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情况对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及利润表上期数中的部分数据进行了调整,详细调整事项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海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伦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钦志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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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韩海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伦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钦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一3月
编制单位: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韩海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伦秀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王钦志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2-029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
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的金额由6,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该笔借款的其他条件均不改变。
● 过去12个月内,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
以下关联交易:
1、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17,900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2、公司自2005年起在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业务,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公司与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年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和贷款为1.22亿元)自2021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
●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公司已于2022年2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办理该项业务过程中,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和后续计划安排,公司与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进行了友好协商,拟将借款金额由6,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该笔借款的其他条件均不改变,即借款利率为7.5%,借款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的规定,潍坊市城投集团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公司向其申请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以下关联交易:
1、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23,900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77),随后公司归还借款6,0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向潍坊市城投集团借款余额为17,900万元(不包括本次借款额度);
2、公司自2005年起在潍坊银行办理存贷款,2021年1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潍坊市城投集团,鉴于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银行股东之一且潍坊市城投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在潍坊银行担任董事,导致公司在潍坊银行的存贷款业务(2021年日存款最高余额17,515.77万元和贷款为1.22亿元)自2021年潍坊市城投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起成为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确认2021年向关联方日常存贷款并预计2022年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11)。
除了上述交易外,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发生其他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潍坊市城投集团现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
潍坊市城投集团为潍坊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企业,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借款金额:2,000万元;
2、借款期限:自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年化7.5%执行,自甲方付给乙方借款之日起至乙方还款日止计算利息;
4、本息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可提前还款,按日计息,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
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6、关联交易涉及年化借款利率的确定方法:近年来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导致公司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困难。参照市场同期利率水平,经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将年化借款利率确定为7.5%。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防范经营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当期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收悉并认真阅读、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拟向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自身资金状况和后续资金计划的安排,能够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并与潍坊市城投集团协商一致,该交易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有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董事会注意,关联董事应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投集团申请借款由6,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系在满足公司日常周转的资金需求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同意该事项。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潍坊市城投集团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调查了相关资料,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加快项目投产运营进度,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无需补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2-03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20日。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即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而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以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20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王秀萍女士、谭腾飞先生、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上述议案。
除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外,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了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顺利推进提出的,相关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2、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对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的议案履行了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编号:临2022-031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 委托理财单日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但总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收到拆迁补偿款后专款存放于银行账户中。该笔资金拟用于新厂区搬迁项目建设及正常生产经营等事项,由于建设资金的支付需根据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分阶段支付,公司无法将该笔资金进行定期存储,只能存放于银行活期账户中,仅有年化收益率0.3%的收益。因此,公司在不影响资金支付计划的前提下,拟利用该笔资金购买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推出的短期结算(T+0~T+7)低风险现金理财产品,委托理财单日投资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但总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超出投资额度或年度结束后,须重新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履行审批程序。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公司本次委托理财均与金融机构签署有正式的合同或协议,该类型现金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低,可随用随取,公司与上述银行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资金来源
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收到的拆迁补偿款以及公司其他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搬迁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需要日常支出,同时为了确保投资风险可控,经公司研究,仅限于购买银行推出的短期结算(T+0~T+7)低风险现金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收益相对稳定,且保证本金的安全性,可随用随取,目前综合年化收益率为2.5%左右。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用款计划的前提下,利用目前的资金购买低风险、可随用随取的理财产品,可以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仅限于购买低风险、随用随取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也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风险等级较低,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求。委托理财期间公司将与受托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7.57%,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74.57%。本次公司使用收到的政府征收补偿款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搬迁项目建设用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为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不排除因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原因引起的影响收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搬迁项目建设用款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收到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利用收到的政府拆迁补偿款委托理财。并同意董事会将《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注:由于最近十二个月期间有期初余额,导致实际累计收回本金高于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2-027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4日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定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二、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三、通过《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借款金额由6,000万元变更为2,0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借款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至2022年5月30日,借款年化利率仍为7.5%,公司无需以自有资产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向控股股东借款金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四、批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5月20日。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对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曹希波先生、谭腾飞先生、王秀萍女士、翟悦强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五、通过《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用款计划的前提下,拟利用公司收到的政府征收补偿款以及公司其他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可随用随取的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1)。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六、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2-03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简称:*ST亚星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22-028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
除上述部分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公告编号:2022-032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亚星大厦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披露时间为2022年3月5日,议案8披露时间为2022年2月23日,议案9至议案11披露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上述议案的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9、议案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8、议案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或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证券部时间为准)。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个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帐户卡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人:苏鑫
3、联系电话:(0536)8591866
4、传 真:(0536)8663853
5、公司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北宫东街321号
6、邮政编码:261031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19 证券简称:*ST亚星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