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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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凌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1 2022年1-3月新增房地产储备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公司新获取6个项目,其中2个项目通过公开市场招拍挂方式获取,其余4个项目通过非公开方式获取;总投资额约78亿元,权益投资额约32亿元;新增土地储备54万平方米,其中权益土地储备22万平方米。

3.2 2022年1-3月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情况

2022年一季度公司累计完成新开工面积约14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49%;累计完成竣工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

2022年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签约面积183平方米,同比下降38%;累计实现签约金额455亿元,同比下降34%。

公司按区域分布的开竣工情况及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万元

3.3 2022年1-3月房地产项目结算情况

3.4 2022年1-3月房地产出租情况

面积单位:平方米;金额单位:万元

3.5 其他重要事项

3.5.1 中期票据发行

2022年2月23日,公司完成202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17亿元人民币的发行。该期中期票据产品简称为“22金地MTN001”,产品代码为“102280332”,发行规模17亿,发行期限3年,发行利率为3.58%,起息日为2022年2月23日,到期日为2025年2月23日。该期中期票据发行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按年付息。

3.5.2 聘请高级副总裁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邱维炀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邱维炀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同本届董事会任期。

3.5.3 董事变更

董事卞雪梅女士因工作变动的原因于2022年4月辞去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董事会提名季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凌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韦传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曾爱辉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83 证券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公告编号:临2022-021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1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并征集问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通过网络直播与线上答复方式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一、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直播与线上答复方式

3.出席人员:董事长粘建军先生、总经理孙培刚先生、副总经理王富文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坤杰先生、财务总监王胡峰女士、公司独立董事(参会人员将根据安排确定)。

4.参与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直播与线上答复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https://www.cs.com.cn/roadshow/) 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公司现提前征集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广大投资者如有对公司关注的问题,请于2022年5月8日(星期日)17:00前将本人关注的问题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电子邮箱:tjgyfz@163.com。公司将对收到的问题进行整理,并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就投资者关注的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进行统一答复,其他问题答复将通过来件邮箱逐一反馈。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10-85727717、010-85727720

邮箱:tjgyfz@163.com

四、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证路演中心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广宇发展 公告编号:2022-042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

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2021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及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将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上披露。

鲁能新能源上述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将随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风险提示:鲁能新能源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模塑科技”)持有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35,233,5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7%,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和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1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模塑科技计划在预披露减持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合计不超过1,870万股(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2 年 4月29日,公司收到股东模塑科技的《关于股份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本次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模塑科技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4,74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截止本公告日,模塑科技仍持有公司股份20,4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9%。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