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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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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1版)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及《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修订对照表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拟根据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拟根据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审议并通过《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19.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1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8日在北京海航大厦20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珮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1,232,137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亏损645,873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186,255千元,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81,692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由于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为净亏损,截至2021年期末可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2021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目前公司的业务活动正常,资产安全、完整。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严格执行及内部控制监督充分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拟根据对《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修订。

修订后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且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外部融资环境、社会资金成本、公司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的,同意该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股东回报规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9.审议并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0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㈠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477,632万元人民币。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购买商业保险、网络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约972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413,380万元;与集装箱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10万元;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本年度的融资租赁业务的预计金额约63,27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64,090.31万元人民币,2022年1-3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1,038.97万元人民币。

2.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马伟华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方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期间为自本议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㈢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度,公司与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自关联方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447.30万元人民币,超出预计金额67.3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未超过300万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注2:2021年度,公司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680.83万元人民币,超出预计金额160.83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未超过300万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注3:2021年度,公司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房屋租赁业务的关联交易金额共计261.55万元人民币。交易金额未超过300万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在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审批权限内,按照累计计算原则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小滨;

注册资本:1,142,530.9602万人民币;

住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1#主楼42层;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及房地产项目策划及咨询;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房地产项目营销;房地产销售及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房地产项目中介咨询服务;机场项目投资;机场改造;机场运营管理与国内外航空运输有关的地面服务;机场管理咨询服务;仓储业(非危险品);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技术合作及咨询服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1,168,928,318.44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306,033,745.76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4,524,553,773.90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289,691.71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2022年度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其物业服务。

2.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明;

注册资本:约2,705,263.16万人民币;

住所: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21层;

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538.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314.11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332.3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集团”)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航空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信息、物业服务,及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3.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英博;

注册资本:1,30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街1号企业服务中心三层308房间;

经营范围: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23.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3.12亿元;2020年全年总收入100.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44亿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视同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2022年度与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接受其商业保险服务,履约能力良好。

4.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晓东;

注册资本:231,500万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吉祥工业区5-1号;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公务机出租飞行、医疗救护飞行(不含诊疗活动)、航空器代管和直升机引航作业业务;保险兼业代理;销售食品;销售工艺美术品、机械设备、化妆品、日用品、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利用飞机模拟机提供训练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首都航空总资产264.68亿元,营业收入为118.5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首都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都航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首都航空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5.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英明;

注册资本:1,218,218.179万人民币;

住所:中国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7号海航大厦;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旅游;机上供应品,航空器材,航空地面设备及零配件的生产;候机楼服务和经营;保险兼业代理服务(限人身意外险)。(以上凡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须凭许可证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海航控股总资产2,134.5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9.41亿元;2021年前三季度总收入272.5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42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海航控股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6.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拥政;

注册资本:819,26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滨海国际机场机场路1196号;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传统人寿保险;自有航空器租赁与航空器维修、航空专业培训咨询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广告经营;货物联运服务;航空器材、日用百货、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礼券的销售;旅游观光咨询服务;航空地面服务;烟草、食品零售;酒店管理服务及相关咨询服务;电子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天津航空总资产548.12亿元,营业收入19.1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1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航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7.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世军;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10号海鑫大厦10楼;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服务业务;航空器维修;候机楼服务和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电子产品、工艺品、化妆品;设计、制作、发布广告;旅客票务代理;国际货运代理;国内货运代理;旅游管理服务;旅游信息咨询;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出境旅游(不含赴台旅游);其他旅行社相关服务;汽车租赁;酒店管理(不含餐饮、住宿经营);票务服务;食品、饮料零售(仅限国境口岸)。(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2020年营业收入10.08亿元,净利润-14.1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福州航空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8.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市东丽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海航YOHO湾1号楼九层;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服务:室内外装饰、建筑及环境设计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进行投资;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地产营销代理;房地产营销策划;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8.9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60亿元;2021年年度总收入2,634.5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30.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天津市大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9.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贾维忠;

注册资本:40,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6-20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室内外装饰;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咨询服务、建筑及环境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资产管理(金融资产除外);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百货、服装、纺织品批发兼零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餐饮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品信息咨询;从事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9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98亿元;2021年年度总收入1,661.3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16.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天津空港商贸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10.CWT Integrated Pte Ltd

住所:38 Tanjong Penjuru,Singapore 609039;

注册资本:2,000万新加坡元;

主营业务:集装箱、卡车运输及仓储服务、集装箱清洗和修理、其他工业项目。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8,728万新加坡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118万新加坡元;2020年年度收入5,178万新加坡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8万新加坡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CWT Integrated Pte Ltd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集装箱租赁业务。

11.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蒲明;

注册资本:约349,582.71万人民币;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西山万达广场8幢7层;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货物进出口;保险兼业代理;礼品销售;景点及演出门票代售;酒店代订;汽车租赁;广告经营;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153.25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73.14亿元;2020年三季度总收入28.57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28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020年营业收入39.33亿元,净利润-33.11亿元;

关联关系: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祥鹏航空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关联飞机租赁交易。

12.长江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兴;

注册资本:1,079,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13,15,17号楼-17-3-416;

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杆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自有公共设施、房屋、桥梁、隧道等不动产及基础设施租赁;根据承租人的选择,从国内外购买租赁业务所需的货物及附带技术;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投资管理;财务顾问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对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及游艇码头设施进行投资;酒店管理;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长江租赁总资产297.0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08.83亿元人民币;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3.99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5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江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一致行动人,且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长江租赁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飞机转租赁交易。

13.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丹璐;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535号);

经营范围:航空资产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交易经纪服务;航空资产残值处置服务;航空业务咨询及管理服务;航空资产价值评估服务;航空租赁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专项、专营的,按相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总资产63,651.81万元,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825.14万元;2020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10,671.8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控制,为公司合营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天津航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2022年度的飞机转租赁交易。

14.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萌;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住所:黄陂区天河街刘辛村、横店街迎群村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4号仓库栋1层/室;

经营范围:物流、仓储(非危险品)、临空产业的投资与管理;国内外航空运输业务的代理、技术合作、咨询与服务;仓储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物流信息服务;日用百货、电器、家具、五金交电、服装鞋帽批零兼营,工业仓储设施的经营及相关咨询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88亿元人民币,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04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总收入1,264.2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9.3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该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受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之原控股股东海航集团控制,视同为公司关联方。

履约能力分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华宇临空仓储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宇仓储”)间接控股股东海南机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22年度,公司与华宇仓储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以往年度已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

15.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左敦礼;

注册资本:460,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楼601室;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三)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四)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五)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以上(含)定期存款;(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借款;(九)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167.82亿元人民币,归属母公司股东的权益65.90亿元人民币;2020年年度总收入13.17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0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履约能力分析:2022年度,公司与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皖江金租”)发生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作为承租人向皖江支付租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提供劳务、关联租赁等日常关联交易。其中,与关联方开展的与日常经营办公相关的房屋租赁、物业费、信息系统维护、购买商业保险、网络分摊费用等关联交易金额约972万元;与飞机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413,380万元;与集装箱租赁业务相关的预计金额约10万元;以往年度已发生并存续至本年度的融资租赁业务预计金额约63,270万元。公司将以成本及市场价格为参考,遵循公平、有偿、自愿、诚实守信的商业原则,根据每次交易时的具体情况与关联方协商定价,确保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2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约定享有权利并履行义务,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与本次会议有关的资料,我们认真查阅和审议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议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2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信息披露充分,关联董事金川先生、张灿先生、马伟华先生、李铁民先生、王景然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1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不涉及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业务模式特性,公司下属各子公司融资时通常需要其母公司提供担保且各下属子公司资产负债率相对较高,导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需求,公司拟定2022年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度为100亿元人民币和115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期限内,发生在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的各项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履行审议程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首席执行官)对上述担保事项作出决定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

二、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情况详述

注:1.上述合计担保额度较大,主要系因公司及公司子公司融资时金融机构通常要求多个主体共同提供担保;2.上述“截至2022年3月31日担保余额”及“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均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3482计算。

该担保额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包括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提供担保实行单报单批。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㈠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及主要财务数据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⑴成立日期:1993年8月30日;

⑵注册资本:618,452.1282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93号;

⑷法定代表人:金川;

⑸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

⑹股权结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8.02%、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5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5.01%、西藏瑞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26%、广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26%、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26%;

⑺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82.31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083.52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55.95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267.91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5.47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2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2.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

⑴成立日期:2007年12月4日;

⑵注册资本:2,210,085万元人民币;

⑶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环河北路76号空港商务园西区7-1-301室;

⑷法定代表人:许志伟;

⑸经营范围:企业资产重组、购并及项目策划;财务顾问;信息咨询服务;交通、能源、新技术、新材料的投资;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国际贸易及相关的简单加工;酒店管理;游艇码头设施投资;租赁、信托行业投资;公共设施、房屋、基础设施、各种先进或适用的生产设备、通信设备、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工程机械、交通运输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船舶)、二三类医疗器械(仅限融资租赁大型医用设备)等设备及其附带技术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业务;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

⑹股权结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⑺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2,480.75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093.86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44.05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267.91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9.02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6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SPV

⑴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7日;

⑵注册资本:2,886,617,379美元;

⑶注册地址:Room 2103 Futura Plaza 111 How Ming Street Kwun Tong KL;

⑷经营范围:咨询和服务,投资;

⑸股权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2,299.99亿元人民币、总负债1,788.05亿元人民币、股东权益合计511.94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265.12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6.99亿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7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

⑴成立日期:1998年4月29日;

⑵注册资本:245,864,602美元;

⑶注册地址:Chancery House, High street, Bridgetown, Barbados.;

⑷经营范围:集装箱租赁、集装箱贸易及相关业务;

⑸股权结构: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⑹财务数据:截至于2021年12月31日,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总资产418.8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299.32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119.54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51.89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12.70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2.29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

⑴成立日期:2014年6月5日;

⑵注册地址: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⑶经营范围:飞机租赁;

⑷股权结构: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0%、ORIX Aviation Systems Limited持股30%;

⑸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总资产1,853.46亿元人民币、总负债1,381.46亿元人民币、所有者权益合计472.00亿元人民币,2021年度营业收入213.24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2.41亿元人民币、净利润3.29亿元人民币(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注:1.以上子公司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主要境外子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2.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和Avolon Holdings Limited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或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重组报告文件的介绍分析信息;3.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SPV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对外投资公告的介绍分析信息。)

㈡被担保人产权控制关系

公司本次2022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均为对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截至2022年3月31日,相关被担保人的产权控制关系具体如下:

四、担保方式

上述担保方式以担保业务发生时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包含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方式。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该议案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助于公司日常业务拓展,董事会对上述议案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4月28日,公司前12个月内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2,677,003.6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约10.78%,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发生担保金额247,440.29万元,公司及天津渤海对香港渤海发生担保300万美元(1:6.5628计算折合人民币1,968.48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发生担保金额59,500万元、Avolon对其全资或控股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360,836.06万美元(1:6.5628计算折合人民币2,368,094.87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2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衍生品交易基本情况

1.根据境内外资本市场环境,为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风险,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需求,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稳健经营,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

2.《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6人;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拟操作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权业务等,不得从事复杂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方:主要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

3.授权额度: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授权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等值其他币种),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

4.授权及期限:在审批的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内,公司可以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循环使用。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因公司境外资产和境外业务的占比较高,租赁收入和利息支出受利率及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损失,控制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从事衍生品投机。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作为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㈠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当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变化时,各国利率和汇率会发生相应的变化,该种变化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若存在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要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品,存在临时需使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审批程序,易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承诺等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

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操作相关衍生品业务时将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分期分批次进行操作,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同时,为避免外汇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根据租赁业务规模及租赁业务配套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等条款确定衍生品交易金额及交易金额上限,并分期分批根据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不会出现因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信用受损的风险;公司将选择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并签订规范的衍生品交易合约,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流程及监督机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及审批均建立了明确的审批流程,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单元,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审核程序。

4.公司将认真学习掌握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核心成员公司不断完善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流程或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操作风险。

5.公司将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衍生品交易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主要针对具有较强流通性的货币,市场透明度高,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路透系统等定价服务机构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套期保值交易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会计准则一套期会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衍生品交易后续披露安排

1.当公司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时,公司将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交易相关信息予以披露。

九、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庄起善先生、马春华先生、刘超先生在审议上述事项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健全的组织结构、业务操作流程;

3.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有利于防范利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利率损失、控制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已对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及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十、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4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㈠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㈡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㈢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㈣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㈤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㈥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

㈦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㈧现场会议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㈠审议事项

㈡披露情况:提案1、提案3至提案15、提案17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至提案7、提案16、提案17已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㈢特别说明:

1.提案8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天津通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顺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兴航融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方须回避表决。

2.提案10、提案12至提案14、提案16、提案17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3公司独立董事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工作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㈠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㈡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10:00一14:00;下午15:00一18:30);

㈢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

㈣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下转66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