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上接567版)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沿生物”)董事会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32号),本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89,960,000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96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44,180,000.00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126,889,920.46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17,290,079.5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22日到账,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000756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70,619,508.58元,明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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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5.11万元开立保函而存储于保证金账户的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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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与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以下共同简称为“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度《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本公司分别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江宁开发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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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除此外,本公司未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2020年11月30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0月15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调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021年度,本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滚动购买现金管理产品,取得到期收益人民币40,554,579.71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692,000,000.00 元。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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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理财产品外,本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本公司的募集资金账户。
4.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5.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前沿生物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前沿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前沿生物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前沿生物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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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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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 2022-014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4月28日,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前沿生物”)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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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章程修订后的备案等相关事宜,调整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上述修订制度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1 证券简称:前沿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DONG XIE(谢东)先生、CHANGJIN WANG(王昌进)先生、RONGJIAN LU(陆荣健)先生、温洪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王广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KAI CHEN(陈凯)先生、王广基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CHI KIT NG(吴智杰)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曹元涛先生、朱玉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前沿生物药业(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DONG XIE(谢东)先生简历
DONG XIE(谢东):男,1966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于Johns Hopkins University(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曾任该大学生物量热中心执行主任;曾先后任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发中心生物化学结构项目及生物医学巨型计算机中心助理科学家,该中心生物化学结构项目、生物物理实验室科学家、负责人;Tibotec Inc.研发总监、全球项目负责人;重庆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家;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首席科学家。
DONG XIE(谢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建木药业有限公司、南京建木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建木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南京玉航春华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南京建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3.36%的股份。此外,DONG XIE(谢东)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CHANGJIN WANG(王昌进)先生简历
CHANGJIN WANG(王昌进):男,1958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先后任Schering-Plough Corporation(美国先灵葆雅公司)高级科学家、副主任科学家、主任科学家;Packard Biosciences Inc商务开发经理;AlphaScreen技术及系统部总监、授权并购及加盟部总监;Cellomics Co.商务开发和市场营销副总裁;TaiGen Biotechnologies Co.商务开发副总裁;Abmaxis Co.商务开发副总裁;Vivus Inc.商务开发副总裁;株式会社ABsize董事兼总经理;重庆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首席商务官、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CHANGJIN WANG(王昌进)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6.62%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RONGJIAN LU(陆荣健)先生简历
RONGJIAN LU(陆荣健):男,1962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于南开大学元素有机化学研究所任教;曾任东北大学/哈佛大学医学院博士后;美国国家癌症研究所弗雷德里克癌症研发中心高级博士后;Tibotec Inc.科学家;Trimeris Inc.研究调查员、高级科学家;Sequoia Pharmaceuticals Inc.首席研究调查员、化学部负责人;重庆前沿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今先后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RONGJIAN LU(陆荣健)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6.69%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温洪海先生简历
温洪海: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担任基金信托部业务经理;中企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非执行董事;2000年6月至今历任华新世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温洪海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CHI KIT NG(吴智杰)先生简历
CHI KIT NG(吴智杰):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香港),本科学历。2003年1月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并自2006年6月起成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保证顾问商业服务部高级经理;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13年12月至今,任苏创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2017年5月至今任长城汽车独立非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今任超威动力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永泰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CHI KIT NG(吴智杰)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KAI CHEN(陈凯)先生简历
KAI CHEN(陈凯):男,1959年出生,美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Specialty Laboratories Inc.项目负责人;MedImmune Inc.副总监;NIH技术转让办公室癌症部主管;Iomai Corp.副总经理;MID Labs,Inc.董事长兼总裁。2009年6月至今任仪诺康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MID Labs, Inc.首席执行官。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KAI CHEN(陈凯)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广基先生简历
王广基,男,195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曾任中国药科大学副校长;2001年至今任江苏省药物代谢动力学重点实验室主任;2008年至今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药代动力学重点研究室主任;2015年至今任中国药科大学学术委员会主任;2017年6月至今任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任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GHW International独立非执行董事。王院士曾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4项;获2012年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王广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曹元涛先生简历
曹元涛: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厚朴投资投资经理及分析员,力鼎资本任医药投资负责人、投资总监;2016年7月至今任宏时资本总经理及主管投资合伙人;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曹元涛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朱玉婷女士简历
朱玉婷: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公司历任行政人事部专员、经理;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行政部副总监;2019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朱玉婷间接持股方式持有公司0.01%的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2-047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的盛雅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94,696,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0%;本次补充质押后,盛雅莉女士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6,6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量的17.53%,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 盛雅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94,575,3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60%。本次股份补充质押完成后,盛雅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累计质押169,046,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21.28%,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盛雅莉女士的
通知,盛雅莉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补充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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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雅莉女士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桃李面包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2、本次被补充质押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等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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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盛雅莉女士本次股票质押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其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等,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实质性资金偿还风险;本次补充质押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若出现平仓风险,盛雅莉女士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22-046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9,905,588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49%。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桃李面包IPO时吴志刚先生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吴志刚先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26,6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吴志刚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1,8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 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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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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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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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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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吴志刚先生承诺如下:
(1)所持股票在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锁定期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应相应作除权除息处理。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如果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则每年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