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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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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34版)

13、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新材料(重庆)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8日,注册资本3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化南二路18号(自主承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保温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4、亚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亚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9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胡汝燕,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盈港路453号1923室A区-41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建筑材料。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5、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18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双星大道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6、亚士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4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三东大道14号花城街综合大楼307之二十八,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7、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

亚士创能新材料(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6日,注册资本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广州市花都区汽车产业基地赤坭园区精进路5号综合楼212室,经营范围涂装设备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装饰、水暖管道零件及其他建筑用金属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建筑用石加工;建筑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8、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泉州)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泉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柳城街道莲美路后地块榕桥项目集中区,经营范围其他未列明专业技术服务业;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建材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其他未列明零售业;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推广服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19、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7月24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成都市青白江区工业集中发展区同旺路1159号,经营范围研发、制造;轻质建筑材料、新型建筑材料、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品)、机械设备;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南宁)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南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里建大道78号综合车间A,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1、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沈阳)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沈阳)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18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辽宁省沈抚新区中兴大街(10路南D9a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2、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德州)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德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临盘街道办事处府前路1号中段路北,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3、亚士辅材建筑科技(青岛)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沽河街道办事处龙口西路156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4、亚士辅材建筑科技(九江)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九江)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10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星火工业园荣祺大道南侧华大工程公司院内3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5、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湖州)有限公司

亚士辅材建筑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3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工业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作(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6、亚士生态工业(滁州)有限公司

亚士生态工业(滁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永军,住所地安徽省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纬二路36号,经营范围生态工业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环保型水性丙烯酸乳液及助剂、防水材料、涂料(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及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7、亚士生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

亚士生态物流(上海)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3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志新,住所地上海市青浦区双联路158号2层,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说明:全资子公司2021年1-12月/12月31日财务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未来新设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因公司经营或项目建设需要存在新设全资子公司的可能性,本次担保预计的对象包括本次担保授权有效期内新增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计划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相关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构审核同意,具体担保条款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被担保全资子公司与贷款方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考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同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750,0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是在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基础上,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规划,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相互担保的议案》,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298,82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9,02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7%。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2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为经销商提供

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经销商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拟为公司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39.62万元。

● 对外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 对经销商的担保逾期累计金额为7,003万元,已收回金额1,368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公司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预计为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经销商在授信额度项下的融资用于向本公司支付货款,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公司拟提请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综合担保总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文本及办理与担保有关的其他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推荐并经银行审核确认后,纳入授信客户范围的非关联经销商。经销商需符合信贷管理基本制度规定的基本条件,与公司具有一定的合作基础,具备偿债实力,履约记录良好,未发生重大经济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

被担保人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1、担保金额: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单个客户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资金用途:专款专用,仅用于经销商向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支付货款。

4、反担保:经销商需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经销商履行担保责任后,依法享有追偿权。

5、风险管控措施: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对经销商实施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复核,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6、授权期限: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符合资质条件的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次担保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要,有利于帮助经销商解决资金短缺问题,扩大销售规模,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公司与经销商的共赢。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为经销商在指定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担保总额最高不超过40,000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公司为帮助经销商拓宽融资渠道、提升销售规模、增强与经销商建立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经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公司此次担保事项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为经销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六、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余额298,823.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45%。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29,025.8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1.37%;公司对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039.6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9%。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情况。本公司为经销商提供的担保中,累计承担的逾期金额为7,003万元,其中,已向反担保人或被担保人追偿的金额为1,368万元,尚余5,635万元正在追偿中。

七、备查文件

1、《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3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 理财授权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该50,000万元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滚动使用。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财务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性投资,在上述额度及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12个月以内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公司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资金需求为原则。

5、具体实施:在额度范围及授权期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审计监察部负责监督。

6、授权期限: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本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标的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保证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此次公司拟使用的闲置自有资金理财额度为50,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109,572.47万元的45.6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本金余额为0万元。

五、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截至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4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98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徐立群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生俊顺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顾雪峰

2. 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专业能力强,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在过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专业能力强,所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此次续聘立信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股东大会的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5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874,020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9.29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183,333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10.64元/股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2月1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5、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与《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6、2021年3月25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3月30日披露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7、2021年5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6月24日披露了《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公告》。

9、2021年11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

1、根据《激励计划》“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1 年授予,则预留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若因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而使得当年度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则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回购注销处理,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以2019年为基数,2021年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387%。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因此公司将对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928,015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错被公司解聘,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离职前需缴纳完毕限制性股票已解除限售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向上述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9,338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7,353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首次授予回购注销的价格为9.29元/股,预留授予回购注销的价格为10.64元/股。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后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我们认为: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3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9,338股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决定对未能解除限售的合计928,015股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回购注销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57,353股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在审阅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资料后,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0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9,338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规定对未能解除限售的合计928,015股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综上,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057,353股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首次授予的部分以9.29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以10.64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已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内部授权与批准,并已履行了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股份注销、减资手续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6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57,353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35%,其中,首次授予874,020股,回购价格为9.29元/股,预留授予183,333股,回购价格为10.64元/股。

另,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尚存在144,714股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951,327股减少至297,749,26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98,951,327元减少至297,749,260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

2、申报时间:2022年4月30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9705888-8393

5、电子邮箱:dmb@cuanon.com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7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57,353股拟由公司回购注销。另,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尚存在144,714股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98,951,327股变更为297,749,26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98,951,327元变更为297,749,260元。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需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关于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手续及相关事宜。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78 证券简称:亚士创能 公告编号:2022-028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28号亚士创能一楼生态圈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还将听取《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

2、特别决议议案:7、8、11、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应提供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3)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可携带上述相应材料在 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00前办理现场登记;也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相应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注明联系电话,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登记材料需在2022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7:00 前送达,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涛路 28 号

六、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圣美

联系电话:021-59705888-8393 传真:021-60739358

电子信箱:dmb@cuanon.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