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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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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张纳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单位:万元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未发行优先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主要办公地址的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将主要办公地址搬迁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25号国信金融大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信息。

(二)子公司国信弘盛住所的变更情况

2022年3月30日,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国信弘盛住所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红村社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1601”,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完成,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

(三)营业网点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设有58家分公司,184家证券营业部,分布于全国118个中心城市和地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网点的变更情况如下:

(四)报告期内债券发行及兑付兑息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第二期、第三期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30亿元、10亿元、5亿元和21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92%、3.28%、2.95%和3.17%。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2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第六期、第七期和第八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发行规模分别为30亿元、10亿元、25亿元、15亿元、17亿元、23亿元、15亿元和15亿元,票面利率分别为2.50%、2.33%、2.32%、2.49%、2.45%、2.58%、2.47%和2.40%。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0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的利息;按时足额兑付了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和2021年度第十三期、第十五期和第十八期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

(五)其他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中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中国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2-02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书面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深圳以现场和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因疫情原因,姚飞、刘小腊、李双友、赵军、白涛、金李6位董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其余3位董事以现场方式出席,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张纳沙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重大风险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控体系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2年度战略重点工作目标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2、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上述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酌情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与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向主管机关进行业务资格申报、备案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与开展该业务有关的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或监管机构的要求,协调落实该业务的管理并配备适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在董事会确定的公司整体风险容忍度范围内,由资产负债委员会确定本业务的资金额度和业务规模、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确定本业务的风险限额等。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主管机关核准业务资格后,办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公司章程修改工作(包括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增加科创板股票做市相关内容),并根据监管部门批复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以及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换发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以及办理其他必要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许可方可具体实施。

九、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公司出资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待相关法规出台后予以申请。资管子公司的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2、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与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

3、在资管子公司设立后,由其承继本公司的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4、因设立资管子公司而相应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减去“证券资产管理”,同时相应修订《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经营范围条款的相关内容。

以上第1、3、4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或许可后方可具体实施。

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决定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实施和授权相关事宜。

本议案中的第1、3、4、5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国信证券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投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每年保费(含增值税)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2、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惯例的前提下,办理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定保险公司;确定投保金额、保费金额及保险合同条款;按需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集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一)表决事项:

1、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21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7、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9、关于确定2022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国信证券(香港)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022年度为其全资子公司常规性业务提供担保事宜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

13、关于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二)非表决事项:

1、2021年度董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2、2021年度监事履职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3、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绩效考核和薪酬情况专项说明。

关于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2-025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公司以现场和电话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李保军监事会主席、张财广监事以电话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监事会主席李保军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明的议案,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就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出具以下专项审核意见:

经审核,全体监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与本决议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股票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2-026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鉴于公司近年来收入、资产规模上升,且新业务不断增加,公司整体业务复杂程度增加,以工作量及业务复杂程度为计算基础,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20.83%。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审计工作程序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宜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21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同意以下事项:

1、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提供相关年度审计服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

2、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上述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210万元,如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变更导致审计费用增加,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酌情确定相关审计费用。议案表决情况: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编号:2022-027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拟设立的资管子公司

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做大做强资产管理业务,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资管子公司”)以推动资产管理业务取得更好发展。目前,中国证监会要求证券公司建立以净资本和流动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并对其实施监管。公司及拟设的资管子公司均需满足相关监管指标要求。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可以将母公司提供的担保承诺按照一定比例计入核心净资本。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议案》,同意根据监管要求与资管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情况,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前述议案表决结果为:九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具体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国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

2、出资金额:出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其中初始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

3、经营范围: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以及监管机构核准的其他业务,其中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待相关法规出台后予以申请。

4、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

鉴于资管子公司尚未完成设立,被担保人的名称、成立日期、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以监管机构和登记机关最终核准内容为准。

三、担保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净资本担保承诺的有效期自资管子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其资本状况能够持续满足监管机构要求时止。同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按照担保承诺金额的一定比例扣减本公司的核心净资本。

四、董事会意见

为确保资管子公司顺利筹建,持续满足监管指标要求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资管子公司提供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的净资本担保承诺。公司对资管子公司提供净资本担保承诺后,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港币4.5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港币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7%(按2022年4月29日,1港元对人民币0.84338元的汇率计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公司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均为0。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21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2021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报酬的议案》。我们认为,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等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以及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

白 涛 郑学定 金 李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