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3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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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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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表中企业均为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本公司与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沈雯先生。
五、履约能力分析
经查证,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六、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紫江国贸的关联交易主要为紫江国贸为仪器仪表公司出口业务提供代理,与其他关联企业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向上述企业提供环境监测系统及服务。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遵循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可比的市场公允价格或协议价格(协议价格是指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以合理成本费用加上合理的利润而构成的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已与紫江国贸签订的年度出口代理协议,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主要为了满足公司销售及研发的正常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公司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2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讨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与紫江国贸签订的《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
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发布了《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全年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上述财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3.1条“(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因此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于2021年4月7日停牌一天,自2021年4月8日复牌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威尔”,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058”。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显示,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623,007.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109,652.90元,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鉴于此,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修订)》第9.3.7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的“退市风险警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股票正常交易。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当前已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第9.3.1条规定的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四、风险提示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ST威尔 公告编号:2022-016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 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在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预计与上年度基本持平,将由管理层依照市场价格水平和实际工作量与审计机构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2020年度业务总收入: 252,055.32万元
2020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
2020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
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76
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林,中国注册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1997年12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6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个。陈林先生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26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齐,2014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7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7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个。周齐先生已从事证券服务业务11年,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成,2002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00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50万元,本期年报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持平。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大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对其2021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认为大华具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会计报表审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该项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上接538版)
2、《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于同日对外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3、《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7、《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相关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能够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8、《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经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125,950.55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551,588.6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0,470,498.74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4,009,753.69元。
一、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年度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的利润 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 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鉴于2021年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 润为负值,且母公司2021年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不具备现金分红的基本条件。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分别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尽责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特此说明。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1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490,470,498.74元,公司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311,573,901.00 元。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1、公司原有的纸质传媒主营业务,在网络媒体、各种“新媒体”形态的不
断冲击下,2008年以来,公司收入及盈利能力持续下滑,受此影响,期间公司对业务相关的无形资产、商誉计提了大额的减值准备,使公司的未弥补亏损逐年累增。
2、公司正式转型从事干细胞业务后,通过多年的市场拓展,业务规模持续
保持较好增长,但因业务由零基础开始,市场一直处于培育、投入阶段,目前干细胞业务虽然实现业务盈利,但利润规模仍偏小,无法整体覆盖公司成本。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1、聚焦核心能力的建设,围绕干细胞核心主业,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干细胞业务进一步的健康、快速发展;加快组织优化和核心人才引进,强化考核机制,加强成本控制,提升业务盈利水平;
2、通过向大股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直接补充流动资金,方案实施后,预计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得到提高,公司的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将有效降低,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增强。同时,对于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和提高公司的经营业绩也具有重要意义。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2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之出资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申请将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展期期间的资金利率维持4.35%不变,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借款补充协议。
鉴于财信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之出资人,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了本次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况
(1)关联方名称: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L29JJ53
(4)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5)法定代表人:程蓓
(6)注册资本:1,400,000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和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及管理,受托管理专项资金,投融资服务,企业重组、并购咨询等经营业务(具体业务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信托、证券、保险、资产管理、基金等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管理和出资人授权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财信金控为公司控股股东财信产业基金之出资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财信金控为公司关联法人,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3、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财信金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金额:补流资金借款展期2,565万元(贰仟伍佰陆拾伍万元整);
2、资金用途:展期借款2,565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期限:补流资金借款展期一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4、费用:借款展期的利率为4.35%/年。
四、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无。
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借款展期系公司根据近期的资金需求及当前的资金状况,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金额共计2,565万元借款展期,一年的利息111.58万元。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最近12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其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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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湖南省财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现已更名湖南省财信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七、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之出资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将借款展期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之出资人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杨云先生、曹海毅先生、陈元先生回避了本事项的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维持公司现金流的稳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南华生物 公告编号:2022-043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经过测试,2021 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2,039.39万元,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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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1年核销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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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的预期信用损失和资产减值进行计量: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相关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相关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相关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共增加减值准备1,753.01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商誉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收购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基于评估结果,公司2021 年对收购南华和平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78.98万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8.83万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1年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1.43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2,039.39万元;
2、公司本次核销资产账面原值合计155.53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55.53万元,核销资产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无影响。
本次计提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 原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末的财务状况和本年度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上接540版)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2-014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予以核销;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报告期公司共计提减值准备4,415.01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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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
本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主要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金额为2,756.21万元,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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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末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在对存货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因遭受毁损、过期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存货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及大宗原材料的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其他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原辅材料按类别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本年度对存货进行清查,子公司江西小黑小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周转材料减值迹象明显,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29万元。
(三)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已经损坏,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等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经审计后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6.79万元。
(四)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公司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即根据预计未来可回收现金情况选择恰当的折现率折现后的金额作为估值测算,或根据可收回金额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作为估值测算。本报告期以2021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商誉相关资产组的期末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基础对商誉在报告期末的减值情况进行测试。
根据测试结果,报告期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88.72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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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核销坏账的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并予以核销,本期坏账核销金额96.2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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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4,415.01万元,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 4,415.01万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和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2、本次核销坏账金额共96.20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对本期损益产生影响。本次核销的坏账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充分履行了资产减值测试等必要的程序,依据充分且符合公司实际,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在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对确认无法收回的坏账清理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依据充分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的情况,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坏账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2-01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100,045.85元,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规划》等相关规定,因本年度产生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累积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67,832,083.70元转结至下一年度。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当年实现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可分配利润的20 %”。因公司2021年度亏损,不具备分红条件,董事会据此提议上述年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法合规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累积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项目建设和未来利润分配的需求。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全体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22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如当期实现的利润为正值,并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规划》中进行现金分红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四、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实际,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规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合规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监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2年利润分配政策》的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说明
1、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2、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