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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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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26版)

公司监事会对周悦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其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航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公司监事会已对杨航先生的简历、任职资格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能够胜任监事的职责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况,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杨航先生简历

杨航,男,1983年6月出生,本科,2005年6月毕业于山东大学(威海)。2005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上海奥锐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担任销售职务。2017年1月至今在上海奥磊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工作,历任销售经理,目前担任地区销售总监职务。

杨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7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③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③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③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③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0日上午 09:00-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彭志恩 董事会秘书:李芳芳

财务总监:王袖玉 独立董事:潘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0日(星期二)上午 0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30日(星期六)至05月09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aurisco.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6-83170900

邮箱:ir@aurisco.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5116 证券简称:奥锐特 公告编号:2022-016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会议将听取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相关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因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公司将设置线上股东大会召开会场。律师如因疫情影响无法现场参会的,可以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公司亦将向登记参会的股东提供线上视频会议接入方式(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将无法接入本次会议,可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道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该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表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入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股东授权委托书(连同其它授权文件)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24小时前送至本公司登记地点,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 奥锐特药业,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建议股东优先通过视频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股东务必严格遵守浙江省台州市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提前进行登记。未经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能进入现场会议会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证明),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三)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四)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20日下午13:4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才兵

联系电话:0576-83170900

传真:0576-83170900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八都工业园区隆兴路1号,公司证券法务部

邮政编码:317200

特此公告。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奥锐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上接627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现有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所控制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广东云浮洪涛高新石材产业园有限公司、天津市洪涛装饰产业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和融保理有限公司、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尚学跨考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学尔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优装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装新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辽宁洪涛装饰有限公司、吉林省深洪涛装饰有限公司、洪涛建设(厦门)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海外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洪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国洪涛建设(国际)控股有限公司、SZHT INTERNATIONAL CAMBODIA CO LTD、HTWMCONSTRUCTIONENGINEERING(CAMBODIA)CO.,LTD、深圳前海和融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贵州洪涛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担保业务、重大投资及信息披露等事项。

上述需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错报认定为重大错报,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错报认定为重要错报,其余为一般错报。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③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因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合规性目标、战略目标及经营目标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大缺陷:

①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要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重大行政监管处罚;

②对战略目标产生严重影响,全面危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③导致公司停产或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以下迹象通常表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可能存在重要缺陷:

①企业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信息披露、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和不利影响,遭受行政监管处罚;

②对战略目标产生一定影响,影响部分目标实现;

③导致公司一项或多项业务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但不会危及公司持续经营。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组织架构

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经理层及各子公司为执行机构,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机构的设置及职能的分工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

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保证股东大会的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平等权利。

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组成合理,职责明晰,决策科学。独立董事制度得到有效执行,7名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独立董事,符合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所占比例。全体董事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在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定期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监事。全体监事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大会授予的职权行使监督权力,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职工利益,并直接向股东大会负责。

经理层及各子公司:公司制定并不断完善对控股子公司的控制政策及程序,依法督促各控股子公司在充分考虑各自业务特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下设的控股子公司实行扁平化的统一管理,由公司职能部门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及支持。公司对各控股子公司的机构设置、资金调配、人员编制、职员录用、培训、调配和任免实行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有效集中。各控股子公司必须统一执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计划开展经营;其股权转让、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抵押、重大投资等必须经过公司批准,重大事项需按照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定期向公司报送经营报表,方便公司及时检查、了解其经营及管理状况。

2、发展战略

公司建立了发展战略管理制度,对发展战略的编制、实施、评估及调整管理施行全程、有效的控制。公司将发展战略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有效指导重要业务的开展,确保战略规划落实和有效执行,保证了战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及时性,推动了公司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3、人力资源

公司建立了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规范人力资源规划、岗位设置、员工入职与退出、员工考核与培训等业务操作,明确了人力资源的引进、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方面的管理要求,优化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持续提升员工业务能力,实施股权激励,有效调动员工积极性,确保公司经营计划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4、社会责任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在追求经济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促进公司与人、自然的和谐发展。

安全生产:公司对安全生产建立了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作业指导手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伤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内的管理制度。通过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监控检查及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保障完成安全生产目标。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公司对污水处理、烟气排放、噪声、固体废料实施全程管控,严控污染物排放,减少对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公司加大新材料、新工艺的研发,将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方面的技术引入建筑装饰领域,推进绿色装修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员工权益保护:公司统一为全体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制定《职业健康安全手册》,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职业卫生。

5、企业文化

公司以“赶超世界一流装饰水平,成为世界著名品牌”为愿景,以“忠诚、齐家、卓越、创新”为价值观,以“一百个客户成为一百个朋友”为服务理念,以“树立精品意识,满足顾客要求,加强质量、环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坚持全方位的持续提高”为管理方针,管理层讲求诚实信用,以诚实的态度对待客户、公司、股东和员工,满足利益相关方的需求。

6、资金活动

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活动的筹资、投资及资金运营等业务操作,优化资金筹措,控制资金风险。公司通过投资管理制度,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的监管和过程控制,确保投资项目有效运营;公司应严格规范资金计划管理、现金管理、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报销、借款及票据管理,对包括募集资金在内的公司资金需按相关规定加强监管,规范使用,防控资金风险,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为满足公司发展资金需求及快速融资需要,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年新先生拟向公司提供人民币2亿元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期限至2022年12月30日止,可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借款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超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该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7、采购业务

公司建立了采购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一般材料物资以及劳务、服务的采购活动等业务操作,加强对请购、合格供方筛选、采购招标、询价采购及采购合同订立等环节的风险控制,合理控制成本,确保物资采购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8、资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资产管理制度,从存货和固定资产两方面对公司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管理控制。公司建立了存货管理制度,规范存货的仓储保管、领用发出、清查盘点、报废物资处置等业务操作,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固定资产清查、固定资产处置、计提折旧等业务操作,保证存货保管科学严谨、固定资产正确规范使用,保障资产安全和准确核算;对公司包括长期投资各项资产需加强管理,适时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特别是应收账款和商誉提足减值准备,降低潜在的风险,提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公司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财务状况。

9、销售业务

公司建立了包括市场信息管理制度、公司营销规划、投标流程管理标准、地区事业部营销细则、客户关系管理制度、客户满意度评价办法、客户回访制度等营销业务管理制度,规范计划管理、定价、订立合同、客户服务等销售业务环节,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销售目标的实现,对于公司需加强应收账款及坏账管理,指定专人与客户核对和跟催,对有风险的应收款提足准备。

10、工程项目

公司建立了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工程设计、工程招标管理、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及零星工程管理等业务操作,保证工程项目立项决策的科学合理,项目设计合理正确,合理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11、施工管理

公司建立了施工管理制度,规范施工投标管理、项目部建立管理、工程分包管理、工程分包招标管理、项目合同管理、预结算管理、资金收付管理、物资采购管理、物资及设备管理、施工与工期管理、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的施工管理政策和程序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成本,对整个施工过程进行有效地管控。

12、担保业务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范担保业务的受理申请、审批、分析与监督等业务操作,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担保对象的审查程序、对外担保的审批、管理程序、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机制等,规范担保事项,合理、客观地评估担保业务风险。

公司将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20,000万元融资额度协议,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起一年。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洪涛装饰产业园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洪涛产业园为公司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市公司子公司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洪涛产业园已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13、生产管理

公司建立了生产管理流程,规范生产计划编制、原材料领用、生产执行、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及成本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生产计划按规定程序编制,并得到适当的授权审批,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能力和发展需求,减少物资浪费、降低生产成本,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稳定,生产成本核算及时、准确、完整。

14、财务报告

公司建立了财务报告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账务处理与结账、关联交易管理、财务报告的编制、财务报告的对外提供以及财务报告的分析利用等业务操作,持续完善公司会计管理体系,确保公司财务信息能够被真实、准确、完整的处理,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真实可靠,符合披露程序和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5、全面预算

公司建立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及预算考核等业务操作,确保预算编制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的要求,提高全面预算管理的质量和经营效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能通过预算管理有效实施。

16、合同管理

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办法,规范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印章管理等业务操作,提高合同管理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确保授权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规范印章的使用和管理程序,为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服务。

17、内部信息传递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传递相关管理制度,规范生产经营信息传递、公文信息传递、财务信息传递、会议信息传递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业务操作,确保内部报告系统的合规、完整、健全、科学,保证严密的内部报告流程,强化内部报告信息集成和共享,确保内部信息传递及时、渠道通畅。

18、信息系统

公司建立了个人计算机使用和维护规定、系统访问管理规定、信息系统备份管理规定、防病毒管理规定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规范了信息系统的相关业务操作,增强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合理性以及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为建立有效的信息与沟通机制提供支持保障,提高公司现代化管理水平,减少人为失误因素。

19、信息披露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定期(临时)报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业务操作,通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系列制度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体系,应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了解、认同、接受和支持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理念,保障广大股东享有平等的知情权。

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显示,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951.23万元。

20、内部控制监督

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规划、内部控制评价实施以及评价完成等业务操作,促进构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测试与评价工作的程序合规、方法合理、评价结果客观、整改建议可行,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准确。

结论: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其他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未来,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涛股份”或“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996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200万张面值为1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1,2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5,740,062.6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184,259,937.32元,并于2016年8月4日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余额:

二、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制定了《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裁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一)募集资金专户签署情况

根据2016年8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创维大厦支行分别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金余额共计1,147,659,047.87元,其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47,659,247.87元。

差异说明:深圳洪涛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平安大厦支行的账户(11016978251000)因长期未发生收付活动将被列入久悬账户,为解决该账户久悬问题,公司向其转入200元非募集资金,导致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较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多出200元。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募集资金期后事项

2022年3月9日,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变更201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线智能学习平台及教育网点建设项目”“职业教育云平台及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及教师培训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并将上述募集资金项目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召集的“洪涛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2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止报告日,上述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附件:《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

2016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按业务类型分类订单汇总表

单位:万元

注:1.根据最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披露公司“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不含已完工部分)”,区分于公司以往披露的装修装饰业务主要经营情况简报中“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已签约未完工的合同金额(含已完工部分)”。敬请投资者注意区分。

2.以上数据仅为阶段性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项目情况

1、贵州省黔南州独山县水司楼大酒店项目:合同暂定金额4.5亿元,实际完成产值约2亿元,收款6,000万元,应收账款约1.55亿元。因后续建设资金未到位,且项目投资规模过大与实际需求不符,独山县影山镇人民政府将该项目列入转建项目。该项目为政府项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02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25次会议通过)法释〔2002〕16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由于贵州省独山县及影山镇政府的领导调整,项目结算工作推进迟缓,公司也已经连续多次派人催促并发出正式的催款函给相关单位,现主管单位也回复确保在完成项目整合后,偿还公司款项为第一顺位工作。同时,公司已和当地政府沟通,项目建设资金将继续通过社会融资方式推进,待融资问题解决后,届时该项目未完工程将进行重新招投标,公司也会积极参与投标。

2、三亚夏日体验广场项目:公司已与发包方签订了项目总承包合同。该项目土建及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9.3亿元(原始合同6亿元,2021年12月1日合同双方签订项目补充协议,合同总价新增3.3亿元),合同暂定工期为24个月。公司正按施工进度计划全面施工,项目土建结构已全部封顶,目前幕墙及样板房正在施工。

3、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公司与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伟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合同协议书》,合同价1.27亿美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公告的《关于签订境外工程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号:2017-093)。项目于2019年1月封顶,外幕墙基本完工,已进入室内装饰、设备安装等施工及项目房产销售阶段。近期柬埔寨当地疫情严重,为保障员工安全,项目只维持一小部分工作在进行,整体工期不能达到预期进展。

2021年8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2021-049),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洪涛伟民建筑工程(柬埔寨)有限公司就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永旺(柬埔寨)有限公司及其股东与负责人支付已确定的部分工程款等本息合计为5,203.27万美元(约33,699万元人民币),以及待确定的工程款等索赔款项。目前该案已组成仲裁庭,公司已向仲裁庭提交了索赔状,要求对方支付未支付工程款等本息,支付因工程变更增加的费用、支付因工程延误造成的损失与费用、支付因项目可能终止引起的损失、及项目利润索赔;同时要求对方立即销售现有房产以便用于支付上述款项。公司最终向对方索赔的总金额将以公司聘请的财务专家与延误专家出具并向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提交的专家报告确定。公司将根据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中国-东盟(崇左)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装饰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价5亿元,其中崇左东盟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工期为175天,崇左东盟国际五星级酒店工程工期为300天。工程第一阶段爱琴海购物公园工程已进场施工,已确认部分收入,并收到少部分款项。现因业主长期拖欠余下工程进度款不予支付,公司已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业主广西易大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业主支付公司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误工费等费用合计约10,890万元。目前法院已受理待开庭审理。

5、君成世界湾精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工程签约合同造价约10亿元人民币,总工期为550天,具体工期及进度安排以进场后发包人、承包人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时间为准。前期已进行了空调机电订货施工、图纸深化、专项材料样板确认、采购合同签订等工作,目前准备进场施工。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4月28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增刚

截止2021年末,合伙人76人,注册会计师3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55人。

2021年度实现收入总额31,278.7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829.4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515.39万元。

2021年度服务上市公司客户39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220.72万元

2021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000万元。2021年本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本事务所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

本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1次,2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共16次。

本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共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杰超,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翔,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包括朗源股份有限公司(300175)和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600696)、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2072)、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0659)。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永杰,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8年开始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包括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409)、上海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600610)、甘肃国芳工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086)、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002663)、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002640)、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002408)、朗源股份有限公司(300175)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陈杰超、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翔、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孙永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报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五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0,027,931.8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242,158,674.6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91,526,821.88元。

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2022年经营预算情况,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全体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中小股东可以通过参加现场会议或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外部环境、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及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未来,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财务状况及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现金分红等方式进行利润分配,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在充分考虑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的情况下,董事会认为该议案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情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各方面因素,符合公司发展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债券代码:128013 债券简称:洪涛转债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计提资产减值概述

1、 计提资产减值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的资产范围、计提金额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存货、在建工程、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219.2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计提资产减值明细如下表:

二、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

(一)应收账款减值

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应收账款组合1采用账龄分析法;应收账款组合2中采用逾期账龄分析法。

(二)其他应收款减值

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三)应收票据减值

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四)合同资产减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合同资产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合同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五)商誉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三、本次超过净利润30%的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截止2021年年末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减少公司2021年净利润18,219.29万元,相应减少所有者权益18,219.29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遵守并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充分,计提后能够公允、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

五、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