配。
7、如发生其他未约定事项,持有人所持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方式由管理委员会确定。
五、持有人权益处置
1、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
(1)持有人职务发生变更,但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的;
(2)持有人非因执行职务丧失劳动能力而离职的或死亡的;
(3)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而离职的;
(4)持有人与公司协商一致离职的;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人未归属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并可将该部分的份额再分配其他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内),而对于激励对象已归属份额的权益不做变更。
收回价格按照以下原则处理: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价格与市价(以管理委员会决定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持股计划的资格的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孰低的原则确定。
2、在本期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
(1) 持有人未通知公司擅自离职的;
(2) 持有人因重大过错或业绩表现不佳被公司或者子公司辞退的;
(3) 持有人因重大过错等原因被降职、降级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 持有人触犯法律法规被采取强制措施或追究刑事责任的;
(5) 持有人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的;
(6) 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对公司有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持有人未归属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含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的初始购买资金及相关收益),并可将该部分的份额再分配其他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需在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内)。而对于激励对象已归属份额的权益不做变更;情节严重者,管理委员会有权追缴相关收益。
3、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管理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第十章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及税务处理
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财务制度、会准则、税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本持股计划持有人应依法缴纳由于参加持股计划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并可选择由持股计划出售相应金额的股票用于抵扣个人所得税后,将剩余部分股票归属至个人。
第十一章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继续在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二、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税收等事项,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个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0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拟与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航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的船舶和集装箱投入使用以及航线效益的分成及结算机制需要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协议;同时,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因此,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与中联航运联营外贸航线,联营过程中存在公司集装箱资产损失及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为了继续紧抓新形势下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公司拟与中联航运签署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公司拟以联营外贸航线的模式,积极布局美西、欧洲等国际集装箱运输航线,以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2、成立日期:2005-09-01
3、注册地点:洋浦吉浦路新浦大厦403A房
4、法定代表人:陈洪辉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主要股东:广州港宁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港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
7、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外贸内支线集装箱班轮运输,国际船舶集装箱运输,台湾海峡两岸间海上直航集装箱班轮货物运输,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船舶租赁、船舶买卖,船舶管理。(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9月在海南洋浦注册成立,该公司同时经营近洋和远洋航线,目前运营国际集装箱船舶33艘,国际航线52条,覆盖21个国家和地区的57个港口。截至2022年4月,其在Alphaliner全球集装箱运力排名中位列第23名,在总部位于中国大陆且同时提供近洋和远洋服务的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二,在中国大陆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五,其中在外贸集装箱航运公司中排名第三。
(二)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香港”)成立于2013年10月22日,为中联航运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
中联航运、中联香港与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联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中联航运(香港)有限公司
乙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安通华北(天津)物流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合作原则
1、目标航线:双方一致肯定前期合作给双方带来的收益和潜在价值,并就双方进一步建立长期稳定的紧密合作,共同投入资源经营欧洲航线(不包含经印度、以色列、黑海地区的航线)、美国西海岸港口航线(不包含经墨西哥地区的航线)(以下简称“目标航线”、“合作航线”或“联营航线”),共同致力于打造内外贸双循环紧密合作的共同体达成共识。其他欧洲、美国的航线需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可以列入“合作航线”或“联营航线”。
2、排他性:双方进一步确认合作航线的排他性原则,任何一方及其关联公司在合作航线以外不能再以自营、合营、联营等其他方式开展与合作航线相同航线的经营业务,一方违反本条款将给其他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因此一方如果违反本条款,因此获得的全部收益应当归另一方所有,并且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且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作协议及相关的租船合同及用箱合同。双方一致同意合作航线与其他国际班轮航商间正常市场化的共舱船舶、舱位互换、舱位买卖等合作情形,收益纳入合作航线,不违反前述排他性条款。双方投入合作的船舶和双方约定目标航线配备对应数额的集装箱均仅限于目标航线的经营,双方与合作航线有关的经营成本及收益均应计入目标航线,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双方间进行分成及结算。
(二)运力安排
由乙方负责投入其自有10-12艘符合外贸资质的仁建系列船舶投入合作航线营运,乙方投入船舶的具体航线安排不能超过船舶期租合同约定的服务航区范围,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才能扩大服务航区。以上船舶的租期为34个月,与本协议合作期限总体一致,具体的交还船时间、租船条款以双方租船合同的具体约定为准,以上船舶34个月租期内的租金为USD52,000/天/艘。
(三)集装箱安排
1、甲乙双方各投入联营航线50%的集装箱,集装箱用箱成本:
- USD1.32/20GP/天;
- USD2.25/40HQ/天;
- USD6/40RH/天。
该用箱费率经双方一致同意可调整。
(四)航线损益分配及运营机制
1、由甲方负责联营航线全部的经营决策,乙方可以派人参与。同时,甲方的经营决策和情况应及时知会乙方。
2、甲、乙双方根据合作航线的航线收益情况,按航线毛利各分成50%,航线毛利是指航线运营收入扣除所有运营成本之后的利润,利润分成产生的税费各自承担。若合作期内,自合作期开始之日起的每12个月(即每个运营年度)内,合作航线整体核算出现亏损,则亏损额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向乙方全面开放目标航线经营的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操作系统,并做到信息公开透明,合作航线的每一项业务、财务数据均有据可查,不得以保密为由拒绝提供入账凭证。
(五)合作时间及退出机制
1、本协议合作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2、合作到期前6个月,甲、乙双方应沟通确定下一阶段合作事宜,如双方不能在合作到期前达成一致,则本合作协议到期自动终止。
3、本合作协议终止或一方依法/依约退出,双方应按照船舶期租合同及集装箱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还船还箱事宜。
三、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公司将可以继续分享外贸航运市场带来的发展机遇和红利,同时培育公司未来运作外贸航线的团队和能力,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本次拟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了公司与中联航运合作的10-12艘船舶未来34个月租期内的租金为USD52,000/天/艘以及相应集装箱的用箱成本,但由于双方联营航线的效益尚不可预知,因此,根据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中心的测算(美元汇率根据2021年12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6.3757人民币元计算),预计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将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不低于8.85亿元;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的合同期限内将给公司带来营业收入不低于42.58亿元。(以上数据为公司业务部门和财务中心初步测算数据,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具体应以双方合作的进度以及联营外贸航线的实际分成,并经审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重大风险提示
1、公司集装箱资产交付中联航运使用,存在中联航运无法完全履行合约,造成公司集装箱资产损失的风险;
2、公司与中联航运联营外贸航线,由于经营方为中联航运,联营过程中存在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3、联营航线的整体收益将受市场变化影响,中联航运承担整体亏损,但公司有可能受外租船及市场波动,航线效益收益缩水的影响;
4、协议中对于船舶运行要求按照国际惯例执行,需要公司进一步提高船舶、船员等管理水平,确保履约能力;
5、本协议为双方联营外贸航运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具体合作的船舶和集装箱投入使用以及航线效益的分成及结算机制需要双方另行签署具体的协议;同时,本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签订,因此,该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尚存在不确定性。
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协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在符合《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整体框架内对相关细则条款进行补充修订并签订具体的协议。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后续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规定和要求,对该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4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③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
③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③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③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antong@renjia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2日下午 16:00-17: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2日下午 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平台 (http://roadshow.sseinfo.com,以下简称“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王维
董事、总裁:楼建强
独立董事:储雪俭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荣兴
财务总监:艾晓锋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2日(星期四)下午 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5月05日(星期四)至05月11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antong@renjia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电话:0595-28092211
邮箱:antong@renjia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1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等方式于2022年4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15点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维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储雪俭先生、张志越先生(已离职)、邵立新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1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6,428,292.85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4,482,452.60元,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43,349,881.3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负,未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的薪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维先生、姚江涛先生和赵明阳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得到了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六)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1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提取与分配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十七)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议案》。
《关于修订〈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修订后《业绩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2023年)》具体内容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八)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拟增补王维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拟由王维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1);
2、拟增补刘清亮先生、姚江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拟由刘清亮先生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个人简历见附件1)。
(十九)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人民币5.34元/股计算,本次预计回购股份数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79%(含)且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3.22%(含)。按公司总股本计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2,172.28万股(含)且不超过14,044.94万股(含),其中2,808.99万股拟用于未来实施员工持股,剩余股份拟注销减少注册资本。
《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6)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7)授权董事会决定及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与方法;
(8)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9)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10)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经办战略合作协议签署工作的议案》。
《关于拟签订联营外贸航线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十五)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2年5月20日14:00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5楼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通知与本决议同日公告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
拟增补的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个人简历
王维先生,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深圳海星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公司总经理,汕头招商局港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长。
王维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委员会主席;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清亮先生,男,196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交通分会副会长、专家委员会委员、深圳市南山区人大代表。历任招商局集团审计稽核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部长、法律合规部部长、审计部部长、审计中心主任等职;于2022年1月28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独立董事。
刘清亮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姚江涛先生,男,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现任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历任农行江西省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江西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江南信托党委书记、总裁、江南证券总经理、董事长;中航信托总经理;中航资本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10月12日至今担任安通控股董事。
姚江涛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2-033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安通控股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一15已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8、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10、11、12、13、14、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福建省招航物流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可凭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 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印章)、出席会议人员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通港西街156号
联系电话:0595-28092211 传真:0595-28092211
邮政编码:362000
联系人:荣兴、黄志军
3、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为配合做好泉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安排,公司鼓励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预期为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