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561版)
附表1-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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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将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的差额部分1,850.36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21,169.4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附表1-2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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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根据第八届董事会审批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不再对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进行投资,截止到2021年末,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1,588.06万元。
注2:根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以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本期实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比承诺补充流动金额多2,868.38万元,主要系汽车用电驱及空气悬架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项目所用募集资金账户自2019年3月至今实际获取的累计理财收益金额。
附表2:
2021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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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中鼎减震橡胶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鼎精工技术有限公司、安徽中鼎流体系统有限公司、安徽宁国中鼎模具制造有限公司、安徽特思通管路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库伯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威固技术(安徽)有限公司、安美科(安徽)汽车电驱有限公司、宁国市普萨斯密封技术有限公司、天津中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天津飞龙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四川望锦机械有限公司、中鼎(香港)有限公司、Zhongding Europe GMBH、Zhongding Sealing Parts(USE) Inc。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97.7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58%,利润总额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的100.14%;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人力资源、财务报告、资金营运、采购业务、销售管理、全面预算、投资管理、融资管理、信息系统、无形资产、研究与开发;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人力资源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重大事项会计处理、资金收支管理、供应商选择与管理、销售政策制定与执行、预算执行与分析、投资过程管理和监督、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安全管理、无形资产的使用与保护、研发过程管理和成果保密。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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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4)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改正;
(5)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6)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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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整改;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夏迎松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夏迎松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5,194,114.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98,728,680.83元,减去提取本年的法定盈余公积金69,872,868.08元后,母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28,855,812.75元;加上母公司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2,391,278,051.86元,扣除上年分红242,254,358.40元,公司本年度母公司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7,879,506.21元。
为回报全体股东,让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最新股本1,316,489,747股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派息263,297,949.4元,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再融资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夏鼎湖、夏迎松、马小鹏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22年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的最终额度确定依据各行最终审批通过的结果。银行授信可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口开证、申办票据贴现、申办贸易融资、保理业务等授信业务以及国际、国内结算中涉及授信的其他各项业务。
公司授权董事长夏迎松先生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
本次董事会同意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票据周转速度,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中《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研发大楼董事会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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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部》《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因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其中提案9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且不能委托其他股东代为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5、登记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证券事务部;
6、登记时间:2022年5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7、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63-4181887
传真号码:0563-4181880转6071
联系人:罗倩
邮箱:luoqian01@zhongdinggroup.com
通讯地址: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中鼎股份
邮政编码:242300
8、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投票代码:360887
2、投票简称:中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三)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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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0887 证券简称:中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先生的主持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保证公司的经营稳定及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编制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3、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过程中,我们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将年报的有关信息泄露给除审计机构外的第三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在保障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货币汇率波动对经营成果造成的影响,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公司资金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符合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5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以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2022年4月3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鼎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9号)核准,中鼎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9,202,025股,募集资金总额1,959,239,993.75元,扣除发行费用42,464,799.8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16,775,193.8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4月19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6]2806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03号)核准,中鼎股份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面值总额1,2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2,865,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87,135,00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会验字[2019]228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5年非公开发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募集资金193,848.14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83,449.42万元,2021年度使用10,398.7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募集资金余额合计7,398.63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7,398.63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0.00万元。
2、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35,954.43万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2,354.01万元,2021年度使用23,600.42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合计90,767.26万元,其中存放于专户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2,767.2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48,0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一)2015年非公开发行
2016年4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17年8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公司聘请民生证券担任中鼎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2018年10月,公司与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2018年公开发行可转债
2019年3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国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月,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在上述银行进行了专户存储。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3,999.1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完整、准确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鼎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 230Z1545号),认为:中鼎股份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中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民生证券对中鼎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非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
注1:收购WEGU Holding 100%的股权项目将因汇率变动因素产生的差额部分1,850.36万元及其相关利息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鼎股份橡胶制品装备自动化及产能提升项目”、“中鼎股份特种橡胶混炼中心建设项目”节余资金21,169.40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2:实际使用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取得的相关利息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支出后的净额。
(下转5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