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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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未分红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资金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用于年度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回报的情况下提出的合理分配预案,能够降低公司负债,减少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2-026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综合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公司董事王震、朱长岭、许柏鸣、符启林、蔡在法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张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5,532,304.2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489,831.8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082,244,368.68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75,048,280.84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未达到利润分配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为保障公司未来发展的现金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未分红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资金使用,降低融资规模,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抵抗资金周转风险的能力,保证公司快速发展对营运资金的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9)。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授权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22年度以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等保证方式向银行等相关授信主体申请总额不超过838,301.08万元综合授信(根据2022年4月28日汇率折算所得,实际人民币授信额度根据授信时点外币实时汇率折算),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数额以最终签订的文件为准。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同等价值外汇金额)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倪张根先生、吴晓红女士、张红建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确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30,950万美元和2,000万欧元和13亿泰铢和16亿元人民币(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按照2022年4月28日美元、欧元和泰铢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计算,合计约401,816.61万元人民币),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7.0385元/股调整为5.145元/股,回购数量由806,000股调整为1,047,800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0.35元/股调整为7.6923元/股,回购数量由155,000股调整为201,500股。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按照本计划规定比例申请解除限售;反之,若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则公司按照本计划相关规定,以回购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鉴于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81.3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亿元,未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和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除限售的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同时6名激励对象已从公司离职,故需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合计1,2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关联董事王震先生、纪建龙先生、吴晓红女士、张红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8,654.833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8,529.9039万元,股份总数由48,654.8339万股变更为48,529.903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意将董事会席位由9人减至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公司章程》(草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倪张根、纪建龙、吴晓红、张红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倪张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纪建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吴晓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提名张红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表决。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朱长岭、许柏鸣、蔡在法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提名朱长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许柏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提名蔡在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对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将不再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倪张根,男,1975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铁道部建厂工程局第三建筑工程处设备管理工程师,晓兴玩具手袋(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恒泰丰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深圳市立先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梦百合仓储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金睡莲家居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苏艾尔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南通恒康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里高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总经理,China Beds Direct,LLC CEO,恒利宝新材料科技南通有限公司监事,好事达(福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MATRESSES DREAMS,S.L.董事长,HEALTHCARE FOAM S.L董事长,上海弈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OTTY HOLDINGS LTD董事,MOR Furniture For Less, Inc.董事长兼Director,梦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海安通宇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梦百合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裁。
倪张根先生持有公司49.27%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2、纪建龙,男,1966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国营清江糖果食品厂财务科长,一剪梅集团淮阴罐头饮料厂财务部长,淮安耀丰印染有限公司财务部长,恒康有限【注】财务经理。现任Healthcare Group (HongKong) Co.,Limited董事,南通旅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南通旅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分公司)负责人,公司董事。
纪建龙先生持有公司0.01%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3、吴晓红,女,196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第十二届人大代表。曾任丁北缫丝厂行政科科员,恒康有限董事、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吴晓红女士持有公司0.01%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4、张红建,男,1973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南通振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销售员,恒康有限车间主任、副总经理。现任HEALTHCARE FOAM S.L董事,公司董事、副总裁。
张红建先生持有公司0.01%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
5、朱长岭,男,1952年8月出生,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家具协会理事长,现已退休,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长岭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6、许柏鸣,男,1962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曾任江苏镇江家具总厂技术科长,江苏美坡家具工业有限公司(中新合资)生产技术经理、工程师,亚振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林业大学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深圳家具研究开发院院长、理事长,深圳利宾凤凰文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创意米兰教育文化(深圳)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德赛展览有限公司监事,广东皮阿诺科学艺术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许柏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7、蔡在法,男,1971年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浙江省水利厅综合经营管理公司主办会计,浙江东音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德宏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瑞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睿博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长春卓谊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永裕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城建煤气热电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房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独立董事。
蔡在法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注:恒康有限指南通恒康海绵制品有限公司、江苏恒康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2-034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2021年度业绩指标未实现以及激励对象吕辉、余维、艾群华、焦金宝、赵祉娜、顾鑫已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需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合计1,2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5.145元/股,回购数量为1,047,80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6923元/股,回购数量为201,500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6,940,929.45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进行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传真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邮编:226521
3、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8:30-11:30;13: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5、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2-035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8日,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合计1,249,3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由486,548,339股变更为485,299,039股,注册资本由486,548,339元变更为485,299,039元。此外,为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9人减至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同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主要条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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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2-036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业务办理》第四号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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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8、10、1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倪张根、吴晓红、张红建、吴晓风、卞小红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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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三)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2022年5月24日(9:30-11:3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传真号码:0513-88568659
邮编: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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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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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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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2-03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五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1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型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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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各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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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境内外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下转51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