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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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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73版)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2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的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均为普通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址: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信地址:河南省林州市产业集聚区凤宝大道与陵阳大道交叉口

(四)邮政编码:456561

(五)联系人:郭青

(六)联系电话:0372-3263566

传真号码:0372-3263566

(七)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一)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35;投票简称:林重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填报表决意见和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意见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单位委托须加盖章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20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清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也符合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与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21)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林州重机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2),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22)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关于与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与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与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与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与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资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02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互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基于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18,132.87万元,同意公司拟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双方业务发展需求,公司与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约定在《互保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互保期限三年。上述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互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与陕煤集团神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6.3米液压支架租赁合同》,为保证上述事项的正常履行,同意公司拟为上述租赁合同项下约定的财产安全、租金支付及需履行的责任、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租赁合同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22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95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万股新股。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82,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3.50元。截至2015年6月29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2,999,994.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3,542,16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89,457,834.00元。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17号《验资报告》。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1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注:①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中有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②因合同纠纷事项,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被司法冻结并划走2.99万元,公司已使用自有资金将相关款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防范风险,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按规定使用,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监管制定了严格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程序,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在进行项目资金支出时,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使用部门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等批准,同时由专人与保荐机构、独立董事进行沟通,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5,000.01万元,占本次募集资金总额108,945.78万元的4.59%,其中5,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余额为0.01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对外转让情况

2015年11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终止原募投项目《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 98,754.78万元分别用于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商业保理项目拟投资不超过51,000.00万元,剩余的47,754.7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月5日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了 “盈信商业保理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用账户账号为696370664。公司已将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51,000.00万元全部转入新开专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7月1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商业保理项目”,将公司持有的“商业保理项目”实施主体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2,007.48万元的转让价转让给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将转让后的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和“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拟投资不超过33,845.50万元,剩余的18,161.98万元及专户所产生的全部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10月,公司已累计收到北京艺鸣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2020年4月29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其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决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并将原计划用于实施“煤机装备技术升级及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 33,845.5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在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各新设 1 个募集资金专户,专用账户账号分别为41050160618100000026、41050160615700000256,并由公司、保荐机构及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建设银行林州支行专户余额为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龙山路支行专户余额为0.01万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红旗渠大道支行专户余额为0万元,专户的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正常。之前在中原银行林州支行开设的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项目专用账户(7012112001010000363)已于2016年3月23日注销。开设的中国民生银行北京西单支行696370664专用账户已于2016年6月30日注销。

五、2021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工业机器人产业化(一期)工程项目”中的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①注: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99,762.26万元包括2015年11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投入的47,754.78万元、2018年7月变更非公开募投项目拟投入的18,161.98万元和2020年5月变更非公开木募投项目拟投入的33,845.5万元。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合计数比2015年非公开募集资金总额增加了1,007.48万元,系2018年7月公司转让盈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51%股权时的股权转让款高于当初投入金额所致。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2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强日常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和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1年9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与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1年度将与其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销售、采购原材料等业务。

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2、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2022年度将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销售、采购原材料等业务,总额不超过56,200万元。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表

注: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如公司2022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上述预计,公司将依照《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维护本公司及无关联关系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名称: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2005772324982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法定代表人:徐晓东

5、注册资本:32,785.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1年07月14日

7、住所:辽宁省铁岭市调兵山市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煤矿机械设备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煤矿机械设备检修;设备租赁;机械加工;铆焊加工;煤机产品检验检测;经营进出口业务;煤炭销售;矿山机械、重机设备研发、制造与销售;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氧气、乙炔、氩气、二氧化碳销售;气瓶充装(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溶解乙炔、混合气(AR+CO2));气瓶检验;道路货物运输;矿山机械及配件制造、修理及检测;防爆电器设备制造、修理及检测;机电安装;铸造(小轧钢除外)、锻造、热处理、铆焊电镀;电器产品及其设备制造及修理;各类机械、电气产品测绘及开发设计;金属材料物理性能检验、金相分析、化学分析及其它原材料化学分析;计算机网络工程、软件开发、硬件维护;晒图;房屋租赁;轮胎充氮气;支护设备及配件制造; GPS设备仪器销售;阻燃输送带、分层输送带、阻燃及普通用途钢丝芯输送带、整体带芯、带式输送机及零部件制造销售;高压胶管、胶管总成、橡胶制品生产、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劳动力外包;清洁服务;清洁燃料销售。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吕江林先生担任辽宁通用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名称: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987084754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

4、法定代表人:宋伟一

5、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5日

7、住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2号楼208室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赵正斌先生、宋绪钦先生担任中煤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前述关联方均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1、名称: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005934053520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铁军

5、注册资本:14,91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03月30日

7、住所:平顶山市卫东区矿工路东路11号院

8、经营范围:矿山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制造及维修;机电设备安装施工;耐磨复合钢板制造、加工;调度绞车、设备租赁;批发、零售:钢材、建材、工矿配件、电机、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焦炭、煤炭;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房屋租赁。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吕江林先生担任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之妹之配偶郭存生先生担任平煤神马机械装备集团河南重机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四)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108797597536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现生

5、注册资本: 4,760.967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9日

7、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成府路45号中关村智造大街F座4层401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专业承包;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之子郭浩先生担任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监事,该关联方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五)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重机商砼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83486981U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郭松生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7、住所:林州重机林钢办公楼西经开大道东段路北

8、经营范围:商砼销售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六)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845Y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韩录云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7、注册地址:林州市河顺镇石村东

8、经营范围:凭有效采矿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从矿山开采、自选、勘探、销售。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两年财务数据:

单位: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下,参照同期市场价格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相关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多为销售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等煤炭综采机械设备,以及采购煤炭机械配件等,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而产生,有利于公司及各关联方生产活动的开展。

2、上述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业务往来。

3、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1)本次《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

(2)交易定价均采用市场价格,充分体现了公平、公允的原则;

(3)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可该项关联交易,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

(2)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议案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

(3)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交易的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ST林重 公告编号:2022-002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和资金使用需求,本着共同发展的目的,公司拟为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钢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其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钢公司对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8,132.87万元人民币;公司与林州生元提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元提升”)签署《互保协议》,用于补充双方日常经营性流动资金,约定在协议有效期内为双方提供互保,双方为其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互保期限三年。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及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林钢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13,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担保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同意公司与生元提升之间彼此为其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互保期限三年。上述两笔担保额度在担保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1.10条“(二)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林州林钢铸管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052293933D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法定代表人:袁国山

5、注册资本:柒亿圆整

6、成立日期:2012年08月21日

7、住所:林州市产业集聚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黑色金属铸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高品质特种钢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

9、股权结构: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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