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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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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85版)

内部董事包括公司董事长及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鉴于该情况,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内部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内部董事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内部董事的职务薪酬。

3)外部董事薪酬

外部董事具体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不包括董事长)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外部董事2022年度不从公司领取薪酬。

2、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情况与2022年度薪酬方案

(1)2021年度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1、吴向东先生于2022年4月5日辞去联席董事长、董事、首席执行官(CEO)暨总裁职务;俞建先生于2022年4月5日辞去联席总裁职务。吴向东先生和俞建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工作,并继续协助公司承担必要的债务重组工作;

2、袁刚先生于2021年12月31日辞去副总裁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工作,并继续协助公司相关部门一起进行公司债务重组的相关工作;

3、林成红先生于2021年10月28日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并继续与公司相关部门一起进行公司债务重组计划的推进工作;

4、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胡艳丽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2022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由于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鉴于该情况,2022年度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薪酬制度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2票弃权。

董事孟森、王威对本项议案均发表弃权意见,弃权理由为“薪酬与经营状况变化的匹配度不高”。

《关于公司董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债务重组计划〉涉及金融债务相关担保安排的议案》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债务重组计划》相关事项的落地。

现提请股东大会针对其中涉及金融债务相关担保安排进行授权,针对适用“兑、抵、接”及“展”方式的金融债务相关担保,根据《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安排,除经债权人同意后可予以解除的担保措施外,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保留原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措施不变,其中涉及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截至相关债务到期后满两年之日止。

另外,适用“带”方式(包括“直接带”及“置换带”)的金融债务相关担保,根据《债务重组计划》总体安排,预计在出售项目公司后,及时解除原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相关担保措施,在担保措施解除前,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保留原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措施不变。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24号公告。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2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9日在北京佳程广场A座9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冬娟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四)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21号公告。

(七)审议通过《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23号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情况和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21年度薪酬情况

2021年度,公司监事均为内部监事,即除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外,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监事2021年度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2年度薪酬方案

(1)本方案适用对象:任期内公司监事

(2)本方案适用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2022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及发放办法

2022年度,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在其2021年度薪酬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相关薪酬制度,确定监事的具体职务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成员经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后,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相关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注销的20,511,530份股票期权为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上述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同意公司予以注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2-024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889号)文核准,由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9,187,27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2.6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96.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740,809.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8日全部到位。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6)第10300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如下:

单位:万元

本报告中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的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3年9月制订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于2016年11月进行了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开立了三个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同时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就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设有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该等协议的履行也不存在问题。截至报告期末,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为32,701.05万元,低于募集资金净额689,374.08万元的5%,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月3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和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为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且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反映了华夏幸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华夏幸福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表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10,626万元后的金额;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颐景园项目实现收益16,094.08万元,超过预计收益11,293万元;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宸园项目已实现收益15,552.6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9,331万元;

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厂潮白河孔雀城雅琴园项目已实现收益14,090.92万元,超过预计收益9,145万元;

5、2018年1月,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固安雀翎公馆项目、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变更后,公司不再向上述五个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通过自筹资金等途径继续实施上述项目。2021年度,固安孔雀城剑桥郡7期项目实现收益447.98万元、固安孔雀湖瞰湖苑项目本期亏损2,362.32万元、固安雀翎公馆项目本期亏损4,074.92万元、固安孔雀城英国宫2.7期项目实现收益9,974.22万元、大厂潮白河邵府新民居项目本期亏损680.27万元;

6、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孔雀城7-9期项目实现收益108,393.87万元,超过预计收益92,169万元;

7、截至2021年12月31日湖州孔雀城南浔孔雀城水墨盛景项目已实现收益32,880.98万元,超过预计收益24,844万元;

8、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武陟孔雀城1.2期项目已实现收益5,690.45万元,超过预计收益4,857万元;

9、截至2021年12月31日舒城孔雀城1.1期项目已实现收益19,777.16万元,超过预计收益8,601万元;

1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孔雀城翰邻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43,009.53万元,超过预计收益29,501万元;

11、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孔雀城翰峰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27,611.33万元,超过预计收益22,293万元;

1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孔雀城翰秀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34,338.29万元,超过预计收益31,622万元;

1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嘉善孔雀城半岛悦府项目已实现收益15,765.10元,超过预计收益14,489万元;

1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北戴河孔雀城幸福社区1期项目已实现收益5,160.75万元,暂未达到预计收益7,534.00万元。

15、来安孔雀城1期项目因单方开发成本偏高,销售进度不理想,销售价格低于单方成本,导致该项目成本费用超过报告期内结转的收入,从而产生亏损。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2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按照证监会令[2021]第18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规定,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的审计费用根据其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财务审计费用为33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94.5万元,合计432.5万元。

2022年度审计费用确认原则不变,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工作量协商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综上,我们同意并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本次聘请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进行了审议,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3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和价值确认。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2021年度,公司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2,031,922,353.57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803,291,870.96元,共计计提坏账准备2,835,214,224.53元。

(二)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部分合同资产计提了坏账准备。2021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901,282,939.22元。

(三)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综合考虑部分项目所在城市的房价、地价持续调整等因素,基于审慎的财务策略,按照预计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对存在风险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依据2021年12月31日单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算,公司2021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1,771,257,829.55元,其中,对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596,995,619.91元,对完工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22,710,731.28元,对产业服务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751,551,478.36元。上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项目主要位于丰台、香河、怀来、固安等区域。

(四)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03,675,980.24元。

(五)计提债权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债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债权投资减值准备237,077,987.05元。

(六)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99,624,382.87元。

(七)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270,878,371.47元。

(八)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投资性房地产进行评估,确认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404,018,366.02元。

(九)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对企业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进行判定,确认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439,742,453.14元。

二、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投资性房地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计提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影响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0,162,772,534.09元,影响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266,516,842.07元。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公允价值变动。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4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20,511,530份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幸福”或“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2018年6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就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6月9日至2018年6月28日,监事会在公司官网发布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8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18年7月5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不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4、2018年7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确定2018年7月6日为授予日,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7.46元/股;向130名激励对象授予5,227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2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和授予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公司于2018年9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5,187万份;于2018年9月20日完成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登记数量为4,830.5万股。

5、2018年12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月14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任海军等6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82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6万股。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3月1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6、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6月28日,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批准注销张来等7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7万份,以及以13.28元/股的价格回购注销王永腾等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7万股。公司于2019年8月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8月13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7、2019年6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2019年6月6日为授予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9.94元/股;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全部预留部分的653.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9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权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653.5万股限制性股票及653.5万份股票期权登记手续。

8、公司于2019年7月12日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以2019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2,591,7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00元(含税)。基于此,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调整的议案》,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7.46元/股调整为26.26元/股,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94元/股调整为28.74元/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4.97元/股调整为13.77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调整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9、2019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8月20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60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0月22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0、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和行权条件已成就,113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可解锁数量为1,863万股,114名激励对象符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可行权数量为1,963.2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和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19年9月20日,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内,50名激励对象行权,行权数量为564.62万股,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11月28日上市流通。

11、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将首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12.0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12、2019年1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19年11月22日,公司2019年第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45万份股票期权以及其中三名激励对象确认放弃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8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四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1.7万股。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注销登记手续。

13、2020年4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1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84万份,回购注销1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2.30万股。公司于2020年6月22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6月19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4、2020年6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6月30日,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以及符合行权条件但确认放弃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9.28万份,回购注销4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4.694万股。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8月21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5、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9月15日,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2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5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45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注销首次授予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248.08万份股票期权。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于2020年11月16日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

16、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0年12月30日,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注销5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12.32万份股票期权,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3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7、2021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2021年5月28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注销7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15,237,300份、回购注销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14,619,150股,注销7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的股票期权4,199,000份、回购注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内的限制性股票4,199,000股,注销1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确认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1,075,230份、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063,530股。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和上述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手续尚未办理完成。

18、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次注销股票期权事宜发表了明确的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注销原因

(一)注销的原因

根据《激励计划》、《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注销的数量

1、因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

2、因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公司拟注销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

三、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注销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16,312,530份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行权期内未行权的4,199,000份股票期权。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相关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拟注销的20,511,530份股票期权为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上述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同意公司予以注销。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法律意见,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和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登记等手续。

七、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注销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华夏幸福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7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2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1年1-12月销售情况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1年1-12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

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8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3月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22年1-3月销售情况

注:自2016年二季度实施“营改增”起,公司将上述产业园区结算收入额统计口径调整为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面积指房地产开发签约销售面积。

二、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万平方米

注:京津冀区域主要包括固安、廊坊、怀来、大厂、香河、霸州、涿州、永清、文安、北戴河、任丘、邯郸、北京等;环南京区域主要包括南京、来安、溧水、江宁、高淳、镇江等;环杭州区域主要包括嘉善、南浔、德清等;环郑州区域主要包括武陟、新郑、长葛等;环合肥区域主要包括舒城、长丰等;环武汉区域主要包括武汉、黄陂、孝感等;其他区域主要包括广州、江门、成都、蒲江、西安、沈阳、哈尔滨、上海、国际等。

三、公司2022年1-3月房屋出租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平方米

(下转68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