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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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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584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项目

(1)应收票据较期初下降82.54%,主要原因是本期承兑了部分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2)应收款项融资较期初增长174.23%,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

(3)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82.19%,主要原因是本期在建清洁能源项目投入增加。

2.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48.56%,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的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增加。

(2)其他收益同比增长47.91%,主要原因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3)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3,585.21%,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赔偿款等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65.65%,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及材料款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50.02%,主要原因是本期购建长期资产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82.41%,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的借款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10月11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2021年12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13215),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21年12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3215号),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答复,公司根据通知书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经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等诸多因素,并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公司于2022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终止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2022年3月25日,中国证监会出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35号),因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动要求撤回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材料,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建工控股购买其持有的建工集团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0亿元。目前正对交易的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定交易价格,相关事项完成后将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工作正在推进当中。

3.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1)公司承建的北江(韶关至乌石)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孟洲坝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施工项目,合同金额97,890.64万元,合同工期41个月。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已完工。

(2)公司投资建设的“广东省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PPP项目”,投融资总金额195,600.00万元,工程施工总承包金额271,914.62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3)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有轨电车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估算总额为280,625.81万元,建设工程费用168,618.64万元,该项目暂缓实施。公司与弥勒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的“弥勒市城市轨道交通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总额为72,591.17万元,工程费用52,857.60万元,该项目正在做前期准备工作。

(4)公司承接的广州市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工程,公司负责的工程施工内容金额为273,401.3718万元,该工程正在施工当中。

4.清洁能源发电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投产发电的清洁能源项目总装机1,567.38MW,均正常运营。

新疆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50MW)、新疆巴楚县150兆瓦光储一体化项目、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广东遂溪县官田水库二期50MWp光伏发电项目正在建设当中;新疆布尔津风力发电项目三期(49.5MW),新疆托里县粤通能源禾角克风电项目一期(49.5MW)、二期(49.5MW)等正在做投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谢彦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滟萍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雄飞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5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2日,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了通知中所列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议案》;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35,642.58万元。目前,该农光复合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升压站主体、部分基础桩等施工工作。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三、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该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为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提供担保,并为临高能源公司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该议案获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作出决议。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四、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5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

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展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由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投资建设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项目总投资35,642.58万元。目前,该农光复合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升压站主体、部分基础桩等施工工作。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该农光复合项目的其他情况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公司拟由临高能源公司在海南省临高县投资建设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本项目为农光复合项目,项目用地是海南省菜篮子工程用地,项目需配套建设农业大棚,面积约为500亩。工程总投资35,642.58万元,其中包含建设农业大棚1,215.14万元。

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东南粤水电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对临高能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后使其注册资本不超过7,129万元。临高能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和金融机构贷款等进行投资。

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已取得《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获得海南省光伏建设指标;取得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函》(海南电网函〔2021〕281号),同意项目接入。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投资主体的议案》,该投资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该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概况

1.名称: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达江路阳光华府8栋70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2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刘超。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蔬菜种植等。

8.临高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临高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湖南动力源电力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出具《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建设地位于海南省临高县波莲镇美珠村,场址距临高县约3.5km,距离海口市区约58km,场址平均海拔高度约50m。场址中心坐标东经109.653°,北纬19.894°,场址比较平整。项目所在位置年太阳能总辐射量为5,606.2MJ/m2,项目所在地属于太阳能资源很丰富等级(B级)。

2.项目规划装机规模60MW,采用540Wp单晶双面双玻组件132,384块,一共分为19个子阵单元,19台3,150kVA箱式变压器;根据国家能源局《光伏发电系统效能规范》(NB/T10394-2020),为了降低整体投资,充分利用取得的土地,该项目在直流侧进行容配比设置,通过计算采取1.2容配比系数,直流侧共包括19个3.15MW方阵,实际安装规模71.48736MW。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

3.本项目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223,636.05万kWh,年平均发电量8,945.44万kWh,首年无衰减有效利用小时数为1,348h,25年等效利用小时数为1,251.33h。

4.该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约为10个月,工程静态投资为34,957.42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为4,890.01元/kWp;工程动态投资为35,642.58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4,985.86元/kWp。

5.该项目上网电价0.4298元/kWh(含税)。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21%(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63%(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73年,财务评价可行。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为了拓展公司清洁能源发电业务,扩大清洁能源发电业务规模,提高利润水平。

光伏组件价格上涨、储能系统电芯的更换等可能导致项目投资成本增加的风险。

该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对公司及东南粤水电未来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五、其他说明

截至目前,公司已建成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总装机606.38MW,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5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全资)子(孙)公司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实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粤水电”)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该担保事项尚未实际发生。

根据《海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107-460000-04-01-550530),该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单位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临高能源公司”)。为理顺投资关系,保证农光复合项目投资建设的顺利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该农光复合项目的投资主体由东南粤水电变更为临高能源公司。

为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投资建设,争取项目尽快投产运营,公司拟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不超过28,514.06万元金融机构贷款提供建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由临高能源公司在海南省临高县投资建设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工程总投资35,642.58万元,该项目资本金占20%。为推进该项目的投资建设,临高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不超过28,514.06万元,公司拟为该项目融资提供建设期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自贷款办理之日起,实际期限以合同为准),采取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同时,项目运营期采用电费收费权质押担保。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为东南粤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为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临高能源公司提供上述担保,该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临高粤水电能源有限公司。

2.住所: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达江路阳光华府8栋702。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时间:2022年2月22日。

5.法定代表人:刘超。

6.注册资本:100万元。

7.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蔬菜种植等。

8.临高能源公司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9.临高能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临高能源公司成立于2022年2月22日,目前无财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金额:不超过28,514.06万元。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不超过10个月。

(四)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董事会意见

1.为保证临高能源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建设,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临高能源公司不超过28,514.06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董事会在对临高能源公司的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等进行充分评估的基础上,认为本项担保风险可控。临高能源公司本次贷款用于推进海南省临高县粤水电波莲镇60MW农(菜篮子工程)光复合项目的建设,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3.临高能源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南粤水电的全资子公司,临高能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审批额度1,210,780.62万元(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减去本次已取消的担保金额),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596,510.32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9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22-060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14:45,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投票表决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交易所系统投票和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 水 电 公告编号:定2022-002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