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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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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76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伟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师琳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师琳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师琳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伟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居培 会计机构负责人:师琳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22-014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售及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万吨、万元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单位:元/吨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不含税)

单位:元/吨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 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22-010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议案,决议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氯碱化工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临2022-011))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固定资产损失会计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与巴斯夫公司签订氯、氢氧化钠和氯化氢供应/接收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临2022-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13))

该议案还需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氯碱化工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22-011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财务费用,继续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本业务包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有效期三年,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介绍

票据池业务是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票据管理服务。合作金融机构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商业汇票鉴别、查询、保管、托收等一揽子服务,并可以根据公司的需要,随时提供商业汇票的提取、贴现、质押开票等,保证公司经营需要的一种综合性票据增值服务。

2、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实施额度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10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在有效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

4、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票据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公司委托合作金融机构进行票据保管、鉴别票据的真伪、到期自动托收、票据实现信息化等,提高票据管理效率与规范性,降低票据管理成本与风险。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票据统一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实现票据资源的统筹使用,解决购销活动中收付票据期限以及金额错配问题,减少票据资金占用,节省资金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 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 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 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 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 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 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 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 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额度及业务期限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具体操作 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并按照《公司财务联签制度细则》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公司和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 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 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能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全面盘活票据资产;公司开展此业务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此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降低公司票据自行管理成 本与风险,激活票据的时间价值,降低资金占用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 公司本次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22-012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合同类型:氯、氢氧化钠和氯化氢供应/接收合同

● 合同金额:(31.46万吨液氯+10.5万吨氢氧化钠)×10年×公式价

● 合同生效日期: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2027年1月1日至 2036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对本年度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

特别风险提示:

1.由于TDI市场因素,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可能会有提出退出TDI市场的可能。(尽管有其可能,但合同中依然规定提出TDI退出不得早于2029年12月31日,且停产之日需是在提出退出的24个月之后,并补偿合同中所约定的补偿金),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鉴于新合同要到2027年才能开始执行,在此期间,若有不可预计的因素发生。双方约定,如果届时价格公式或者其他相关问题不再适用本合同,双方应友好沟通协商,共同解决。

3.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审议程序情况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巴斯夫公司签订氯、氢氧化钠和氯化氢供应/接收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斯夫公司”)签署氯、氢氧化钠和氯化氢供应/接收合同,公司向巴斯夫公司管道销售液氯约31.46万吨/年,氢氧化钠约10.5(折百)万吨/年;以及接收相对应的氯化氢气体。合同期限为10年。该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公司向巴斯夫公司管道销售液氯约31.46万吨/年,氢氧化钠约10.5(折百)万吨/年;以及接收相对应的氯化氢气体。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成立日期:2003/03/7

法定代表人:顾春林

经营范围:生产MDI及MDI预聚物、硝酸、DNT和TDI及相关产品,销售此等产品及由上海联恒异氰酸酯有限公司卖给公司的富余的硝基苯和苯胺以及向其他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和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服务(如水、蒸汽服务等)从事与上述产品同类的商品(特定商品除外)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类似交易情况

2019年至2021年,公司向巴斯夫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30,670万元、22,132万元、27,875万元,占各年销售总额的比重分别为5.3%、3.6%、4.1%。

3、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巴斯夫聚氨酯有限公司与公司保持了多年的业务合作,公司资信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量:液氯约31.46万吨/年; 氢氧化钠约10.5万吨(折百)/年

2.合同期限:2027年1月1日至 2036年12月31日;

3.销售价格:公式价;

4.合同生效条件: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5.合同争议解决:通过中国上海的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6. 违约责任: 以下情况构成实质性违约:(1)一个日历年内未达到交付/接收数量的依本合同支付对方年度TOP补偿金;(2)一个日历年内由于非计划停车导致对方受到直接损失的补偿(每年最多5次)。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和净利润等不存在重大 影响;

(二)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由于TDI市场因素,巴斯夫公司可能会有提出退出TDI市场的可能。(尽管有其可能,但合同中依然规定提出TDI退出不得早于2029年12月31日,且停产之日需是在提出退出的24个月之后,并补偿合同中所约定的补偿金),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鉴于新合同要到2027年才能开始执行,在此期间,若有不可预计的因素发生。双方约定,如果届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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