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86版)
注:由于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经营指标和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相关数据为阶段性数据,
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29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委托理财服务相关方China Create Capital Limited(“中科创资本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创资本”)和Wingskengo Limited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均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相关境外委托理财资金最终未流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
● 就中科创资本相关对接人失联事项,公司已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廊坊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上述报案事项符合立案条件,廊坊市公安局已立案。目前公安机关尚在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各项委托理财、对外投资均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针对除上述境外委托理财外的部分委托贷款、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存在的逾期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开展的委托贷款、资管计划等业务的相关债务人已为相关债务向公司提供抵押等担保措施。公司已通过司法途径向法院申请执行以抵押资产向公司偿债,后续拟通过向意向收购方转让债权等方式收回上述投资;
(2)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最终资金投向为公司自身借款。受公司债务逾期的影响,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上述借款,导致认购的信托计划逾期。随着公司《债务重组计划》的落地,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将逐步收回或展期。
2021年12月16日公司就委托理财方中科创资本相关对接人失联事项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等情况进行披露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在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委托理财相关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包括自查委托理财相关审批、协议、凭证等文件,组织负责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海外融资部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员说明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协调各团队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等。但由于中科创资本为境外企业且其相关对接人已失联,调查取证难度较大、核查所需时间较久,因此本次回复较收到《监管工作函》的时间间隔较长。现根据目前核实的情况,就函件中问题回复如下:
一、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中科创资本和Wingskengo Limited 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回复:
(一)中科创资本基本情况
根据中科创资本Memorandum of Association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显示,其于2011年2月23日成立于英属维京群岛,原始董事为张伟,2018年3月10日,其董事变更为王涛,王涛与张伟为夫妻关系。
(二)Wingskengo Limited基本情况
Wingskengo Limited于2016年1月4日成立于香港,自2018年12月起实际控制人为郑佳。
经核实,上述两家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等均无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往来。
二、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该笔境外理财的形成背景、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参与决策人员、风险防范措施和信息披露情况,自查相关决策是否合规,是否审慎;核实选择中科创资本的关联方Wingskengo Limited 进行委托理财的原因,以及对中科创资本和Wingskengo Limited 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
回复:
(一)该笔境外理财的形成背景
2018年初,受外部政策、舆情等压力影响,公司融资面临巨大压力。2018年6月,中科创资本表示可以通过配资的方式认购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实施方式为由公司以支付“理财款”的方式委托中科创资本进行理财投资,再由中科创资本使用该资金向券商进行配资,相关资金用于认购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的美元债券。随后根据中科创资本所述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环球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环球产业”)与中科创资本签订《理财委托协议》,约定环球产业委托中科创资本进行理财业务,委托资金用于购买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后双方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相关理财资金用于认购华夏幸福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的海外债券。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环球产业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分批将合计31,316.67万美元理财款项支付至中科创资本。
2018年,公司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CFLD (CAYMAN) INVESTMENT LTD.累计发行总额13.7亿美元债券。
在公司自查过程中,经公司海外融资团队描述,Wingskengo Limited为SPV公司,在委托理财过程中,作为名义受托方未实际收取公司理财款项。公司将全部理财款项支付至中科创资本指定账户。
(二)相关境外委托理财业务履行的决策程序和参与决策人员
2018年7月,公司海外融资部发起境外委托理财业务决策流程,经时任融资高级副总裁、时任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财务总监及董事长审批,批准通过受托方进行理财投资。在上述决策审批范围内,公司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分别于2018年8月及2018年11月进行了两次理财额度的申请,申请金额合计为4亿美元,申请流程由公司海外融资部发起,经时任融资高级副总裁、时任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及财务总监审批。后续理财合同的签订,由公司时任总裁代表公司进行签署。
(三)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上述委托理财事项出资前,均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信息披露
2018年8月至12月,环球产业委托理财金额合计为31,316.67万美元,占公司2017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709,502.00万元的6%,未达到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因此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临时公告。
环球产业委托理财期间,在公司2018-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委托理财情况部分对上述委托理财业务进行了披露。
(五)尽职调查
在公司自查过程中,经公司海外融资团队介绍,在开展业务前通过查阅中科创资本的公开信息,获悉中科创资本在香港持有甲级写字楼,在当时疲软的市场环境下,王涛为香港市场最有实力的投资者之一,其持有大量股票、债券。而Wingskengo Limited为SPV公司,在委托理财过程中,作为名义受托方未参与资金收支。
三、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在上述理财存续期间是否对资金的使用和去向保持应有关注,并在此基础上核实资金的实际投向,资金是否最终流向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回复:
(一)上述理财资金的使用和去向
2018年8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环球产业按照《委托理财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分批将合计31,316.67万美元理财款项支付至中科创资本。根据前述协议约定该笔理财资金用于认购华夏幸福通过境外全资子公司发行的海外债券。目前,就中科创资本对上述理财的资金实际投向等情况,公安机关尚在调查中。
经核实,上述理财资金最终未流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
(二)存续期间关注
上述理财实施后至2021年6月期间,公司海外融资团队与中科创资本王涛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沟通,主要沟通事项包括理财分红等投资事项跟踪。
就中科创资本相关对接人失联事项,公司已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并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廊坊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上述报案事项符合立案条件,廊坊市公安局已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2月16日、2022年2月15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和《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已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就上述委托理财相关事项开展核查工作,包括自查委托理财相关审批、协议、凭证等文件,组织负责上述委托理财事项的海外融资部负责人和相关经办人员说明委托理财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应资料,协调各团队负责人及相关经办人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等。目前相关情况公安机关尚在调查,公司将持续跟进并配合案件调查,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请你公司全面梳理目前境内外的委托理财或对外投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受托方、金额、产品名称、期限、收益及回收情况等,并就可能存在的风险,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复:
公司全面梳理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委托理财、委托贷款、资管计划、信托产品、对外股权投资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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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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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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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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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合格投资者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全额认购;
2、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最终的资金投向为公司自身借款。受公司债务逾期的影响,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上述借款,导致认购的信托计划逾期。后续随着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落地,公司认购的信托计划将逐步收回或展期;
3、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信托计划、ABS次级于2030年到期。
(五)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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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指定专人对上述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加强投资收回和处置环节的控制,对于出现被投资方财务状况恶化、当期市场价格大幅下跌等情形或到期无法收回等风险的,积极通过各种法律途径进行追索,以及抵质押物、债权资产处置等方式尽可能降低损失。同时,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请你公司全面自查境内外货币资金的存管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余额、存放地点、存放银行、相关存款是否存在支取受限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形,公司对保障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
回复:
(一)货币资金结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144亿元,其中,可动用货币资金9亿元,各类受限资金135亿元,主要为住宅预售监管资金等各类受限资金。上述135亿元资金中,包括政府专项监管资金10亿元,园区专项使用资金6亿元,自有住宅受限资金35亿元(包括按揭保证金、预售监管资金、预储金和工程保证金等);合作住宅项目资金63亿元(公司无法单方面使用);园区履约保证金1亿元;海外受限资金12亿元;其他受限资金8亿元。
(二)货币资金存放分布
1、存放地点情况:货币资金余额144亿元。其中,境内货币资金金额为132亿元,分布在11个省份,20个城市,26家银行,58家支行;海外资金12亿元。
2、货币资金存放银行分布:五大国有银行66亿、股份制银行51亿、城市商业银行12亿、农村商业银行2亿、国家政策银行1亿、外埠银行12亿。
(三)公司对于资金安全的管控方式
资金管理原则:公司依据国务院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了公司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按照集中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管理模式进行。
管控方式:通过资金集中管理、现金流计划跟踪管理、账户统一管理等方式实现资金安全高效管理;利用银企直联、网上银行等工具规范银行付款及安全支付管理。资金集中管理模式将下属子公司的资金集中至总部统一管理,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对于无法集中的资金,根据资金类型进行区别化管理。通过资金月度滚动计划及时跟踪,进行未来三个月现金流精准预测及全年计划修正。
六、请你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面自查公司各项委托理财或对外投资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审慎合规、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自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是否存在缺陷,已经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回复:
(一)关联交易等自查情况
公司各项委托理财、对外投资等情况详见本回复第四条。
经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查,除第四条“(二)委托贷款”、“(五)股权投资”中涉及部分关联交易外,其他的委托理财、对外投资均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就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相应的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委托理财、对外投资事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委托理财、对外投资均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自查情况
1、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情况
经核实,公司为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合规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及审计等方面的要求。
经自查,公司在环球产业实施委托理财时,总体上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制度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执行不到位、投后管理跟踪缺位等情况。
2、已经和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公司正在积极采取相关措施,力争妥善化解相关风险和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1年12月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并已收到廊坊市公安局出具的《受案回执》和《立案告知书》,廊坊市公安局已立案。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并提供相应线索资料。
公司已经启动了对现有投资业务的自查工作及专项整改工作,发布了《关于开展各类对外投资自查及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板块开展专项自查及整改工作,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全面提升内控管理与内控制度实施水平,确保公司各项内控制度能得到有效、到位执行,严控投资风险:
(1)对内部控制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包括对内控制度方面存在的缺失进行查漏补缺,对已经不符合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的制度进行更新或调整;
(2)全面梳理和完善公司各项投资管控机制,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加强投资的投前、投中和投后管理;
(3)启动现有投资业务的自查工作,梳理各类对外投资,完善投资管理台账,定期、及时跟踪各类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①当投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影响投资效益时,及时提出对投资项目暂停或调整计划等;
②当项目出现减值或逾期迹象时,及时预警风险,加强投资收回或处置环节的控制;
③对于到期无法收回的投资,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4)公司将继续加强公司各级人员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风险管理的意识,强化内控实施和岗位责任追究力度,通过内部培训等多种形式提升投资相关专业技能。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10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回复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公告显示,2021年度公司依据原借款协议计提借款利息及罚息近200亿元,叠加利息资本化率下降,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占整体亏损比例较高。请公司:(一)结合各季度的债务及兑付情况,说明在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利息及罚息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提计提是否充分、及时;(二)结合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说明利息资本化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和原因;(三)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展及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对公司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金额范围及可能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请年审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各季度的债务及兑付情况,说明在第四季度计提大额利息及罚息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提计提是否充分、及时
2021年度公司依据原融资借款协议的相关约定,计提借款利息及罚息202亿元,其中,2021年第一季度至第三季度已根据协议计提利息、罚息等132亿元,第四季度计提利息、罚息70亿元。第四季度计提利息、罚息持续增加主要系以下两方面因素影响:
1、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流动性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公司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本息规模不断增加,从而导致计提的借款利息不断增加,同时因逾期导致按原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相应计提罚息的金额也进一步增加;
2、随着原已到期未能如期偿还的债务本息逾期时间不断增长,也导致计提罚息的金额随之增加。
公司对于融资借款利息、罚息的计算,系依据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本金、利率、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未能如期偿还本息触发的违约条款等综合计算得出,各季度计提金额充分、及时。
(二)结合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说明利息资本化率变化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公司房地产项目2021年各季度竣备、交房情况
单位:亿元
■
2020年下半年以来,公司房地产存量项目逐渐进入竣备、交房期,陆续确认收入、结转成本,2021年度结转房地产项目成本274亿元(各季度结转房地产项目成本分别为40亿元、101亿元、36亿元和97亿元),导致可承担资本化利息的项目载体随之减少;但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大部分借款未能如期偿还,在未签订债务重组协议前,仍需按原借款协议的约定继续计算利息、罚息,相关借款利息因已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逐步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处理,公司借款利息资本化率随之下降。
此外,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产业新城和房地产业务投资锐减,也进一步加剧了利息资本化率的下降。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借款合同约定的条款计提借款利息,并根据借款用途是否符合资本化条件,将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三)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进展及准则相关要求,进一步说明对公司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金额范围及可能对公司当期及以后年度业绩的影响
1、公司目前债务重组进展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拟定了《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
目前,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
2、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
《债务重组计划》中明确:“由于企业经营困难,本债务重组计划项下的金融债务,已发生未支付的利息豁免或利随本清,如选择利随本清,则利率调整为2.5%;已发生未支付的罚息、违约金、复利及其他违约责任予以豁免。后续债务重组协议的签订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的约定执行,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在协议签署后生效。
对于债务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以及罚息豁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采用修改其他条款方式进行债务重组”情形,公司应在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的重组方式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3、债务重组收益预计金额及对公司业绩的预计影响
债务重组收益按照重组协议签订时点计入相应期间。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的债务重组金额累计为22.69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0.94亿元,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
后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债务重组计划》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并依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根据重组协议的实际签署情况确认以后期间债务重组收益,并及时对进展情况进行披露。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我们询问公司管理层第四季度利息持续增加的原因,获取了融资利息、罚息及违约金计提表,抽取了借款合同,查看了相关利息、罚息及违约金的约定,并与利息计提表进行了核对,同时对利息、罚息及违约金计提金额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如公司所述,第四季度利息增加的原因为违约融资增加导致计提的利息及罚息、违约金增加所致。公司对于融资借款利息、罚息的计算已按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本金、利率、期限、利息计算方式以及未能如期偿还本息触发的违约条款等综合计算得出,各季度计提金额充分、及时。
2、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各季度项目竣备、交房等情况,利息资本化率下降的原因,获取了房地产项目竣备汇总表。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利息资本化率下降的原因为公司房地产存量项目逐渐进入竣备、交房期,本期可承担资本化利息的项目载体减少,相关借款利息已不满足资本化条件,逐步由资本化转为费用化。此外,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产业新城和房地产业务投资锐减,也进一步加剧了利息资本化率的下降。
同时,我们获取了公司利息资本化测算表,检查了测试过程,并对利息资本化金额重新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公司利息资本化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我们查看了《债务重组计划》以及正式签署的债务重组协议,并对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等事项进行了解、询问,同时检查了债务重组协议中是否存在关于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的前提条件的规定。
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债务重组计划》中明确,后续债务重组协议的签订将按照债务重组计划的约定执行,利率调减及罚息豁免在协议签署后生效。对于债务重组协议中的利率调减以及罚息豁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一一债务重组》的修改其他条款方式,公司应在债务重组协议签订后按照协议约定的重组方式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债务重组收益按照债务重组协议签订时点计入相应期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实现签约的债务重组金额累计为22.69亿元,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0.94亿元,在2021年年报中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后续公司根据债务重组协议的实际签署情况,按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二、公告显示,2021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对应计提金额增加,是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之一。请公司:(一)披露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说明相关系数确定的具体过程与合理性;(二)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三)结合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四)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计划进展,以及客户的资信情况,说明本次计提是否审慎、客观。请年审会计师核实并发表意见。
回复:
(一)披露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说明相关系数确定的具体过程与合理性
2019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本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具体会计政策如下:
1、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公司依据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不同信用风险组合,针对不同的信用风险组合,公司根据历史数据测算对应迁徙率,同时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宏观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计算出最终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按照对应的金额和预期信用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2、公司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
公司合同资产主要对应产业新城土地整理及公基建业务,土地整理业务在取得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土地整理成本专项审计报告和政府出具的结算确认文件后转为应收账款、公基建业务在取得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和政府出具的结算确认文件后转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减值损失。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均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对合同资产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谨慎、合理的预估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影响,上述减值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以前年度及业务实质保持一致,依据充分。
(二)分业务板块披露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
1、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产业新城应收园区结算款,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该类应收账款根据协议约定的资金结算条件和时点予以收回。
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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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合同资产对应产业新城土地整理、公基建和园区运营维护业务,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021年公司合同资产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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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合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说明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公司产业新城业务近三年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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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回款减少,公司应收账款账龄随之增长,导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的迁徙率及历史信用损失率增加,从而使本期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随之增加。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动态跟踪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报告期坏账准备及减值损失情况,本期相关计提是合理的。
本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以前年度计提不充分的情况。
(四)结合目前债务重组计划进展,以及客户的资信情况,说明本次计提是否审慎、客观
公司应收账款主要为产业新城应收园区结算款,客户为各区域地方政府。报告期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回款减少。随着2021年12月9日《债务重组计划》获得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及债务重组协议签订、资产出售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快速推进恢复生产经营相关举措。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审慎、客观的。
年审会计师意见:
1、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的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获取了应收账款坏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计提表,重要参数测算依据,并对测算过程重新进行了复核计算。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公司结合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及相关业务开展情况等,谨慎、合理的预估了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影响,上述减值计提方法、计算过程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以前年度及业务实质保持一致,依据充分。
2、我们了解、询问了公司管理层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主要欠款方的情况,获取了主要欠款方明细表,并对欠款方名称、欠款方性质、欠款余额、账龄、坏账计提情况、是否关联方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公司上述关于主要欠款方的披露未见异常。
3、我们获取了主要客户近三年回款情况表,对回款金额进行了检查,并对近三年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复核。经复核,如公司所述,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动态跟踪并进行减值测试,以判断报告期坏账准备及减值准备情况,不存在以前年度坏账准备和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的情况,本期相关计提是合理的。
4、我们查看了表决通过的《债务重组计划》及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向管理层对公司债务重组情况进行了解与询问。经复核,如公司所述,目前公司正在按债务重组计划的决议,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工作,签署正式债务重组协议。随着《债务重组计划》的通过及债务重组协议签订、资产出售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正在与相关各方进行积极沟通,快速推进恢复生产经营相关举措。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我们询问及查看了公司本年度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相关政策,复核并重新计算了减值计提表。经复核,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减值准备的计提充分的考虑了客户资信、前瞻性以及债务重组进程等因素,审慎、客观的计提了减值准备。
三、公告显示,2021年度受流动性风险等影响,公司产业新城业务、园区配套住宅业务、商业地产业务相关收入均同比下降。请公司结合各类业务具体开展情况、收入确认方法和未来经营计划,说明相关业务收入下滑的原因,前期收入确认的审慎性和合理性,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的风险,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回复:
(一)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会计政策
1、产业新城业务相关收入确认政策
(1)产业发展服务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产业定位、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投资服务等产业发展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依据协议约定,产业发展服务收入一般按照合作区域内入区项目新增落地投资额的一定比例计算,提供服务后在本公司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2)基础设施建设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道路、供水、供电、供暖、排水设施、公共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3)土地整理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土地拆迁及整理等,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4)园区综合服务收入
在委托工业园区内进行园区绿化、保洁、公共项目经营与维护等业务,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依据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5)规划设计与咨询等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提供劳务后本公司与委托区域政府机构共同确认的基础上确认收入。
2、公司房地产业务(含商业地产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本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于将房屋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确认。基于销售合同条款及适用于合同的法律规定,房屋的控制权可在某一时段内或在某一时点转移。仅当本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的情况下,按照合同期间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已完成履约义务的进度按照为完成履约义务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否则,收入于客户获得实物所有权或已完工房产的法定所有权且本公司已获得现时收款权并很可能收回对价时确认。
综上所述,公司各类收入确认均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各项业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取得收入确认文件后予以确认的,是审慎、合理的。
(二)收入下滑原因分析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公司自2020年第四季度以来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对公司经营和融资产生一定影响,导致公司业绩下降幅度较大,各业务板块收入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产业新城业务收入下降原因
产业新城业务收入由产业发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构成,较上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如下:
(1)产业发展服务收入
①报告期间因经济形势下行及公司流动性风险等因素,部分委托区域产业新城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确认工作放缓,导致产业发展服务收入大幅下降;
②受公司流动性风险影响,公司全面压缩投资,产业新城投资锐减,土地整理、配套设施建设等进度滞后,导致新入园企业实际落地投资进度有所延迟,企业延迟落地投资进度导致后续的产业项目开工、投产均受到影响,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结算资源大幅减少;
③受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入区企业投资放缓,已签约落地企业未能及时开工建设,已投产企业近期投资生产缓慢,另外企业自身受产业环境影响而暂不扩大投资规模,导致产业发展服务收入结算资源较少,2021年新增入区企业签约规模也大幅下降。
(2)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收入
产业新城业务中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园区运营维护业务收入同比下降,主要系新收入准则适用后(2020年1月1日起适用),该类业务主要按照一段时间内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即根据当期投资分期确认收入,2021年受公司流动性风险以及国内疫情等因素影响,产业新城投资锐减,造成收入确认较同期下降。
2、公司房地产业务收入下降的原因
2021年房地产结转收入较2020年大幅度下降,主要系受公司流动性风险的冲击及疫情反复持续影响,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工程进度受到一定程度影响,工期延长,导致部分项目在本报告期内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进而无法在本期确认房地产收入。
后续随着公司债务重组计划落地、恢复稳定经营及重点“保交房”工作的持续推进,公司的存量房地产项目将陆续进入竣备、交房期,随项目交付逐步确认房地产收入。
3、商业地产业务相关收入
公司商业地产业务尚处于项目初期,未达到收入确认时点。
(三)对于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风险的说明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特别是2020年年底至2021年3月北京、河北新一轮疫情的影响,以及公司流动性自2020年第四季度出现的阶段性紧张,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产业新城及相关业务、商业地产及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均受到一定影响。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
债务重组方面,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拟定了《债务重组计划》,并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债委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目前,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截至2022年4月29日,《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1,061.87亿元;资产出售方面,公司已完成丰台和国际业务部分地产项目公司股权及永清产业新城和广阳产业新城平台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并按照协议正在推进后续相关安排,实现了《债务重组计划》资产交易突破性进展。
经营方面,公司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推动公司有序发展”为核心经营目标,在切实落实“保农民工工资、保业主交房”、坚决不逃废债策略的同时,通过封闭管理、风险隔离,分类管理、精准施策,以及资产有效盘活,优化组织、降费增效等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逐步推动公司实现有序经营。2021年度,公司完成54个项目/44329套/494.7万平米住宅交付,完成148个项目/2154万平复工复产,产业新城招商持续实现新增签约项目,公司经营在有序恢复。
后续公司将持续推进《债务重组计划》的落地实施,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并根据风险化解和经营情况动态跟踪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四、公告显示,对境外理财损失相关事项仍在调查中,后续将视进展情况对理财损失具体金额予以确认。你公司加快自查并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尽快明确风险敞口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回复:
就委托理财服务相关方 China Create Capital Limited (中科创资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创资本”)相关对接人失联事项,公司已向廊坊市公安局报案,并于2021年12月14日收到《受案回执》;于2022年2月14日收到《立案告知书》,该告知书载明上述报案事项符合立案条件,廊坊市公安局已立案。
目前公安机关尚在就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科创资本为境外企业且其相关对接人已失联,调查取证难度较大、耗费时间长,目前尚无法预计收回时间及金额,本报告期全额计入当期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证券代码:600340 编号:临2022-031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相关兑付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债务重组概述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夏幸福”)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积极协调各方商讨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
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和支持下,公司于2021年10月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股票复牌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2021-074号公告),其中披露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以下简称“《债务重组计划》”)的主要内容。2021年12月9日,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表决通过《债务重组计划》。2021年12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债务重组的议案》,就《债务重组计划》中涉及的债务重组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授权(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临2021-093号公告)。
二、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兑付进展情况
根据《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安排,对于变现能力强的资产,公司将积极寻找资金实力强、协同效应好的潜在投资者予以出售,回笼资金主要用于偿付金融债务。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安排。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或计划支付的现金兑付情况如下:
1、自2022年2月22日开始,公司启动第一批现金兑付安排,分批向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兑付总金额为5.00亿元;
2、自2022年4月29日开始,公司启动第二批现金兑付安排,分批向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的相关债权人进行现金兑付,兑付总金额为14.16亿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债务重组计划》相关安排的实施,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减轻公司债务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其中涉及的债务重组及资产出售相关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情况说明
近期国内新一轮疫情爆发波及全国多地,其中部分地区及相关人员因疫情受到不同程度管控及隔离措施,公司正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
公司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2022-025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科创中心二层会议室8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7日
至2022年5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临时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三)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能证明法人股东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2年5月23日下午16:30)。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A座9层
联 系 人:胡艳丽
电 话:010-59115198
传 真:010-59115196
邮 编:100027
(二)其他: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40 证券简称:华夏幸福 公告编号:临2022-026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cfldc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9日下午 13:00-14: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9日下午 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下午 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至5月18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R@cfldc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如对参与本次说明会有任何不明事宜,可及时向公司咨询: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9115198
邮箱:IR@cfldc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