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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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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62版)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㈤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830002。

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全体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代码:360415;

㈡投票简称:渤海投票;

㈢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有: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⑴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⑵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⑶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㈡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㈠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下午15:00。

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㈢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年 月 日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提案的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本表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5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准确反映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并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了核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21年度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231,373千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204,941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4,026,432千元。

2021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固定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租金。2021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441,452千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63,347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78,105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278,105千元。主要原因是受新冠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仍面临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违约、破产情形,其信用水平进一步下降,导致坏账计提比例增加。同时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因存在租金豁免导致应收金额下降,转回部分原计提的坏账准备。2021年全年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金额占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12.33%。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2021年度,公司共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4千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666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652千元,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652千元,主要系收回部分款项所致。2021年全年计提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金额占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58%。

3.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境外集装箱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形成的长期应收项目回购款;以及因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形成的应收款项。

2021年度,公司合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282,615千元,转回计提坏账准备40,92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41,687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241,687千元。具体包括:

(1)公司对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27,950千元,转回坏账准备35,820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7,870千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增加集装箱融资租赁业务投放,应收融资租赁款余额增加,导致风险敞口增加;同时部分客户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2)公司对境内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及长期应收项目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13,013千元,转回坏账准备5,10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7,905千元。主要原因系部分项目长期应收款余额增加,导致风险敞口增加。

(3)公司对境外应收飞机租金计提坏账准备241,652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41,652千元。主要原因系受疫情持续影响,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约定未来期间分期偿付租金,风险敞口增加。

2021年全年计提长期应收款减值准备金额占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2.41%。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1年度,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01,320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2,501,320千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违约、破产或提前结束租约,导致出租飞机资产预期租金收入下降,且市场评估值下降,使得飞机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1年度,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07,794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07,794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拟处置部分维修成本较高的罐箱、冷藏箱,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2021年全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1.38%。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1年度,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898,178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898,178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联营企业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渤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业绩下滑及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下降,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所致。2021年全年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占2021年12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55.84%。

二、2021年度核销资产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共计631,438千元人民币,其中应收账款核销金额590,267千元,长期应收款核销金额41,171千元,情况如下: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519,140千元人民币,资产减值损失金额3,507,292千元人民币,计入2021年度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4,026,432千元人民币。公司2021年度核销资产合计631,438千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报告期内损益无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6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2022年1-3月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表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2,329,861千元,转回以前期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884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2,324,977千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年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固定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㈠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公司考虑了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租金。2022年1-3月,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39,449千元,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263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37,186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37,186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航空公司客户信用水平下降,导致进一步计提坏账。2022年1-3月,公司发生应收账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1.58%。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应收押金保证金。2022年1-3月,公司共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758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758千元,坏账准备对损益的影响金额为758千元,主要系款项收回导致。2022年1-3月,公司发生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76%。

3.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

公司长期应收款主要为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包括境外集装箱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境内大型基础设施、高端设备租赁形成的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受让租赁资产收益权形成的长期应收项目回购款;以及因公司与部分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形成的应收款项。

2022年1-3月,公司合计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65,288千元,转回计提坏账准备1,863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63,425千元,坏账准备的损益影响金额为-63,425千元。具体包括:

(1)公司对境外集装箱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33千元,转回坏账准备1,572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1,539千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客户应收款项收回,导致原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2)公司对境内长期应收融资租赁款及长期应收项目回购款计提坏账准备816千元,转回坏账准备291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525千元,减值金额变动不大。

(3)公司对境外应收飞机租金计提坏账准备64,439千元,合计发生减值损失64,439千元。主要原因系公司与个别航空公司客户达成逾期租金重组方案,约定未来期间分期偿付租金,且坏账计提比例有所增加。

2022年1-3月,公司发生长期应收款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的0.61%。

(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方法及依据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1-3月,飞机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24,100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2,024,100千元,主要系因俄乌冲突计提相关飞机资产减值所致。俄乌冲突发生前,公司下属子公司Avolon向俄罗斯航司共计投放14架自有飞机。根据欧盟对俄制裁的要求,Avolon已终止上述飞机的租约,截至2022年3月31日,Avolon 14架自有飞机中仍有10架位于俄罗斯境内,上述飞机能否取回、取回时间、飞机适航状态等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14架自有飞机的账面净值为3.92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4.99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在抵扣保证金、维修储备金等后净风险敞口为2.56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6.32亿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上述飞机合计计提减值损失2.9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8.98亿元),其中10架位于俄罗斯境内的飞机已全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022年1-3月,集装箱资产合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208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3,208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拟处置的部分二手集装箱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

2022年1-3月,公司发生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1.09%。

2.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2022年1-3月,公司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126,752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126,752千元。主要原因是个别境外航空公司客户违约,导致已签订租约飞机对应的预付飞机款减值。

2022年1-3月,公司发生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的0.56%。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022年1-3月,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71,064千元,计入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影响当期损益71,064千元。主要原因是公司个别联营企业经营业绩下滑,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所致。

2022年1-3月,公司发生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金额占2022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6.06%。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2年1-3月,公司发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99,853千元人民币,资产减值损失金额2,225,124千元人民币,计入2022年1-3月会计报表,以上减值准备事项对2022年1-3月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2,324,977千元人民币。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7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主要境外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注:以下境外子公司财务报表均为在各子公司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并系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调整后的数据,同时考虑了发生在各子公司报告日之后,渤海租赁报告日之前的期后调整事项,反应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异。Avolon Holdings Limited列示数据中合并了Avolon、HKAC和C2相关数据,GSC列示数据中合并了Seaco和Cronos相关数据。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8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运营数据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境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将自2022年第一季度起按季度披露公司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全资子公司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以下简称“GSCL”)主要运营数据。

2022年第一季度,Avolon和GSCL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一、Avolon主要运营数据

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Avolon机队规模为832架,包括自有飞机540架、管理飞机52架、订单飞机240架,服务于全球61个国家的142家航空公司客户。具体飞机机队组合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Avolon共向4家客户交付新飞机6架,二次出租飞机11架,完成3架飞机销售。

2、2022年第一季度,Avolon共签订54笔飞机租赁交易(包括新飞机的租赁协议、二次出租协议和租期延长协议),并签订了35架飞机的销售意向书。

二、GSCL主要运营数据

截至2022年第一季度末,GSCL自有及管理的箱队规模约419.80万CEU,集装箱平均出租率为99.6%。GSCL服务于全球超过750家租赁客户,集装箱分布于全球172个港口,在全球范围内拥有24个运营中心。具体集装箱箱队组合及出租率情况如下:

1、2022年第一季度,GSCL向客户交付集装箱新箱价值约1.18亿美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经营数据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上述经营数据可能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经营数据仅作为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2-02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收到副经理白晓宇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白晓宇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经理职务,辞职后白晓宇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晓宇女士持有公司60,000股股份,白晓宇女士将继续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白晓宇女士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白晓宇女士在担任公司副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公司战略发展、经营发展和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公司董事会对白晓宇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和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上接663版)

鉴于目前本计划认购总金额不确定且可购买公司股票的数量仍存在不确定性,本计划最终持有的公司股票数量以届时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按照所持有股票对应的配股数量或优先配售数量参与,是否参与及相关资金来源安排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和交易限制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5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之日起算。经本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计划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完成登记过户之日起算。因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本计划参与公司再融资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均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但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分红不受前述锁定期限制。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本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60日或有关年度结束之日起,至年度报告公告当日(以较短者为准,但不短于30日,含首尾两天);

2、公司审议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30日至半年度报告公告当日(含首尾两天);

3、公司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30日或有关季度结束之日起,至季度报告公告当日(以较短者为准,但不短于10日,含首尾两天);

4、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含首尾两天);

以上 1-4 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5、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6、公司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一)管理方式

员工通过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参与本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下设管理委员会,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资产管理机构设立资产管理计划进行投资运作及日常管理。

(二)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职责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核批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董事会负责拟订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报股东大会审批,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意见。

独立董事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督管理机构

(一)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本计划持有人指实际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并相应享有相关股票权益的员工。

1、本计划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参加持有人会议;

(2)按投入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金额比例享有持有人会议的投票表决权利;

(3)根据本计划的规定享有持股计划份额及相应权益;

(4)法律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2、本计划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按认购协议的约定金额,在约定期限内出资;

(2)按认购本计划的份额,承担本计划的相关风险;

(3)法律法规及本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会议职权

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存续期的延长等事项;

3、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由其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5、授权管理委员会更换资产管理机构,制定及修订相关管理规则;

6、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7、授权管理委员会决定是否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

8、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及财产分配;

9、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可以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持有人会议召集程序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士负责召集和主持,此后的持有人会议由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其指派一名持有人负责主持。

2、有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召开持有人会议:

(1)变更、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延长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

(2)3名及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3)当合计持有份额达到30%及以上的持有人要求召开持有人会议时;

(4)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利、义务产生重大影响,需召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其他事项。

3、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3日以上(含3日)发出会议通知,遇紧急情况时,可豁免提前3日通知的要求,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

4、持有人会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的时间、地点;

(2)会议的召开方式;

(3)会议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

(4)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5)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以及表决方式、表决期间等表决具体安排;

(6)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7)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发出通知的日期。

5、持有人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通讯表决、网络投票等方式召开。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四)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每项提案经过持有人充分审阅后,提请持有人按照会议通知中规定的表决方式及表决期限进行表决。表决方式为现场书面投票、通讯书面投票(包括以邮件、传真等方式)或网络投票等有效的表决方式。

2、本计划中,持有人持有的每一份额拥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3、持有人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持有人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视为弃权。持有人在表决结果统计完毕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4、除持有人会议、本计划另有规定外,每项议案如经全体持有人所持计划份额的 50%以上(不含 50%)多数同意则视为表决通过,形成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

5、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五)管理委员会的组成

本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并有权授权资产管理机构代行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由5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由持有人担任,并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本计划的存续期(含延长的存续期)。

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管理办法,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不得违反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本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3、代表全体持有人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自行办理或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登记;

6、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7、制定、执行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项的方案;

8、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七)管理委员会主任的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决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管理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

1、管理委员会会议不定期召开,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会议通知于会议召开2个工作日前通知全体委员,通知方式可以为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出等方式。

2、代表3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或1/2及以上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3、管理委员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会议日期和地点;

(2)会议期限;

(3)事由及议题;

(4)发出通知的日期。

4、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 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5、管理委员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邮件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署。

6、管理委员会会议可采取现场、电话、视频、通讯表决等方式召开。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 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7、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九、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及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1、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对本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进行选任。公司选任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本计划下的管理委员会成立后,由管理委员会负责本计划资产管理机构的更换。

2、公司代表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与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安全。资产管理机构管理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员工持股计划支付。

(二)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设立资产管理计划用于前述人士参与持股。国联证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详情如下:

(1)资产管理计划名称: 兴证资管鑫众国联证券1号员工持股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2)资产投资者: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

(3)资产管理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资产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投资范围: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于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H股股票(股票代码:01456.HK,股票名称:国联证券),闲置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国债等流动性管理工具。

(6)存续期限: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限为5年,资产管理人与资产投资者协商一致可以视市场情况及合同约定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或延期。

(三)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资产管理人的管理费:根据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确定;

2、资产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确定;

3、其他费用

(1)委托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及资金账户银行费用等;

(2)委托财产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及开户费用;

(3)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的资产管理计划信息披露费用;

(4)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后与资产管理计划有关的会计师费、审计费、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等;

(5)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可以在委托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的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根据有关法规及合同的约定执行。

(四)税收

委托财产运作中产生的纳税义务,由委托财产承担。资产投资者从委托财产中获得的各项收益,由资产投资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办理纳税申报并履行纳税义务。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

十、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归属及处置

(一)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归属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的固有财产,公司、资产管理机构均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因本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本计划资产。

(二)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

在本计划存续期内,除出现法律、行政法规、本计划约定或根据司法裁判处置的情形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偿还债务,不可任意转让或作其他类似处置。本计划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可视实际需要,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在员工内部的转让规定。

(三)持有人在本计划存续期内发生不适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情况时的处置办法

1、持有人在本计划锁定期内出现离职、退休、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死亡等情形时,其在本计划中享有的权益不作变更,持有人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仍需遵守本计划锁定期等相关安排。

上述情形具体包括:

(1)持有人因病、因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原因而离职;

(2)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

(3)持有人死亡,其在本计划中享有的权益由其合法继承人继续享有。

在锁定期满后,上述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退出申请,由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本计划约定卖出该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依法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所得资金及相关收益(如有)划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该名持有人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相应权益分配。

2、持有人在本计划锁定期满后发生上述情况的,持有人或其合法继承人可提出退出申请,由资产管理机构按照本计划约定卖出该持有人所持份额对应的股份,依法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所得资金及相关收益(如有)划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该名持有人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相应权益分配。

(四)持有人收益分配

1、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再融资等情形时,本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该等新增股票与其所对应股票的解锁期相同。

2、在本计划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本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归员工持股计划所有,并优先用于支付资管费用或其他管理费用,如有剩余,管理委员会可以决定是否进行权益分配。

(五)持有人份额的退出

除本条第(三)款所述退出情形,本计划在锁定期满后,持有人按相关约定或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则向管理委员会提出退出申请。为兑付持有人退出申请,资产管理机构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减持标的股票。资产管理机构在相应股票减持完毕并依法扣除相关费用后将所得资金及相关收益(如有)划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管理委员会按持有人所持本计划的份额进行相应权益分配。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计划存续期内,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管理委员会可拟定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必须分别经本计划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终止实施本计划:

1、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与国家届时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冲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2、公司出现严重经营困难,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3、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发生其他重大事项,分别经持有人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4、继续实施本计划将导致持股计划总体持股比例或单个持有人累计所获股份权益比例超过法规限制,分别经持有人会议决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终止本计划;

5、本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6、本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在本计划存续期内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计划可以提前终止并进行清算;

7、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规则所规定的其他情况需要时本计划终止。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本计划终止后资产管理人应及时与资产投资者确认清算方案,尽快完成本计划的清算。本计划清算期限或因外部因素的影响,有可能超过30个工作日,届时资产管理人提前与资产投资者沟通预估的清算期限。资产管理机构在扣除管理费及托管费等费用后,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形式划转至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并按持有人持有本计划的份额进行分配。

本计划存续期满后,若资产管理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的,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处置办法。

十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二)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计划发表意见。

(三)《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有关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H股公告等。

(四)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五)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本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审议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七)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有关议案。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八)本计划持有人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明确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

(九)其他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及相关主管机构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二)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三)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构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与持有人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四)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至本计划完成参与人缴款并由公司发布本计划设立公告期间,如果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与国家及主管部门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外部规定有明确冲突或实质性抵触,公司将视实际情况在履行必要的内部决议程序后终止或暂停本员工持股计划。

(五)本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